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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鹅毛(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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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工具,而鹅毛笔更是欧洲人所习惯的物事,要知道,欧洲字母的写法和汉字大不相同,软趴趴的毛笔让欧洲人很快就丧失掉耐心,而松软易破的纸张更是让这些欧洲人吃够了苦头。他们用了很长时间才找到了一种很厚的宣纸,这种纸不是用来写字的,而是用来画画的。

至于笔的问题,则没有办法解决,他们开始打算入乡随俗地使用毛笔,但是毛笔让他们实在是无法流畅地cāo作。南怀仁甚至嚷嚷,如果非要用毛笔,他宁可用油画的刷子写字,要知道,南怀仁可是非常讨厌画画的,虽然他喜欢欣赏,但是学画可是他心中曾经的痛。

在明末清初的乱世,别的不用说,物价可是很高的,以南怀仁他们所有有官职的人的俸禄加在一起,也不够他们吃几只鸡的,更别说其他大型家禽了。在中国人来看,这些家禽存在的目的,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生蛋。因此上,家禽蛋比家禽还要好卖一点。而满洲人刚刚进关,他们更习惯吃大动物,牛是生产资料,马是战略物资,不能随便宰杀,所以羊肉就成了他们最常吃的肉食.而中原人经常吃的猪肉和禽类,则一时还上不了满洲人的大台盘,不是因为不爱吃,而是因为不会吃。

所以,这些传教士就需要经常到外面的饭店啊!屠宰场啊,去找一些家禽毛,不过并不是总能找到的,毕竟这些东西能做很多事情,比如说绑鸡毛掸子,那可是属于家庭使用工具,不但可以打扫卫生,还能够教育子女,这就有点说远了,不过确实家禽毛很难找,中国人吃鹅是有闲的,而鸭子,在烤鸭的大肆盛行以前,似乎也不是常吃的东西。至于鸡,鸡毛笔你们可以试试,除了夜忻那双两岁孩子的手,别人根本抓不住。

所以,夜忻的任务就是被教士们抱着挨着店面地转,挨着次地去要鸭子和鹅毛。还要要大的。对于让夜忻去要那些鹅毛的事情,常秀妈妈还和南怀仁以及利类斯吵了一架,具体内容就不用说了,总之,常秀妈妈用了各种能够以及不能够充分使用好的词汇,反复在论证让一个勉强能听懂,基本不能说满语的丫头在满语区域活动,还要达成目的,是一种多么不切实际的事情。而南怀仁则在强调夜忻已经能够说很多的单词,应该能够达到目的,而利类斯则反复保证会保护好小夜忻不被大狗咬伤,不被坏人拐跑,不会不小心跌倒等等一系列常秀妈妈预料以及没有预料到的威胁。

而大家不要忘记,满人是爱吃牛羊肉的,对于鸡鸭鹅类吃的比较少,当然,也不是不吃,不过普通人家是不大会做的,而官家吃馆子也不是常有的事情,所以南怀仁总是挑着节令前后带着夜忻去逛,一方面美其名曰逛庙会或者看过节,一方面跑去饭店的后厨找大师傅撒娇。也亏了夜忻年龄小可爱,因此上总是能够得到那些店老板的喜欢,有些在集市上或者庙会上买烤鸡卤鸭的老板,也会把他们不要的鸡鸭毛一起打发给小不点,因此上,每次南怀仁或者利类斯带着夜忻回来的时候,小口袋总是满满的。

然后就是干活了,首先把羽毛进行分拣,这不是夜忻的工作,因为每个修士都想获得更多的羽毛做笔,所以这项工作总是最被重视而且经常发生争抢的,几个四五十岁的老男人围着一小口袋的家禽毛流口水本身就十分逗趣了,而他们还要为了这些东西大打出手就更逗趣了。

要知道,那个小口袋可是相当小啊,夜忻曾经试过,即使以她的身材,那个口袋也绝对没本事装进夜忻的两条娃娃腿去。有时候夜忻都想,要是这个口袋就此不打开,给她当个枕头倒是蛮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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