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震惊中外的“大逃港…(2/2)
为了活命!
因为他们都是因为贫穷和饥荒,他们个个都是活人,都不想死。
1957年,宝安县委通过《关于限制农村资本主义发展的几项规定》,限制社员副业收入不能超过全家全年总收入的30%;社外农民不准开荒,不准弃农经商;“男全劳动力”一年要完成260个工作日;农民家中如果有金银首饰,都要报告政府,然后收为国有。
1959年,广东出现了严重的饥荒。1960年仍然是一个减产之年。
那个时候,伙食里基本看不到肉和油,就连青菜都很罕见。老百姓吃过蕉渣、禾秆、木瓜皮、番薯藤,甚至一度还吃过观音土。
当时,宝安一个农民一天的平均收入,大约在7角钱左右,而香港农民一天的收入,平均为70港币,两者间悬殊近100倍。
当地流传的民谣唱道:“辛辛苦苦干一年,不如对面8分钱”。意思是指寄信到香港叫亲属汇款回来。
政治上的*,也是逃港的主要原因之一。
1967年“*”开始后,时任中央音乐学院院长的马思聪受不了了,借到深圳演出的机会,乘船逃往香港,引起轰动,从而掀起了一场以知识分子和知青为主体、长达10年的逃港浪潮。
在逃往香港的梧桐山上,有一个叫做西坑的村子,宝安县决心在这里“展开一场殊死的争夺”,把西坑村建设成“反偷渡的红旗村”。
村里掀起了一场学习**著作的**,所有的墙壁上刷满了革命大标语,田头的井水边,也插上了“抓革命、促生产”的语录牌。
一到天黑,就组织村民唱《大海航行靠舵手》和《**的书我最爱读》等。
一时间,西坑村成了宝安全县乃至广东全省鼎鼎有名的“红旗”村。每天来这里参观学习的人络绎不绝,在村外的荒山上踩出了一条小路。
可是,到了1973年,西坑村的大部分青壮年,包括当年反外逃的积极分子、民兵干部都逃到了香港,有个组留下的最大的“男人”,是一个8岁的男孩。
一个逃到香港的农妇甚至留下了这样一句话:“我死后,连骨灰都不要吹回那边去!”
清楚了吧,深圳的所谓大逃港,真正的是奇迹,深圳的改革开放也是奇迹,但是这些奇迹是这些冒死“上梁山”的人,用血和眼泪铺平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大路,我们每一个在享受着“改革开放的成果”的人,应该不要忘记他们。
一开始,香港政府虽然不承认逃港者的“居民”身份,但对这些偷渡者其实并不拒绝。逃港者们开始在街角、空地处用木板钉出板屋,有些也到大楼天台上搭建,这也形成了香港的“天台木屋”。
逃港者们从事初级的家庭作坊式的手工业,粘纸盒、缝袜子、勾纱等等,工作卖力要求低,为经济开始腾飞的香港提供了大量廉价劳动力。
到了60年代,由于逃港者的数量越来越多,港英当局开始实施“即捕即遣”的政策。
但是由于香港市民与逃港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许多逃港者都是香港市民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