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震惊中外的“大逃港…(1/2)
当时对偷渡者的打击是异常严厉的,而且手段也够叫外国人大吃一惊的。
那时候,凡不经合法手续前往香港者,都被视为“叛国投敌”,抓到就处以“收容”。
“收容”的后面是什么,经过无产阶级*的人,可以想象得到,那将会是什么样的待遇。
在上世纪60年代之前,边防战士遇到不听命令的偷渡者可以随时开枪,许多偷渡者被打死在滩涂上和山里。
这种风险极大的逃港风潮,还催生了一个新职业――“拉尸行”。
在鼎盛时期,深圳活跃着200多个“拉尸佬”。
我们只需要想象一下,光“拉尸佬”就有200多个,死的人能少吗?
上世纪70年代末,深圳蛇口海上派出所曾经规定,“拉尸佬”每埋好一具偷渡客尸体,就可以凭证明到蛇口公社领取劳务费15元。
有一个当年的“拉尸佬”最多的一天,从公社领到了750元,而在他埋葬的50具尸体中,有4个是他的亲人。
据宝安县委《关于制止群众流港工作的情况汇报》等文件记录,“1962年,广东出现严重饥荒,大量居民逃往香港。在宝安县由东至西百余里长的公路上,外流群众成群结队,扶老携幼,如“大军南下,来势汹汹”。这些偷渡者成群结队,每人持一根4尺多长的木棒。带头的偷渡者公开说:“谁阻挠我们,我们就用木棍和他们搏斗,冲过去,就算开枪也不后退!”
由于大量外逃,深圳许多村庄都“十室九空”。1971年,宝安县公安局给上级的《年终汇报提纲》里写道:大望前、马料河、恩上、牛颈窝、鹿嘴、大水坑等许多村庄都变成了“无人村”,有个村子逃得只剩下一个瘸子。
为了收容抓到的偷渡者,当地政府新建了百余个收容所,但常常人满为患。
在那个年代,偷渡是公开的秘密。那家有人偷渡成功,家人不仅不避嫌,反而会在外人面前炫耀,甚至大摆筵席,大放鞭炮,令偷渡不成功者羡慕不已。
广州番禺的沙湾大队,以生产队长为首、党支部书记和治保主任全部参与偷渡,几十名村民到海边隆重饯行。其情其景使人想起了历史上人们为大刺客荆轲送行的词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惠阳澳头公社的新村渔业大队,一共才560多人,短短几个月就有112人偷渡成功。大队党支部的6名支部委员,除一名妇女委员外,其余5名都偷渡去了香港。
在这场震惊中外的“大逃港”的汹涌澎湃的大潮里,出现了逃港的传奇人物和传奇事件。
有一个人,命运不好,先后偷渡了12次都被抓住,到第13次,边防战士看了他都脸熟,而且也知道这些人拼着老命“大逃港”的实情,出于强烈的同情,实在不好意思再抓了,大伙儿不约而同地眼睁睁地看见这个人成功地逃到了香港。
啊,那个可怜可悲欲哭无声也无泪的时代哪!
想当年,在政府精心建设的社会主义教育堡垒,想法设法树立起来的反偷渡的“红旗村”,政府苦口婆心地做工作,其结果还是逃掉了一大半。
那个情景,真正的是比现在的战争大片都叫人惊心动魄。
这些人为什么要逃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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