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日记前序 人吃人(2/2)
“乡民们,不可!”老者见到人都围过来了,忽然想到了什么,便想阻止,“这鼎里是人肉,吃不得啊!”
老者的话,显然没有比这鼎中的香肉威力大,众人没有什么理会,蠢蠢yù动,连原本要推鼎的人也都停下手中的动作,甚至有人都大口大口的吸着这大鼎中飘出来的味道。
香味越飘越远,来的人也越来越多。人一多,便有开始起哄的。最后,整个场面就失控了。
有人将原本弄掉的柴火又搬到大鼎下,这人肉‘盛宴’便开始了。哄抢,争吵,甚至有人已经为了人肉大打出手。这原本想阻止的老者,在多次劝说无果,看着众人如此,兴许是年老,当场突发脑溢血。事情没有完,老者倒地后,竟被人扒光丢进大鼎。
争先恐后,不少人在抢肉的时候,被后面的人cháo顶了一下,就掉下大鼎。熟的,半生不熟的,被饥饿的人瓜分着。因为水里有预防瘟疫的药材,所以瘟疫也就没有传播开来,不过,仍然有不少的人无故死去。但刚死去的,就被丢下大鼎,成了其他人活下去的口粮。
公山镇那些老人和无故死去的人,能吃的就便一个都不放过,就这样持续了两个多月,直到朝廷为下四闽派来一点粮食,吃人的事情才停息。因为吃人的事情,朝廷也怕这下四闽七十二个都,会相继效仿,那后果,不堪设想。
派来的粮食到后不久,便下起了一场连续七天七夜的大雨,东南的旱灾便解除了。
从那以后,虽活下不少的人,但是,死去的人也不在少数,甚至不少的人,在死后还被人吃了。活下的人,都没那个脸面将这些事情记录下来,便将那口大鼎,埋藏进大山。大鼎入土,整座山都显出一片紫sè,连天都出现异象,七十二都便将山命名为:紫山。
这历史从那时候便被禁止流传,一直到四百年后的现代,才被我和朋友发现,接下来,是我的rì记,关于四百年后我遇到的所有灵异事件,当然,在发现这段历史后,我遇到的事件便有了解释。
我,姓杨,家族排字谱:知书达理,祥昌盛财,八字,一个字为一个辈份的延续,每一辈的名字中,都带有排到的字辈下去。我排到‘书’字辈,龙年生,便取名为:书龙。关于名字,我一直觉得不是很满意,但是觉得繁体写出来很帅,就顺其自然了。
今年,二十三岁。在外省工作时,因为长相稍微有些帅,受不了公司里的女同事sāo扰,就辞职回家混了。父亲在家办了个小厂,加工水龙头半成品的,这个行业在我们这,算是家喻户晓的。生意也算可以,至少养家糊口没问题,我十八岁考的驾照,父亲眼睛不好,我便开始在家当全职司机,送货和进货,便是我每天要做的事情。
在外省上小学时,班主任是语文老师,又偏巧这老师和我们当时住的小区是对门,便随时和父亲报告我在学校的表现情况,我的成绩,甚至我在班上说悄悄话做小动作都要说。最讨厌的就是作业,我几乎都没有完成过几次,后来,老师和我父亲汇报多次无果,便来和我达成协议,只要我每天写rì记,就不要求我完成作业,也就从那时候养成的习惯。
从我懂事开始,父母在外省做生意,便一直带我在身边,我二十几年回老家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前几年,在外省找了我人生的第一份工作,父母便要回家办厂,就我一个人留在外省。
也是因为我长大后都比较懂事,而且安分守己,从不违背父母的叮嘱,努力的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也曾自认为是个热心肠,有爱心的青chūn阳光少年,但是在朋友的嘘声中,便谦虚的说自己是个良民而已。也是因为这样,父母才放心让我一个人在外省,毕竟不是女孩子,也不担心我吃亏,父亲的原话是:男子汉就该在有生之年,凭自己的本事去闯荡一番。
下四闽七十二都,现在称为‘河西’,原本的‘公山镇’也已改名叫‘古竹镇’。回家,让我有种回归的感觉,这里没有城市的喧哗,连空气都无比的清新。邻里邻外的都很热情,到哪都是以茶招待,只是,这里的风俗和遇到的事情,让我长了不少见识,也更觉得,这个世界真的是无奇不有。
接下来,就开始发表我回家后所遇到的,前文历史的发现和之后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