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在长安(2/2)
说罢,不顾刘贵的挽留,便带著几个搭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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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十六,今天的关中平原寒风刺骨,雪大如斗,这是一场难得的大雪,將往年只能做个白头翁的大山从头到脚彻底染白,渭水也映得黑了,天地之间,满是肃杀之气。
铺满积雪的官道上,车流不息,马蹄铃铃,看不见尽头,皆满载著货物,向著长安城而去。
今年刚满十六的刘克之慢悠悠的架著牛车也向著长安而去,牛车上满是麻袋,用稻草遮挡著,离得近了,隱约可闻到血腥味。
过往的行人皆诧异的看著这个年轻人,並不是因为他相貌俊朗,体態雄壮,而是刘克之驾著一辆简陋牛车的同时,身上穿的是一件虎皮大衣,但头上戴的却又是竹斗笠。
除此之外,浑身上下就只有一柄横刀別在腰后,而且看那刀鞘的大小是寻常横刀的两倍,长度则略短,显然不是市面上的制式横刀,而是特製的。
显而易见,少年这身贵重的虎皮,並不是买来的。
而刘克之感受眾人奇异的目光,並不以为意,听著耳边的车马喧囂,吹著刺骨的寒风,心中火热的同时,他有些怔怔出神。
“吾梦千年,不知来去,恍恍惚惚,十六年矣。”
显然,少年的身体之中,拥有一个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灵魂。
如今已是乾符五年,距离大唐的落幕还有短短二十九年。
而这短短的二十九年间,將会是真正的乱世,藩镇混战、乱兵纵横,杀人屠城,分尸而食,这是真正的“吃人的年代”!
不说远的,就说如今正在山东肆掠的黄巢,便会在几年后攻入长安,逼得皇帝远逃成都,达成长安四陷,天子四逃的成就后。
便是“天街踏尽公卿骨,內库烧作锦绣灰。”
到那时,別说你是平民,你就是世家大族,大家都会一起在黄巢的锅里打成一片,也算是没有辜负他“均平”的口號。
而想要摆脱这样的命运,离开长安是第一步。
至於为何现在才有离开的念头,正是:
十六年恍惚梦醒,两世界已明真身。
“可惜,要是早来几百年,或许还能捞一个皇叔做做。”
刘克之心中颇觉遗憾,算起来他和刘备的身世差不多,刘备是汉景帝之子中山靖王刘胜之后,他刘克之是汉高祖刘邦少子淮南王刘长之后。
大家都有同一个祖宗,凭啥你能当皇叔,我就不能?
虽然他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反正不管是已经死了的老刘,还是鬚髮皆白的叔祖,都这么说。
刘克之的父亲名为刘文卿,原是左神策军小校,这官职听起来挺高,其实就是个队正,手下有五十个人的那种。
几年前,王仙芝在濮阳起义,六月,黄巢响应,起义的浪潮波连山东、河南诸州,后来更是攻下汝州,兵锋直指东都,朝廷连忙下令平叛。
刘文卿作为神策军小校,那时正好轮值东都,奉命带兵出战。
但是经过几十年的墮落,如今的神策军已沦为权贵和宦官手中的玩物,多是吃空餉的,早无以往战力。
如今要上战场,可是要拼命的,所以那些占位置的紈絝子弟们自然纷纷退避。
去的皆是一些没啥背景,比如刘克之的父亲。还有那些世家子弟以金银僱佣来替代的贫苦百姓。
试问,这样的军队能有几分战力?
即便是平卢军作为主力,但他又不是平卢军兵马,便被做了炮灰,没於此战。
至於刘克之的母亲,生他之时便死了,这很正常,十六岁便怀胎生子的女子,在医学並不健全的情况下,丧命不过寻常,即便是皇家,也无法减少头胎產妇死亡率高的情况。
这也是古代生过孩子的妇人受到欢迎的原因。
因为是第一也是唯一的孩子,怕刘文卿年纪轻没经验,把他给养死了,所以刘克之的叔祖便將他接到玄都观中抚养。
为了好养活,叔祖给他起了大名后,又为了討吉利,一大把年纪了,还做了法事,让他做了赤帝座下童子,起了个火奴儿的小名。
他一直在玄都观中生活到老刘死了,才搬出来,回到祖宅中。
老刘死后给他留下的除了祖宅之外,便是刘克之成丁之后能继承他在神策军中的职位。
而刘克之还未成丁,这职位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於是在去年前坊正死去之后,这个看似炙手可热的位置,便好巧不巧的落在他的头上。
坊正並不是那么好当的,不仅要管户口,宣传法令,还要管家长里短,要保持坊內的安稳,要和左右金吾卫、长安县衙役沟通,事多且烦。
这就要坊正不仅能识文断字,还要有一定威望,既可以和衙役沟通,还能与金吾卫那帮骄兵悍將说话。
而自小在玄都观中长大,不仅识文断字,父亲更是留下了神策军职位的刘克之,即便未成丁,还是个中男,按律不得任职,但也被坊眾推举留情,担任坊正。
现在,他生在大唐,活在长安,姓刘,小名火奴儿,父母早逝,今年十六,是长安城永安坊坊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