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无价(2/2)
杜慧生道:“交通安全,关乎着千家万户的幸福,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酿成事故。可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法律条款欠缺,公民素质不够,执法力度不严等种种因素,夏国今年来因认为因素造成的交通事故发生率并未能降下去,每年有数十万个家庭丧失亲人,财产损失更是不可估量。正如薛部长所说,现行交通法规确有欠缺之处,为民众诟病许久。
提到酒架,我的儿子杜鹏鹏前不久就酒架酿成重大车祸,导致九人死亡,一人重伤现在还未脱离生命危险,一人轻伤。而按照现行交通法规,他如果不是因为事后逃逸,即便加上超速行驶,闯红灯,也只能判处他承担民事责任及最高二十五年的刑期。
九条甚至是十条人命,肇事者付出的仅仅为二十五年徒刑及一些赔偿,这对等吗?
我再举一个典型,十五年前,龙城发生一起类似的交通事故,肇事者为一富商的公子,与杜鹏鹏酿成的车祸大体上相同,其酒架高速闯红灯,致使一辆正常行驶的中学校车侧翻爆炸,造成车上二十五名中学生死亡,十八人不同程度受伤。随后的判决结果是,肇事者被判处一百万夏国币罚金,承担约六百万民事赔偿,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不久前,我重回公安系统后,无意中翻看到了这个案件的卷宗,发现肇事者竟然在入狱后第六年,被以重病为因保释了出去,随后二十五年刑期竟然以表现良好及重病为由削减至十年。
撞死撞伤四十多人,只承担六百万民事赔偿,一百万罚金,名义上十年,实际上六年的徒刑,这样的结果,足可以解释我国为什么人为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频发了,因为犯罪成本太低。”
萧牧野不发表意见,问道:“以你们两人之见,交通法规必须修改,应该朝什么方向修改呢?”
杜慧生与薛定义对视了一眼,答萧牧野道:“不满总统及各位同僚,我入狱十二年,并不是一点事情也未作,我用了十二年的时间,反复研究现有法律条文,一一找出其中不规范的地方,尝试性逐一进行整改,目前关于刑法、交通法等法规,我已经按自己的意见修改完毕,关于交通法的修改,我本着谁的责任谁负担,从重从严的原则着手。哪一个典型来说,其中关于闯红灯问题,在信号灯健全的情况下闯红灯,机动车将一律处以一千元以上的罚款,行人处以两百元罚款,因闯红灯酿成交通事故者负全责,撞死人者将处以三十年以上乃至死刑的判决,闯红灯致使自己死伤,对方免责,撞死白死,撞伤自己治疗,还需要付罚款……”
萧牧野静静听完杜慧生的话,面露微笑,问道:“日前我接你出狱时,你提的那个箱子是否就是装修改后的法律条文的?”
杜慧生道:“不错,那箱东西,是我十二年来的结晶。”
萧牧野道:“一箱金银珠宝有价,杜部长一箱子法律条文,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