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冬日的夜(1/2)
故事的花季
人总是那么善变:站在春天,看惯了百花齐放,便想念着秋天的落英缤纷;站在夏天,面对着炎炎夏日,却期盼着冬天的漫天飞雪。
是季节的魅力无穷,还是人的朝三暮四,谁又说得清呢?或许要等到第五个季节出现才会有新的故事发生吧!
或许我早已习惯了学校里忙碌的生活,望着眼前的作业本,不想动它。或许让它就这样静静地躺着,也不失为一件美事。不去想,也不用去管——我从小就这样,将我的房间乱七八糟地胡乱摆设,与整个家形成一种不协调的感觉。
每当我想整理时,却又不知该从何入手——乱到让你已经没有兴趣收拾的地步。何必要打破这种或许是“艺术”的局面,而自寻烦恼的感觉呢?
乱是一种个性。
季节的魅力在于它的变换交替:当你已经厌倦的时候,他正在悄悄地离去。当你开始怀念的时候,他又翩然而致。人生的花季也是如此,他不停滞,而是和雨季围绕你公转,只有经历了风和雨的洗礼,才能迎来阳光的温暖。
每一个花季都能绽放出美丽的故事,每一个雨季也总会有一个美好的回忆。
珍惜每一个故事的花季。
淡蓝色的心愿
把心愿写在纸上,挂在天际,心愿就如同天上的星星,在淡蓝色天空中眨巴着眼睛……
小时候的心愿,就是每天都能吃到棒棒糖,仅此而已,我认为那样就已经很幸福了。于是,我把它写在纸上,放进淡蓝色的许愿瓶里。可是,那天,那天真的心愿随着许愿瓶一起,碎了,永远的碎了……
我坐在地上,眼盯着地上亮晶晶的碎片,眼睛里流动着与碎片一样晶莹的东西,一滴,两滴,从脸颊滑落到碎片上。妈妈安慰我说:“碎了,再买一个。”我摇摇头低语:“没有用的,心愿,回不来了。”
那是她送我的许愿瓶,圣诞节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个淡蓝色的许愿瓶,也许是巧合,也许是她细心吧,她竟知道我喜欢淡蓝色,她说:“你把心愿放到这里面。我来帮你实现。”“这可是你说的,不许反悔哦!”“没问题!”
她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孩,我怎么也不会想到她会送我许愿瓶。
我回到家以后,用一些漂亮的纸片把我从小到大许的所有的心愿全部放到瓶子里。第二天我就去问她:“你说,我第一个愿望是什么……”“应该是每天都会有棒棒糖吃吧!”“你很神哎!”“那当然,我是谁啊!”
于是,我每天都会得到一根棒棒糖,甜甜的……。
记得有一段时间,一个好朋友搬家搬到外地去了,我在一张纸条上写上:我希望她能回来。然后塞到许愿瓶里面,我想试一试,虽然我知道这希望很渺茫。她看我不高兴,便问我怎么了,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她,她说:“每个人都只是你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她不会停留太久,只把它当成一份美好的回忆,永远记着她。”
这次,许愿瓶碎了,她居然也知道,又递给我一个新的,还是淡蓝色。
我真中的放进一个纸条:我不希望她仅仅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我希望我们永远是朋友。
棒棒糖的幸福
幸福就像是棒棒糖,甜甜的……
幸福,就是引诱小孩子听话的棒棒糖。当回忆的画册可以在记忆里翻飞的时候,总想起自己含着棒棒糖做所有我要做的事情,好幼稚又好可爱,亦好怀念。
棒棒糖,很好吃又很有韵味,比单纯溶掉一颗糖果要好很多。
一根棒棒,再加上一些形状各异而诱人的糖果。含到嘴里,不像一般的糖果,那些糖果含到嘴里,化了之后,只留下满嘴的糖果味,其他的什么也没有。而棒棒糖是不一样的,当你溶掉它之后,它麻醉了你,让你完全处于放松状态,什么繁琐的事情都不去想,只一心享受与棒棒糖的滋味。吃完后,看着孤单的棒棒,回过头来,拾起那记忆的空壳,想想那美好的过程,亦是享受。
还记得,小时候,体质超差,尤其是冬天,两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班里一流感阿什么的,病原体大部分都是本人,身体总是出大大小小的状况,老妈天天逼迫我吃药。
又是冬天,“阿,神阿,救救我吧,不想再皱着眉,捏着鼻子。一点一点的咽药了,痛苦啊,尤其是那奇苦无比的中药。喝药一点儿也不好玩。”可是老妈却不听我的祷告,依旧逼我吃药,还理直气壮地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你现在吃药是这个道理,将来长大了,做人也是这么个道理!”“停!”我赶紧捂住耳朵,可是仍然不肯吃药。磨唧磨唧,终于把早上的药给喝完了。眼睁睁看着妈妈一边把中午的药塞进书包里去,一遍又叮嘱:“中午可别忘了喝药!”……
到了中午,眼前放着两个小药瓶,我目光呆滞,我的好朋友走过来问:“怎么了,不愿意喝药,是吧?”我无奈的点了点头。“我有个好主意,要不要听?”“嗯,嗯,我要听。”“这可是我小时候眼药的独家秘方,不可外传哦!”“你告诉我,我不会告诉别人的。”“吃完药后,含一块糖果,药的味道就都跑掉了。”“好主意哎,你真聪明。”
说完,她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拿出一根棒棒糖。“我要。”“喝药!”
我迅速拿起药瓶,往嘴里一灌,以奥运速度喝完了药、剥开糖纸,享受我的棒棒糖。
一股钻心的甜。
“不过,以后你要好好锻炼身体,不然你得浪费多少棒棒糖阿!”“嘻嘻!”
我永远记得,那个冬天,棒棒糖的幸福……
又是花儿盛开时
我永远忘不了楼下草坪上那些花儿,颜色那样鲜艳,却并不耀眼,那么婀娜多姿却并不妖娆。
闲来无事时,我总喜欢独自靠在树干上抬头去数数不尽的花苞,就像美丽的心情高高悬挂,美丽却摇摇欲坠。枝叶间的缝隙早已换成了浅灰色的天空,不想童年的印象中的天空犹如大海一般还泛着白白的浪花,有那些美感细腻的伤痕。但树干上斑驳的黑白灰让我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童年,犹如回家一样亲切,小草、小花、土地,他们可以那样和谐而悄无声息地在我童年中留下画面。
我永远都忘不了,一样是花儿盛开的季节,我独自伏在窗台上看地平线上的边缘天空,落日红的花儿就那样一朵一朵的坠落下去,真的就像傍晚的落日划过蓝天,划过城市,划过庸庸碌碌的人群,然后打在松软潮湿的土地上,如同午夜降临的露水一样安静,却易受伤,因为它实在太脆弱。
有一天,看到一位邻居家的狗狗在草地上玩儿,玩得好开心,又蹦又跳,却似乎有意避开落地的花苞。从不到那里去玩耍、嬉戏,那些花儿就一直静静的躺在那儿。清洁工人也似乎懂得这些情趣,从不驱动那些凋零的花儿,它们也就渐渐地“从土而生,归土而去”了,但他们从不被弄伤,亦从不被遗忘。
夕阳降落,花儿盛开……
快乐部落
快乐,是引诱小孩子吃药的棒棒糖。
当回忆的画册可以在记忆里翻飞的时候,总是想起自己捏着鼻子,皱着眉,一点一点盐要试的痛苦画面。如今依然很讨厌吃药,尤其是那凄苦无比的中药。唯一令我欣慰的是我再吃完药后能平静的含着棒棒糖微笑。
小时候,体质差,只要班里一发生流感之类的病,那个病源肯定是我,圣体就像不合格的机器,总是出状况。“小捣蛋!”一听见这个声音,准时妈妈又在叫我吃药了。“哎呀,我敬爱的……”“停,我不听,你又要说‘敬爱的母亲大人,我可不可以不吃药了’是吧?不吃你这一套。赶紧喝药,不然喝完药不给棒棒糖了。”“哎,别别别,我喝,我喝还不行吗?”“快喝!”我又是皱着眉头,盯着这碗药,那个难受啊!“良药苦口利于病,别光傻看着,快点喝啊!”我多次试图王碗里加一点糖,都被老妈阻挡回来了。
我又试图搞鬼“哎哟,妈,我牙疼。”“哎哟,妈,我肚子疼。”“喝了就不肚子疼了。”
“不嘛!”“快喝,毛病别那么多,棒棒糖想不想要了?”
摩磨唧唧终于把药喝完了,拿着棒棒糖,感到一股钻心的甜。
药是苦的,心是甜的,快乐是永恒的。
雪飞霜落
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有一个冰雪天地。这里的人们非常爱和平。他们的祖先在这里过了千千万万年,都无忧无虑……
一
睁眼,哀剑已处于一个极寒之地。
“怎么回事?”哀剑揉眼,“我这是在哪里?”
环顾四周,四处雪山高耸,雪花飘落,不远处有几户人家,轻轻飘着几乎无色的炊烟。
哀剑起身,向其中的一个小屋走去,漫漫的大雪纷纷扬扬地落在哀剑的头上、脸上和青色的铠甲上。
“笃笃笃……”哀剑敲门,“请问有人吗?开一下门吧!”
门开了。从屋里走出一个穿著极其考究、面容俏丽的姑娘。
“在下哀剑,请求住宿。”哀剑抱拳。
“请进吧!”姑娘的声音甜甜的,如丝,如云。
“请问您是……”哀剑边说边抖掉身上的雪花,“这里是……”
“哦,我姓尚方,名秋雪,尚方秋雪。这里是北方,地球的北边。”
“明白了。秋雪,我是从南方极热之地来的,地处地球的赤道。一时不知怎的,竟被一股怪风吹到这里来了,当然,刚从极热之处来到此处,觉得寒冷,怕是身体失温。可否……?”
“哦,当然可以,请你稍等,我马上回来。”秋雪说着,跑出屋子,从外面抱回一篮子雪,做成衣服那么大,随手从空中优美地画了个圆圈,然后一指雪衣,刹那间只见彩蝶飞舞,鲜花朵朵,彩光四射。眨眼,雪衣变成了一件长袍,哀剑看得呆住了。
“啊,你是怎样做到的?”哀剑很惊讶,“你如何能把它变成袍子?”
“这个呀,是尚方氏祖传的,当然,外人也可学来,可由于尚方家族不肯将魔法广而告之,所以除了尚方氏,无一人会此魔法。那是在一个遥远的时代,一位尚方氏的先人将一个可怜得乞者领回家中,供其吃穿。后来,这个乞者变成了一个仙人,为感谢尚方氏给予他的一切,仙人将所有神仙会的魔法都教给了尚方氏。从此以后,尚方氏的人只要生下和他有血缘关系的后代,就都会被赋予神的力量和魔法。要知道,拥有了所有神的魔法,那这个魔法师可就达到最高级别——一百级了!”
“嗯,我明白了,原来是这样!”哀剑若有所悟地点点头。
一会儿,秋雪就将香喷喷的饭菜端上,而且关照哀剑:“趁热吃!”
在这极寒之地,许多人家都在挨饿。而哀剑、秋雪的家里却丰衣足食,因为秋雪会魔法。秋雪经常变出一些食物、衣服来分给邻居们,因此,秋雪和哀剑深得邻居们的喜爱。邻居们称他们为“大善人”。
后来,秋雪和哀剑因为感情好而结婚了。在结婚典礼上,哀剑从怀里掏出两块一模一样的手表,叮嘱秋雪:“这手表有特异功能,持表双方可以知道对方的所在之处,所以又称传感手表,当然还有其它功能,你就慢慢体会吧……”
哀剑和秋雪沉浸在婚后的喜悦中,但他们却不知道,危险正渐渐到来——有一个狗精侵入了他们的生活。
二
遥远的昆仑山洞里住着一个狗精。这只狗精十恶不赦,强抢民女、壮男子,偷盗人家的粮食,破坏别人的幸福。对此,哀剑早就想把这只狗精给收拾掉了。但因为他一直没空,而且不知怎样才能毁灭他,所以至今尚未动手。
而今天,这狗精又盯上了秋雪。而这些,哀剑却全然不知。
近几天,秋雪的魔法总是失灵,有时本来能使锅自己做饭的魔法却把饭倒进了垃圾箱!
“这是为什么?”秋雪觉得束手无策,“为什么啊?”
“我认为,有人干涉!”哀剑在屋里来来回回地踱步,“某人用电磁波干扰魔法线路,使魔法的接收对象不能正常接受魔法而弄错了真正魔法!”
“啊?那么就是说,有人想扰乱我们的生活?”秋雪不解,“那人是谁?他为什么要这样干?”
“呃……至于这个人是谁,我们恐怕很难查明。”哀剑沉思半晌,“不过,也许接扰器(接收扰乱波的机器)可以帮助我们。试试看吧。”
接下来,秋雪和哀剑依然处于‘魔法半失灵’的状态。
“唉,没办法了,秋雪,我们总不能老是处在这种状态吧!”哀剑很是无奈。
“你是说,你要去降服那个人?”秋雪问,“那——”
“我不会有事的。我去了。”
话音未落,哀剑就已使用轻功,飞出小屋了。但是哀剑不知道,秋雪这时已经在危险中!
忽然,一阵风袭来,吹灭了小桌上的蜡烛!
“啊……”秋雪发出一声绝望的尖叫,随即,毫无防备的秋雪被风卷走了!
秋雪被关进了洞穴。
“放我出去!”秋雪大叫,“放——我——出——去——!”
“哼,小妮子,就你?哈,我们大王说了,他要和你成亲!”一个看守不屑的撇嘴。
“不!放我出……出去!”
“哈!你要是能从这施过二十道强力魔法的大门里出去,我头朝下见你!”又一个看守翻着白眼。
三
哀剑忽然闻到一股怪味!不错,是有一股妖气!
“嘀嘀嘀……”传感手表响了起来。
“嘿,这秋雪还是离不开我呀!”哀剑咧嘴笑了一下,没有理会,“我还是继续找吧!”
哀剑掏出了接扰器,“嗒”的一声,仪器开始工作。
“报告主人,一切正常。报告主人,一切正常。”仪器报告。
“咦,不对啊……哦,对了,想起来了,扰乱波只有在主人发出魔法命令时才能有效,现在并没有人使用魔法,所以接扰器也就不能接受扰乱波。”哀剑束手无策了,他又不会魔法,总不能在这里一直呆下去吧!
哀剑转身,使用轻功,飞回了家中。
“秋雪,你在哪里?”哀剑发觉有些异常,“秋雪,别跟我玩捉迷藏了,我输了,可以了吧?”
哀剑从外屋转到里屋,在由里屋转到外屋,当然,很快他就确定,屋里除了他自己,别无他人!
秋雪!
“啊!”哀剑双膝跪地,抱头痛哭,“为什么会这样!”
“嘀嘀嘀,嘀……”传感手表响了起来。
四
传感手表显示秋雪在昆仑山洞中,哀剑立刻动身前往昆仑山洞。
漫天的雪花洒在大地上……
哀剑不会魔法,但会武术,他闭着眼,一路杀进了昆仑山洞。
“报——”一个小喽罗跑进洞府,“报告大王,外面有一个武士,挥着龙剑杀来!”
秋雪大喜,喊道:哀剑——
大王听了,不满:“什么挨剑不挨剑的,你咒我呢,我永远也不会被剑所刺,而且……”
“别而且了!”快如旋风的哀剑将龙剑刺进了那个狗精的胸膛!
时间仿佛凝固了。过了大约一分钟,那个狗精才倒下。
哀剑一看,乐了:“什么大王?分明是一只狗成了精!”
哀剑拉过秋雪的手,说:“秋雪,咱们走!”
“慢!”
哀剑和秋雪停住脚步,回头一看,呀,不得了!这狗精怎么又活了!
“哈哈,这就是我刚才要说的话:我有个不死之身!”那狗精得意地笑了。
“啊?”哀剑大惊失色,“你怎么会可以不死?”
“那是我在昆仑山尚修炼了九九八十一年才成的!而且我的法术已达到九十八级了!”狗精得意之极,仰天大笑:“哈哈!”
“那么如何才能降你?”哀剑反问。
“你以为我是傻瓜吗?”狗精又大笑,“哈哈,你以为我能告诉你?”
“废话少说,”哀剑一把抓过秋雪,“走!”
哀剑助跑几步,飞了起来。
狗精一看,轻笑:“我也会!”
这狗精的功夫当真了得,几步就追上哀剑,将秋雪夺了过来。
“秋雪——”
五
回到家,哀剑开始想对策。
“嗯,必须知道这狗精的弱点是什么,这样,就有机会毁灭他,救出秋雪!”
哀剑灵机一动:“哈,我也化妆成一只狗精,把他灌醉,再套出他的话来……就这样定了!”
哀剑打死一只狗,他狗皮戴到脸上,换上狗精特有的服装,又买了一瓶酒,飞到了山洞。
“报——”那小喽罗又跑来,“报告大王,外面有个人要见大王!”
“让他进来!”狗精把手一挥。
哀剑进来了。
“大王,听说大王这几天要成亲,我抱了一坛好酒,特来恭喜啦!”
“好小子!”大王高兴了。
哀剑和狗精一杯接一杯地喝着,神聊海侃。
“大王,我看您的武功一定非常厉害!我想,还没有能把您降服的招数吧!”哀剑趁狗大王喝得醉眼朦胧,开始发问了。
“不然,不然!只要用众神合术就会让我永远死去!”那狗精得意洋洋地说,“不过,一般人施展不了这种法术,所以知道也没有用,哈哈哈!”
“哦——”哀剑高兴极了,他终于知道什么可以把狗精灭掉了!“对不起,大王,我去一下洗手间!”
一般人施展不了这种魔法,那可是神才会的魔法呀!对了,我想起来了,秋雪对我说,尚方氏的先人就能使用神的魔法!秋雪还说了,只要有此血统者就可以施展此法术!如此一来,秋雪一定也可以使用这神的魔法喽!
哀剑选了一条可以路过秋雪的路:“秋雪,你用”众神合术“即可以对付他!”
“哦,我明白了!”秋雪回答。
不一会儿,哀剑就向狗精告辞了。
哀剑走后的一刹那,秋雪念起咒语:“众神合术——”
顿时,秋雪体内发出一道强烈的冲击波,这道冲击波足以把整个地球毁灭!可是因为秋雪减少了破坏范围,所以只把山洞震塌了,将狗精*了昆仑山下,想让这只狗精永无翻身之日。
秋雪突然发现狗精透过层层坚固的岩石,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朝秋雪走来。秋雪连忙发射另一道法术:“无以近身!”狗精被击中,又倒下了。那些小狗啰喽一起向秋雪冲了过来,秋雪的手向前一推,喊:“冲击雷电闪!”小啰喽们被冲了十里远,尸体盖住了狗精!秋雪走到近前,双手从上至下猛一划,说道:“落瓦飞雪!”许多砖块儿和瓦块儿砸到了狗精身上,砌成了一座数十米高的堆。这虽然不会让这只狗精死掉,可也不会让他跳出来再害人了。
秋雪回到了家中,没有很长时间,她就有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男孩叫雷雳,女孩叫贝玲。秋雪、哀剑和两个孩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他们经常给孩子们讲和狗精战斗的故事,还会在最后加一句:“正义永远都会战胜邪恶!”
是的,无论邪恶的一方多么邪恶,也终究会被正义战败!
水的痕迹
“哥哥!哥哥!”4岁的欢儿颠儿颠儿的跑向正在放风筝的哥哥。她手里拿着一根棒棒糖,身上穿着粉红色的裙子,胖乎乎的煞是可爱。她把糖举到哥哥的眼前:“哥哥,你吃!”
哥哥看了一下欢儿,又看了一下她手里的棒棒糖:“小欢,你吃吧,哥哥不要。”
“不,哥哥,我还有好多呢!”欢儿从鼓鼓囊囊的口袋里抓出一把彩色水果糖,“妈妈给的,她说也要给你吃。”
“哦,那好吧。”哥哥笑了,把棒棒糖含在嘴里,“谢谢你!”
“呵呵,不谢!”
风筝飞得真高。突然,一阵强风刮过,风筝打了个悬儿——好险!差点一个跟头栽下来。哥哥赶紧拉拉风筝线。风筝又正了,上面的大花脸快乐地冲他们笑。
“好棒啊!哥哥你可真厉害哦!给我玩一下可不可以?”
“啊?哦,小欢你还太小,只怕风会把你刮走呢,那样哥哥还不被你急死!”
“那好吧!哥哥你放吧,我在一边看,不会被刮走的。”欢儿很听话。
欢儿四岁的时候非常乖,是个人见人爱的小孩。她最喜欢的人就是哥哥了,哥哥是个科技小能手,会做好多事情,小时候欢儿简直要羡慕死他了。只要看见一个小P孩整天屁颠屁颠地跟在一个帅气男孩子后面,你就可以确认那是欢儿和她的哥哥嘉文。嘉文整整大欢儿5岁。
那只是4岁时的欢儿。
欢儿现在已经12岁了,她真是可谓刁钻古怪,古怪刁钻。她的脾气特别奇怪,像夏天的天气,不是打雷就是刮风,一会儿晴一会儿阴,变化时间甚至不会超过10分钟!不过有一点值得庆幸,欢儿的成绩还不错,跟哥哥不相上下——都在级部前十名。
“嗯……确实是这样,你好聪明啊!”欢儿惊叫道。她的同学钱悟龙感到有些不太适应,就是嘛,受到一个脾气古怪的女生表扬,感觉肯定很不一样。
但是几分钟后……
“钱悟龙!”欢儿大声吼起来,一点也不顾忌淑女形象,“你烦不烦!干吗往我桌子上洒水?我这个瓶子有点漏水你不知道吗?啊?闹什么闹!再闹上外面闹去!”
霎时,本来沉浸在下课十分钟欢乐里的同学都安静了下来,看着欢儿吵。
“……”钱悟龙很惭愧,“我……”
“算了算了!我自己收拾收拾吧!你记住了!别再讨人厌!”她擦去桌子上的水。钱悟龙不再作声。
班里气氛一下子尴尬起来。
“你们……”欢儿注意到了班里都在看她,有些奇怪,“怎么了?”
“没怎么!没怎么!”有的同学赶紧出来打圆场。
“你们真晕。”
放学了。欢儿背着个书包慢吞吞地往家的方向蹭。突然她看见了老哥嘉文。“嘿!老哥你等等我!”她狂奔到嘉文身后,猛地拍了他的肩膀一下,“老哥!”
“哦,是小欢啊。”嘉文旁边的男生很知趣地走开了,嘉文转过头来,压低了一些声音:“小欢,拜托!你也该改改了,你应该注意一下你的形象啊!”
“我可不管那么多。”欢儿很‘裤’地把头一仰:“我秉承我的信念:我行我素我最酷!”
“是‘裤子’的‘裤’吧?”老哥开了一句玩笑。
“切!”
嘉文每天都和欢儿一起走回家,在路上,他们会聊到很多问题。两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爱好:欢儿喜欢理科的科目,但也喜欢偶尔摆弄摆弄笔墨;而嘉文就不同了,嘉文喜欢语文,喜欢用笔吐露自己的心扉。
“你还说我,老哥!你也不看看你自己几斤几两!那么喜欢舞文弄墨,文绉绉的,像个什么样子嘛。哼。”欢儿不甘示弱。
“好好!我不说你了。不过你还是得好好想想啊。”
其实欢儿觉得嘉文还是不错的,毕竟是比自己大5岁,什么问题都可以看的很开,嘉文已经上高二了,所以欢儿的题拿去问他对他来说还是很轻松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欢儿发现自己是那种很不合群的女生,动不动就会说错话干错事,有时候自己的好意也会被别人当成坏事。
“为什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欢儿很不解,唉,也许自己真的该改改自己的性格了?
欢儿自身的性格有这样的一个缺陷:自己如果认为哪一个人好,就绝对不能听到关于这个人的坏话。这可给她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听不到还好,一但听到,心直口快的她会立即发表想法,这使她很不受欢迎。
欢儿很郁闷。
“老哥,我真不明白,为什么别人都很讨厌我呢?”欢儿眼睛有些发红,好像哭过的样子,她很不高兴。
“你呀……性格太直,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说出来的话根本就不经过大脑一而再,再而三的考虑,当然不会受欢迎了。”欢儿和嘉文漫步在*场上,嘉文在给欢儿上人生中很重要的一课——磨练自己的性格。
“欢儿,你自己想像一下——就像一枚棱角分明的石子,让一个人攥在手里,肯定没有人愿意。因为这样的话,也许会把手刺伤。但是如果是一枚圆滑的石子,就像鹅卵石,人们不但很乐意攥在手里,可能还会把它带回家作纪念。”
欢儿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就像你个人的性格。性格尖锐的人往往比较*,好意气用事,这样的话会酿成大错的。性格好的人呢,就像那些鹅卵石一样。人们更愿意交往好脾气的人,因为与他们更容易相处,不会天天吵架。你愿意吵架吗?”
“可是,并不是我想吵架,而是我确实听不进我喜欢的人的坏话啊!”
“小欢,这一点你要记住,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我这样理解你,很多人并不能了解你的内心,但我能。因为我是你哥哥啊。”嘉文很郑重,“虽然这学校,包括初中部和高中部,只有我一个人理解你,但你还要记住,至少在这学校里还有一个理解你的人。这是很不容易的,很多人都没有互相理解的人呢。”
“嗯。”欢儿点了点头,“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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