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一个奇怪的陌生人(…(1/2)
在何叔叔的印象里,魏大爷好像从来没有生过气,更没有见魏大爷发过脾气,他的反常举动令其摸不着头脑,他赶紧用脚悄悄地踢了魏大爷的脚板子一下,魏大爷就把怒气转到何叔叔身上来了。
魏大爷简直象是疯了一样,咬牙切齿地问道:“你知道什么叫刑罚吗?
刑罚是什么?
刑罚是指刑法规定的有国家审判机关依法惩罚犯罪分子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嘛
可是,何叔叔好像是被魏大爷的神色惊傻了,吞吞吐吐地回答道:“挖心,割乳,剖腹,挖眼,割舌,火烧,砍手,砍脚——”
魏大爷似乎感觉好受了一些,威严地看了看金凤凰和银凤凰,还有韦一刀和韦英杰,最后对李安莲老嫂子说道:“老嫂子,看来这个小子很不糊涂啊
据我知道的是,刑罚的第一是“剥皮”。
剥皮的时候是怎么样的剥呢?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拼命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土里“光溜溜”的跳出来,就像一只剥了皮的肉鸡,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第二个是“腰斩”。
腰斩就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字才断气。
第三个是“车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
第四个是“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合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第五个是“凌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刀以后才死。
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1000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
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
后来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3000刀才让他断了气。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罚之一。
第六个是“缢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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