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警日记(连载)(103)(2/2)
今年年仅15岁的“杰”姓何,云南省保山市人,小时候就随父亲来到宜州市德胜镇。他父亲在德胜镇开了一家廊,平时忙于生意,无暇顾及对儿子的教育。何某读完初一后便辍学回家,整天与德胜街一帮无业青年厮混,逐步染上吸毒、盗窃、乱性等恶习。
据何某等犯罪嫌疑人供述,2oo8年,其伙同他人流窜盗窃摩托车,先后作案4o多起,盗窃摩托车4o多辆。2oo8年底,长兴旅社分社老板娘韦善姣对他说:“你去找几个‘红花少女’来我旅社,我负责去找嫖客,每个3ooo元,我要5oo元,剩下的钱全部给你,总比你去偷摩托车强。”2oo9年初,何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小梅、小芬等人。4月12日下午,他谎称当天是他的生日,叫小梅带几名同伴来玩,然后实施了他的罪恶计划。
今年1月,在三亚市一宾馆内,临高籍女子黄某被临高籍男子李某伙同十余名男青年**,案后,李某等人随即潜逃。临高边防支队调楼边防派出所在接到三亚公安局的协查通报后,在辖区内展开大范围摸排布控,于6月3日晚8时多,在临高县调楼镇一网吧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据李某交代,被侵害人黄某是他在三亚做工时认识的,李某早就对年轻漂亮的黄某有了非分之想。案当天,李某以外出游玩为由将黄某约了出来,随后,李某带领黄某及另外十余名临高籍男子来到三亚市一酒吧内喝酒。
喝酒过程中,李某等人不断殷勤地向黄某劝酒,并拿出k粉吸食,还百般诱惑黄某吸食,黄某没有经受住诱惑,在吸食k粉后即陷入极度兴奋状态中。随后,李某等人将黄某拖至酒吧内一包厢中,由李某对黄某实施了强*奸。令人指的是,李某对黄某强*奸后,伙同另外十余名男青年将黄某挟持至三亚市一宾馆内,随后,李某等十余名男子对黄某实施了**。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本案的被害人黄某居然是刚满14岁的未成年少女,边防民警在对李某等人的兽行深恶痛绝的同时,也为黄某的天真、无知感到无奈。在这里,警方提醒广大青少年,要慎重交友,不要随便出入娱乐场所,更不要受人诱惑吸食毒品及违禁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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