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初识武功(1/2)
大年初一一早,跟着拖雷给几位师父及铁木真夫妇拜了年。草原还没有给压岁钱的风俗,但请你喝几碗奶茶、吃几块烤肉、往你口袋塞几团酥油饼、摸摸你的脑袋说几句祝福的话还是会的。铁木真依约,让管家折里麦领着我去挑一匹好马。折里麦父亲曾是也该的老部众,也该被毒杀后,部落分裂,正当铁木真落难困苦的时候,折里麦被父亲领到铁木真那里,将儿子献给铁木真,请求铁木真留下折里麦,给铁木真牵马、备鞍、守门、伺候铁木真。虽说折里麦才能一般,但为人忠诚,又是最早投靠铁木真的功臣,依着铁木真极重义气的性格,对帮助过他的人,始终以诚相待,这折里麦便堂而皇之地成了铁木真的第一管家。
漠北恶劣的环境几近人类生存条件的极限。夏日,近4oc的高温如火炭般炽烈;冬天,气温骤然下降至-4oc。即使是温和的春夏季节,这里的昼夜温差也大得惊人,上下波动在4o~5oc之间实属家常便饭。隆冬冰雪铺天盖地,盛夏暴雨倾盆而泄;白日里骄阳似火,酷暑难当;深夜中寒风乍起,刺骨穿心;风起处,就连大如斗的碎石,亦随风满地乱飞走,长沙蟒蟒黄入天,口鼻耳目尽朦胧,狂飚陡然从天落,人于鞍桥难稳坐。亚洲甚少出现的龙卷风,在这里也会不时展露几回峥嵘。
此等环境下成长的蒙古马,低矮肮脏,鬃毛蓬乱,粗犷暴烈,优点就是吃苦耐劳、耐力十足。铁木真说要送我的好马,指得就是蒙古马与西北方迁移过来的大宛马配种的后代,兼具了大宛马的神骏飘逸、高大雄壮,蒙古马的生存能力和长途奔袭的耐力。当然,单项拿出来比较还是各自略有不足。
马圈里这等良马不多,也就十五六匹,有黄、褐、赤、黑、白、花六色,都是精选的上佳宝马,我自是分辩不出细微的优劣,按着自己喜欢的颜色,选了一匹白色幼马,俗话说宠物要从小培养,才能与主人更为亲近,而且在感觉里白色的马种性格较为温和,从外表看也比较有卖相,还有一个说法是,白色肤色反射光线强,在沙漠里不容易散失水份,在冰雪里却能有效阻止体内热量流失。虽然在小说里后来还有小红马,不过我的出现已经改变了很多事情,谁还能妄想着小红马仍按书中的故事情节安排出现在我身边呢。
后世的人,从小时开始,在心里都存有一个纯真的幻想:那就是骑着高头白马,挥舞宝剑,救出美丽的公主。我自然也不例外,兴奋地牵着小白马回了家,让人帮忙烧好了温水,我亲自动手给小白马洗了一个大澡,将它仔细擦拭干净,理顺鬃毛,才不舍地牵入新建的马棚。
下午还有个大型集市要去逛逛热闹。从初一到十五,那处腾出办年庆的空地,便成了部落内部交易的市集。新年自是要去旧迎新,一年征战下来,部落勇士多多少少会获得一些战利品、奴隶什么的。一些自己不想再用的,或不知道干什么用的东西;不听话的或丧失使用价值的奴隶(像老人、小孩、残疾);没新鲜感的侍妾;都可能被摆出来交易。
将要拿出去卖的物品装上车,早上我牵走马后,本来要跟我回来,却让铁木真唤人留下的拖雷,竟又冒了出来。瞧他不乐意的表情,准是因为趴在他背上的小女孩,不用说,定是他的小妹华筝了。看着才刚四岁,正转着小脑袋,眼带好奇地四处乱转,长得精灵可爱的华筝,我心情的确有点复杂。说实话,在小说中,我感觉最值得令人怜惜的女人就是华筝了,堂堂一个公主,为了一个郭靖,孤独到老死方休。
对着近旁搂着拖雷脖子的小华筝,我扮着鬼脸,伸手逗着她的小脸,刚开始还有点害羞的华筝一会儿就咯咯笑了起来,还伸出双手要我抱。愣了一下,苦笑着轻摇几下头,难道自己一个几十岁的过来人,还算对一个只有四岁的小女孩胡思乱想不成。伸手照着前世抱小表妹的样子,我环抱过华筝。
“拖雷,华筝不是一直是义母带着,今天怎么让你背着出来了!”瞧见在我接过小华筝后,拖雷大松了一口气的模样,我心里有点奇怪地问道。十岁的拖雷已经以男子汉自居,对照顾小女孩的事情自然是不屑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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