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卖身救母女儿情(2/2)
“她用毛巾蒙住了我的眼睛。”
“估计中不中?”
“我又不是医生就是医生也不可能这么快就知道。”
“你给了她一万五?”
“一分都没少?”
“我可要告诉你了你如果背着我去跟她搞我就要你永远也搞不成女人。”
“太太请你放一百个心我决不背着你做对你不住的事情。”
“知道就好站起来让我看看怎么样了。”
于是侯局长从盆里站了起来面朝着他老婆她老婆用手去摸着问道:
“怎么这么小了?”
“消毒液泡了的缘故吧?”
“不泡了再泡下去连根都泡没了会害得老娘守活寡。”
侯局长如获大赦立即洗净走了出来衣服也没穿抱住自己的老婆就亲了起来。
再说小孟起码用了半块香肥皂才将自己的身子洗干净擦干后还用鼻子闻闻自己的手臂上是不是有那个男人的气味可惜真正有那个男人气味的地方自己又闻不到。她光着身子走进卧室拿了一面镜子对着自己臀部的上下前后照了又照仿佛觉得被刚才那个男人偷掉了她身上的什么东西一样。
小孟并不姓孟而是姓宁叫宁孟是郊区农村的一位农村姑娘母亲患了子宫癌唯一的弟弟在读大一父亲是个七老八实的农民她高中毕业后就放弃了考大学一心一意打工减轻父亲的负担为母亲治病、为弟弟上学拼命挣钱。但在内地打工每月的工资这只有几百元随时要照顾母亲又不能去沿海。
现在这个人吃人的时代弱肉强食的社会靠卖劳力赚钱赚一块钱有时要付出自己身上一块肉的代价。侯局长的老婆是在一家小饭店门口认识她的她就在这家小饭店做小工经常在饭店的门口洗碗搞卫生侯太太去市场买菜就从这里经过见她身材高大又健康于是慢慢攀谈上了。
经过了半个月的接触她们进入了实际性的谈判侯太太是以帮助朋友的名义跟宁孟谈的。宁孟急需钱给她母亲治病于是咬牙答应了候太太。最后谈好了宁孟就辞掉了工作住进了侯太太为她租的新民村。
就在她住进新民村的当天她回了一趟家因为村里有他的男朋友也是她的高中同学就在这天晚上她主动将自己的第一次给了自己的男朋友第二天她流着泪离开了他。
宁孟放下手中的镜子穿好了衣服后提着放了一万五千元血泪钱的包包就出了门坐车将钱送到了医院里她母亲正在住院治疗等着钱。
“宁孟你哪里弄来这么多钱?”躺在病榻上的母亲不放心地问道。
“妈是我的一位同学在城里开店我向它借的。”宁孟善意地欺骗自己的母亲。
“那要多久才能还清?”
“她赚了钱说我什么时候还都不成问题。”
“孩子都怪妈得了这种怪病害苦了你。”
“妈你安心养病吧我不是好好的吗?我店子里很忙不陪您了。”
“好你回店子里去吧端着别人的碗受着别人管。”
宁孟离开医院回到了新民村她现在上班的任务就是给别的男人怀孩子这可能是世界上最耻辱、最下贱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