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曹孟德与文姬 (2)(1/2)
一个我想与他有故事的女人,在我们的故事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因为情节的突变,而已经落下了帷幕。在灯光亮起的一刹那,在音乐响起的一瞬间,我的剧情已经终结,我必须得匆匆退场,掩面而泣。
——摘自曹孟德回忆录《我与文姬:不得不说的故事》
吕布和貂蝉的故事告诉我们,英雄救美的结局不一定百分之百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而还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会是一个杯具。曹孟德和蔡文姬的故事也是那百分之一。
怎么说呢?东汉大学的每个学生都是有理想的。比如,刘备的理想就是有朝一日拥有自己的公司,张飞的理想原来是一名画家,上了大学以后变成找一个好老婆。蔡文姬的理想,是去美利坚酋长国留学。她从小深受《廊桥遗梦》和《飘》的毒害,对西方**的万恶社会充满无限向往。这也是蔡文姬念英文系的原因。蔡文姬的英语说得比国语还要好,呆在国内,就好比在一群猴子中间,所以她很喜欢戴着她的mp5听英文歌曲。更重要的是,她的母亲在美国,她三岁以后就没有见过的女人。
有一天,蔡文姬问曹孟德,你小时候的理想是什么?曹孟德呵呵一笑说:“我从小没有什么抱负,我的理想就是像地主家的大少爷那样,家有良田千顷,没事领着一群狗奴才上街调戏一下良家妇女。”
蔡文姬一笑:“你这坏蛋!”
曹孟德和蔡文姬的恋爱,也有过快乐的时光。
那天两人约好,在东大广场的石凳上早读。蔡文姬买了两份热干面,结果两双筷子不知道在哪掉了一双。
“看来,只好我先吃,你再吃了哈。”蔡文姬说。
“未必,一只筷子也可以吃呀。”曹孟德说。
“一只筷子怎么吃?”蔡文姬拿着一根筷子,不知道怎么下手。
“这样,你看。”只见喀嚓一声,曹孟德把一只筷子弄成了两截。
“还是一双筷子,只是短了些哈,试试看。”曹孟德笑道。
蔡文姬的手机被偷了,曹孟德帮着找了回来。
那天,在公交车,人特别多。
“别挤了,别挤了,再挤人就都成照片了。”有人叫道。
“照片无所谓,只要不成合影就行。”公交车人们无奈地笑了。
蔡文姬感觉后面有个男的下身故意靠着她的屁股,感觉很恶心。她把挎包甩到了后面,这一招还很管用。但是等下了车,她才现包里的手机被偷了。
“那可是我老爸托人从美利坚酋长国给我带来的生日礼物。”蔡文姬对曹孟德说。曹孟德用自己的电话打过去,电话是通的,却没人接。
“我帮你找回来。”曹孟德说。他过去一条短信:妹妹,老爸让我寄5ooo块钱给你,但我忘了你的帐号了。
过了一会,那边来一个银行账号。曹孟德一笑,小偷上钩了。他马上又回了一条:“不对,我上次记得你是工商银行的卡,怎么换成农行的了?你换卡了?”
蔡文姬的手机回复:“是的,刚换了。”
“哦,原来这样呀。把你的身份证也过来。”曹孟德回复。
“要身份证干嘛?”那边很警惕地回了短信。
“我在香港呀,这边汇钱过4ooo港元都要卡本人的身份证。”那边把身份证号码过来。
“不对呀,这是你本人的身份证么?你新办的?”
“嗯,是我本人,我在洛阳新办的。”那边来短信。
“哦,你也是洛阳的呀,如果你明天不把手机送到东大校门口,你就等着警察来抓你吧。对了,那手机价值两万,被抓要被刑事拘留!”曹孟德了最后一条短信。
第二天,蔡文姬的手机就被找回来了,丝毫无损。
和曹孟德相处久了,蔡文姬虽然表面上觉得曹孟德什么都好,但心里却总觉得缺了点什么。说实话,在许褚他们看来,曹孟德对蔡文姬实在太好。在蔡文姬感冒的时候,曹孟德会旷课跑到学校外面的药店给她买药,并每天晚上嘱咐她按时吃药。学校举行新年音乐会,曹孟德会提前弄到好位子,约她一起看。每天,曹孟德还会起早床,跑到“堕落街”给她买她最喜欢的一品香混沌。
后来,蔡文姬终于现,原来两个人是没有共同语言。曹孟德喜欢的是传统诗词,而不是英语。他经常吟诗作赋,写些《短歌行》什么的,这让蔡文姬觉得曹孟德应该是古汉语专业的,而不是政法系的。
蔡文姬的生活比较闲散,没事就喜欢翻一些关于影象的小资书籍来打时光,北野武蔚蓝的海岸线,本雅明走走停停的城市印象,以及巴特浓墨重彩的乡野风景。曹孟德总是喜欢给她讲“小时候,家门口有条河,水是透明的。河底是细细的白沙和鹅卵石,抓鱼的时候,长裤脱下来,站进水里,把两个裤脚扎紧,这么往水里一捞,裤腿里都是鱼。”
这些本来是个小问题。但蔡文姬把问题上升到两人的共同兴趣的高度,而要曹孟德研读莎士比亚的戏剧的时候,曹孟德就觉得蔡文姬有点无理取闹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