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兄弟(1/2)
第十二章兄弟
街上很乱,却没人来招惹一个跑得比马还快的怪物,宋玉没有看到一个关门的街坊,叛军进城在即,逃跑的皇帝临行前那一番最高指示,无疑给了百姓们充足的理由去抢劫。
“贼来不得,必更敛于百姓;不如与之,无重困吾赤子。”
陛下宽仁,体恤吾等;京城财货乃是大唐几代人辛苦的积蓄,与其便宜了万恶不赦的乱臣贼子,倒不如咱们自己取了。于是万民齐上阵,义无反顾地投入到千载难逢的抢劫大业之中。
初始的抢劫还残存着一丝理智,只抢劫不放火,抢完了皇帝,疯狂的人们会停下来吗?贪婪比任何食髓的毒药还要可怕,宋玉得到了巨大的财富,尚在算计着再到哪里去捞一票回来,实事求是地说,宋玉同志的道德品质还是过硬的,毕竟受过高等教育,又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不能说没有为人类的解放事业贡献青春和热血的念头,哪怕只有那么一点,就比那些从来只知道婆娘孩子热炕头的愚民强。那么,接下来的情形可想而知,王公、富商,凡是有巨大财富的地方,一定会成为下一个疯狂抢劫的源头。
想到这儿,宋玉不由得心里一寒:保卫胜利果实,已经成为当下第一要务。鳖犊子玩意,既然被我吞了下去,就别想再让我吐出来。无论是谁,敢打我的主意,就跟他拼命。
外面的世界很燃烧,家里的气氛很温馨。回到家中,听着父亲、姐姐们关切的唠叨,王忠父子没完没了的抱怨,宋玉真希望那个秘密永远地成为秘密,不为别的,只是不想让他们伤心。把所有能动的人都派了出去请大夫,很快传回了不好的消息:大夫都很忙,甭管拿多少钱,人家都不肯来。
脑袋最笨的二柱子,反倒请回来一人,永平坊胡一手,其人医术在西城这一片小有名气,只是除了他的家人之外,没听说过给其他人瞧过病,即使他想人家也不愿意,因为他是一名兽医,擅长劁猪挖卵子的兽医。
宋玉怒道:“二柱子你搞什么搞,脑子都被猪吃了不成,请这么人回来瞧病。”
二柱子臊了个大红脸,闷着头将胡一手往外面推,嘴里还嘟囔着:“俺就说不成,你非要跟着。郎君说俺没脑子,俺瞧你也是一个没脑子的货!”
“慢着,慢着,我说老少爷们给个面子听我说一句成吗?”胡一手叫道,“别的病我不敢说行,处理伤口,谁他娘的也别吹牛比我强。我老胡家可是有祖传秘方,用在猪马驴骡这些畜生身上那是百试百灵。我们家那小子上个月和王海打架,打得脑瓜子流血,用了三天药不是屁事都没有?给句话,让不让我看,看好了分文不取,争的就是一口气;看不好任凭爷们落!”
王忠怒视,王海耷拉着脑袋,眼角一时都不敢放松警惕,只要老爷子的脚抬起来,他就要迅脱离危险,逃之夭夭。不过,瞧今夜情形,参照往常惯例,回到家里再说的可能性更大。嘿嘿,回去之后,想必老爷子的气也差不多消了,最多骂几句,又有娘亲拉着,肯定能糊弄过去。
宋玉坐困愁城:大师兄的伤不轻,再加上这该死的天气,闷热潮湿,需要立即处理;给人瞧病的大夫请不到,这位却不请自来。唉,实在不甘心把大师兄和那些畜生放在一起,让胡一手瞎整,可是……
这时宋成器道:“这么些年我也在瞧着,一手没做过太出格的事情,也许能行!”
主意还要宋玉来拿,宋玉一咬牙道:“好,麻烦胡大夫给瞧瞧!”
脑海中忽然闪现出《我的团长我的团》中,那个不务正业的老军医,放着好好的兽医不做,非要做军医,白白断送了性命。很是看了几眼胡一手,把个兽医看得直毛,心道:长的大姑娘一样的玉哥,眼珠子也能杀人吗?
胡一手嗫嚅道:“还看不看?”
宋玉一笑:“我说过不看吗?快请……”
当下,胡一手立即明白了一件事情:如果治不好病,恐怕这位不会善罢甘休,今后想在永平坊混日子就难喽!也不禁有些后悔自己的鲁莽,只顾了后面的卵子,忘记了前面的面子。唉,走一步算一步,死马当活马医吧!
悟空还不知道成了胡一手心中的死马,兀自大吃海喝,众人好说歹说,才把这位前世的饿死鬼,弄到床上,揭开包着伤口的白布,五寸长一道伤口,深的地方有半寸的样子,难怪五娘的脸苍白如纸,七娘捂嘴愕然。胡一手也在犯嘀咕:伤势比想象严重的多,这么重的伤这位还能该干啥干啥,这还是人吗?有心埋怨二柱子,但是二柱子只说:那人该坐就坐,该站就站,不耽误吃不耽误喝,可没说伤势咋样。事到如今,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命人拿了一壶酒给悟空喝着,先用干净的白布蘸着盐水将伤口擦干净,吩咐宋玉等人按住病人不要让他动弹。悟空眼珠子一瞪,宋玉几个都被吓了回去,只能喊道:“再拿酒来!”
大师兄喝酒就像喝水,恐怕起不到什么麻痹的作用,宋玉不禁问道:“没有麻醉的药物吗?”
胡一手道:“给畜生看病时,哪管它疼不疼叫不叫;今天没想到伤势这么重,好在这位大师看起来定不是寻常之辈,能熬过去的。”
鳖犊子玩意,问了也是白问。
胡一手取了一针细针,穿上白线,瞧一眼悟空道:“大师,在下要缝合伤口了,很快的,请大师不要乱动才是。”
宋玉听着都悬乎:这叫什么事啊!宋玉、王海再加上二柱子他们三个人还真摁不住大师兄,只能凭他自己硬扛,一个扛不住,盛怒之下会不会给胡一手来上一棍子?想到下午那个浑身浴血舞大棍的大师兄,宋玉彻骨奇寒。
所幸,宋玉的好运气还在持续,悟空喝了两坛子酒,胡一手的缝合工作终于完成,将所谓的祖传秘制兽药敷到伤口上,再用白布包好,这就算大功告成。宋成器很高兴,对于神会的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这次能帮助悟空疗伤,总算是聊表心意了,所以大笑着请胡一手到书房奉茶,当场赠送五百文钱以做诊资,胡一手尽管看着铜钱双眼放光,最后还是恋恋不舍地拒绝了,宋玉因此对其高看了一眼。送走兽医,悟空也要走了,宋玉请悟空将宝箱搬到父亲的书房,屏退闲杂人等,打开箱子,将珠宝饰全部拿出来,又取出一半的金条,剩下的叫悟空拿回去交给师父。悟空也不知道推辞,只说明早再来,径自去了。
望着悟空的背影,宋玉阴阴一笑:嘎嘎,就怕你不收啊!这是投资,宋某人拿出第一桶金做投资,少不得要连本带利取回来,至少短时间内要将大师兄留在身边,我没有力量,就要借助别人的力量,而且,看起来大师兄也愿意和我在一块呢!嘿嘿,我进门没几天,遇上抠门带冒烟的师父,一点好处没捞到,这次却送过去半箱子金子,不知师父看到这些的表情怎样。我就不信,这世界上还有不喜欢金子的人存在。
“儿啊,这些东西你是从哪里得来的?”老父亲的说话声在颤,哦,不好他的身体也在抖啊!
宋玉急忙过来,搀扶着父亲坐下。讲了一个在皇宫,为维护皇家体面,他师兄弟二人浴血拼杀,勇斗歹徒,最终将恶人赶走,这一箱子东西是一名不愿透露性命的贵人赠送的小礼物。同时,宋玉隐晦地点出,那为贵人可能在他们到达出事地点之前,受了歹徒的侮辱,所以,并不愿意此事张扬出去。
宋成器连连点斗,也不知听得入神了,还是被金子珠宝晃迷糊了。
宋玉取了十根金条大概能占总数的一成,给两位姐姐分了:“事先声明,绝没有赶五姐七姐走的意思,但是姐姐们总要出嫁的,如果不是这该死的战争,七姐已经成亲,说不定五姐也被哪个有眼光的家伙骗去了。这是给你们的嫁妆,哦不,只是嫁妆的一部分,等将来我们有了钱,一定要让姐姐们风风光光的出嫁。金子放在我这里,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散光了,姐姐先拿一些,我就有底了。”
五姐道:“八女长大了!”
七姐说:“算你啦!”
两人的眼睛里都多少进了点尘土,这就是喜悦的泪水吧!
剩下的,宋玉全部交给父亲,老人摇头道:“看着这些东西,我头晕脑胀,受不得这般的珠光宝气,还是你自己收着。从今天开始,这个家就交给你打理,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去吧!”
父亲很欣慰,宋玉听的出来呢!
“先前我去第五家求亲,第五世兄并未拒绝,今天下午派人送信来,现今兵荒马乱,他们全家要到襄阳暂避一时,亲事缓缓再说!”父亲有些无奈地说道。
第五家在推诿,宋玉对这门亲事本来就很反感,面都没见过,还成亲?包办婚姻害死人,这样更好,何况现在和丽华……
宋玉道:“儿子本来不想这么早成家,总想先做出一番事业来。既然如此,再合适不过了。”
“你能想得开就好。”
呵呵,我有什么想不开的。第五姑娘最好永远不再回来,对了,先给丽华选样饰才是正经。想到丽华,心儿忽地一颤,全身热,就想把那女孩立即拥在怀里,永远不分开。
宋玉将东西分批弄到自己的房间,想了很多的藏宝计划,仔细推敲竟现没有一处万无一失的地方。想着想着居然就有了那么一点不安,而且,不安正在慢慢扩大为恐惧。在屋里转来转去,偶然刮了一下正面墙壁上那幅“丽妃出游图”,只是一瞬,画的后面居然隐藏着一个四方的凹槽。把画摘下来当然就清楚了,这应该是一个供奉佛像的所在,或者放个香炉也成,从里面的灰尘来判断,很长时间不曾用过了。尺寸正合适,宋玉将箱子里面的东西用纸包了,码放整齐,把箱子盖弄下来,往上一扣,呵呵,怎么就那么合适呢?找二柱子弄了点白灰,王海不知道干什么去了,居然都不过来打个招呼,忒没规矩,找个机会得敲打一下。
回到房里,用水化开白灰,卷一团破布,将箱子盖涂得和周围墙壁颜色差不多,这就算大功告成。等明天白灰干了,缝隙边缘在稍微处理一下,不仔细敲打,根本看不出来。把画挂好,心里还在琢磨:这毕竟是权宜之计,一定要再想一个办法,不能因为财而失眠吧?
“郎君,郎君……”王海闯进来,“夏侯端那小子不知道招惹了谁,被十几个黑衣大汉围着,好一顿踢。不过……”
嗯?莫非是阿史那虎鲁的手下过来寻仇的?尔等何来之也?
“好你个王海,刚才我有事找你都找不到,原来是出去瞧热闹了。我现你这两天长能耐了,学会吊人家胃口,说话只说半截话。”
王海扮了个鬼脸,笑道:“嘿嘿,我这点能耐还不都是郎君教导有方?我现,那些人里面,有昨个儿在兴庆宫打我们的人,难道真是阿史那虎鲁的人?”
到底是不是,看看不就知道了?夏侯端挨打的地方就在林家正店前面,来到跟前,嚯,人还真不少,大家不是都在抢东西,还有闲心看热闹吗?要说永平坊的地理位置不好,房价低,居住在这里的人大多是平民百姓,但是现在是什么时候啊,到三大内随便弄一边宝贝出来,少奋斗二十年,夸张一点一辈子吃喝不愁了,还有闲工夫在这里扯淡?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还真是这么回事。
宋玉从圈外向里挤,只听里面的喝骂声:“小子你今天未时在哪里?”
“哎呦,哎呦!我在家呆着,哪都没去!”夏侯端在说谎,就连宋玉都听出来了。
“好好,你小子有种!干你娘的,信不信老子弄死你?”又是一顿好打,宋玉好不容易挤进来,夏侯端被打得就像一条死狗,十几名爪牙轮番动手,一人站在稍远的地方,腰挎横刀,好整以暇地观敌瞭阵。
“别打了,咳咳,我说!未时左右,我在北里喝酒。只是喝酒,别的什么都没做啊!”
人群中出一身惊叹,有不屑的,有唾弃的,有惊羡的,有吃不到葡萄想葡萄味道的。北里即京城北面的平康坊,也称平康里,长安人里坊混叫,你爱叫什么就叫什么。平康里在长安鼎鼎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它是男人**之所,女人竟艳之地,也就是现代人所说的红灯区。东临东市,西北面是太极宫,距离兴庆宫不过一里地,地理位置极佳。里坊之内,东回三曲就是**常居之所,其中在南曲中曲居住的女人属于高级货色,而北曲则比较大众一些。
“去北里只是喝酒,骗老子是三岁的孩子吗?”
一名强人觉得夏侯端侮辱了他高绝的智慧,“咣咣”两脚踢下去,解气多了。
这个话夏侯端不能答,何况在丽华家门前,宋玉早就看到了丽华,她神色有些复杂,瞧着瘫在地上的表哥,不知在想些什么。眼见打的差不离了,没有动手的那个领头的,上来问道:“问你的话要听仔细了回答,否则,小心你的狗命。”
稍停片刻,接着说道:“你上午真的去了北里?”
“是,是!小的真去了北里,不敢扯谎!”夏侯端好生可怜,如同一条哈巴狗。
“你可认识刑部秦小小?”
夏侯端苦笑道:“我认识他,他却不认识我。远远地见过两次,一句话都没说过。”
“你可有什么仇人?”
夏侯端仇人不少,又是哪个惹了这伙强盗?夏侯端明天今天替某人背了黑锅,杀千刀的贼子,你千万藏好了,千万不要让我知道你是谁……
夏侯端暗自狠,回答的慢了一些,三个小子上去又是一顿拳脚,夏侯端“嗷嗷”直叫,显然很痛啊!
看着别人痛苦,原来也可以如此轻松惬意,宋玉这边暗自叫好,舒服的不行了,如果不是担心暴露,早就引吭高歌“咱们老百姓啊,今个儿真高兴啊……”
就在这时,林丽华端着一盆水怒气冲冲地出来,“哗”地泼到夏侯端的头顶,丽华一弱女子,并未学过高深武艺,自然不能将整个泼水动作掌握得恰到好处,领头的强人躲闪到一边,其余的大半被淋了一头清水。
“你个死妮子作甚?”一名黑瘦汉子骂道。
“挡在我家店前,你还有礼啦?要打到别处去打!。”丽华将木盆扔在地上,双手叉腰,就像一头骄傲的孔雀,不可一世。
“呜呼呀,苦也!”
宋玉叫苦不迭,向丽华那边靠过去。
终于有人肯于出头,终于被夏侯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大叫:“表妹,救命啊!”
“表哥表妹,叫的热乎啊!我看就是奸夫**!”黑瘦汉子用鞋底狠狠地将夏侯端的脑袋踩下去,“弟兄们,洗了她的店!”
领头的没有反对,一下子涌过来七八个。丽华大惊失色,忽地小手被一只大手握住,心里一暖,心里的惊恐淡了一点,扭头一看,还真是他呢!
宋玉在合适的时机,出现在女孩面前,将她护在身后,扯过一张凳子,挺胸膛迎了上去,王海抄着一把菜刀陪在郎君身边。
黑瘦汉子冲来,不由分说,搂头就是一刀,刀光闪烁,刀气凌厉,杀气中夹杂着血腥味,此时王海被另一人杀的节节后退,宋玉身体略微后仰,双脚站实了,举起凳子迎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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