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竞赛规则(1/2)
跆拳道的基本哲学思想是:练习此项运动者必须修身养性道德教育第一运动技巧第二。此项运动是严格的礼仪与礼仪的严格的有趣结合。一方面跆拳道运动均起源于传统韩国社会的优雅礼仪面前的对手头部和身体按规定的角度弯下优雅地鞠躬。另一方面规则要求运动员身上、头上戴护具并建议在道服内腹股沟、前臂和胫骨上佩带护具并带护齿作为平衡的一部分手和脚对于进攻和防守而言同等重要。
竞赛规则的适用
本竞赛的规则适用于联盟、欧洲第一联盟、已加盟各国的国内联盟所举办的比赛。
1:加盟各国的国内联盟若因特殊情势须修改一部分的竞赛规则时必须得到联盟执行委员会的承认才可实行。
2:使用本国语所写的联盟竞赛规则这些联盟和各协会都得经过联盟执行委员会的承认才可使用。
竞赛场
竞赛场的表面须用指定的木板或被承认的材料铺着而且要平滑竞赛场以12米四方表面不可有任何障碍物突出物为标准。为了需要竞赛场也可设于高于地面2o厘米以内的地方。竞赛场分为两个区域两区域之间的境界称作境界线。
1:比赛场、境界线、安全区域
竞赛场中央部分有8米四方的境界是用宽度7.5厘米白线标示叫做境界线。境界线内的区域即是比赛场。
2:审判、副审、选手的位置
(1)审判的位置:从赛场中心点到审查员席的相反方向离1.5米的地方即是审判员的位置用一个直径15厘米的圆表示。
(2)副审的位置:各角落离开5o厘米的地方用一个直径15厘米的白色院圈线表示副审的位置用黑字写上1-4的号码。*近审查员席左边的圆为1离开审查员席的左边为2离开审查员席右边的为3*近审查员席右边的为4。
(3)审查员的位置:和评判员的位置正好相反从境界线中心离开3米的地方即是审查员的位置以直径15厘米的圆表示同时审查员的位置应放置桌子和椅子。
(4)选手的位置:从比赛场中心左右离1米的地方以直径15厘米的圆表示选手的位置。左圆是代表蓝方右圆是代表红方。
(5)教练的位置:在蓝选手和红选手的位置旁边从境界线中心起码离开3米的地方各画直径15厘米的蓝圆圈和红圆圈竞赛场在审查员位置的左方是蓝方教练的位置右方则是红方教练的位置。
竞赛
跆拳道比赛包括两方——‘netg‘(红)双方以脚踢击打对手的头和身体或用拳击打对方的身体而得分。比赛分三个回合每回合三分钟两回合之间休息1分钟。选手可通过下述方法获胜:将对方击出场外得分最高使对手被罚分达到3分或对手被剥夺比赛资格。
比赛开始前裁判分别出‘netg-rye‘指令后双方立正并相互鞠躬然后裁判喊‘shi-jak‘!宣布比赛开始。
得分
每个合理的攻击将得分下述为合理的攻击:
a.击打对手的得分部位除了头外得分部位包括腹部及身体两侧这三个部位标于对手的护具上。禁止击打对方小腹以下部位。
b.用规则允许的身体部位击打对手。须用正确紧握的拳头的食指和中指的前部或脚踝关节以下的部位击打对方。
若三位裁判中的至少两位对击打进行了认定并记录则得分有效。
犯规
犯规是跆拳道比赛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不仅仅因为被罚3分——在高水平比赛中极为罕见——意味着自动失败。仅仅1个罚分就可左右比赛的胜负。
跆拳道犯规分两种:kyong-go和gam-jeom。最常见的一种犯规kyong-go或警告意味着罚o.5分但是若仅有一次这种犯规则不计入罚分除非再次犯规而累计罚1分。若选手抓、抱、推对方、逃避性地背对对方、假装受伤等时则判kyong-go。
另一种更为严重的犯规称为gam-jeom将被罚1分。典型的犯规行为包括扔对手在格斗中在对手双脚离地时故意将其放倒故意攻击对手后背用手猛击对手的脸部。
击倒
选手被击倒后裁判如拳击比赛一样开始1o秒的读秒。在跆拳道比赛中一方由于对手力而使其脚底以外的其他任何部位触地则判为被击倒。裁判也可在选手无意或无法继续比赛时开始读秒。
一旦出现击倒则裁判喊‘ka1-yeo‘意为‘暂停‘指示另一方退后裁判开始用韩语读秒从1至1o。即使被击倒的选手站起来欲继续比赛他或她必须等待裁判继续读秒至8或‘yeo-du1‘然后裁判判定该选手是否能继续比赛。若其无法继续比赛则另一方以击倒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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