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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般武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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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十八般武艺

【解释】:1使用十八般兵器的本领。亦泛指多种武艺。2比喻多种技能。

【出处】:元•杨梓《敬德不伏老》第一折:“凭着俺十八般武艺定下了六十四处征尘。”明•施耐庵《水浒传》第二回:“史进每日求王教头点拨十八般武艺一一从头指教。那十八般武艺?矛锤弓弩铳鞭锏剑链挝斧钺并戈戟牌棒与枪叉。”

【示例】:假如有人以为我是老作家必定~样样精通……那就难免捧得越高摔得越疼了。◎老舍《学习当先》

“十八般武艺”始见于南宋华岳编的兵书《翠微北征录》华岳曾中过武状元。此书编成于南宋嘉定元年(12o8年):他在书中自称“臣闻”可见“十八般武艺”的说法实际上还要早。可惜宋代的兵书多毁于兵燹今传者寥寥无几“十八般武艺”的原始出处和内涵今天已无从查考。谢肇浙《五杂俎》中对“十八般武艺”的具体内容作了记述:“一弓、二弩、三枪、四刀、五剑、六矛、七盾、八斧、九钺、十戟、十一鞭、十二简、十三挝、十四殳、十五叉、十六把、十七绵绳套索、十八白打。”前十七种都是兵器的名称第十八般名目“白打”就是“徒手拳术”。

《水浒传》写到的十八样是:矛、锤、弓、弩、铳、鞭、锏、剑、链、挝、斧、钺、戈、戟、牌、棒、枪、扒。还有谓十八般武艺是指九长九短:九长是枪、戟、棍、钺、叉、钂、钩、槊、环;九短是刀、剑、拐、斧、鞭、锏、锤、杵。还有一说是刀、枪、剑、戟、棍、棒、槊、钂、斧、钺、铲、钯、鞭、锏、锤、叉、戈、矛;另一说是:弓、弩、枪、刀、剑、矛、盾、斧、钺、戟、鞭、锏、挝、殳、叉、耙头、绵绳套索、白打。

另:

十八般武艺指武术中常见的诸种兵器初见于宋代戏文《张协状元》后世有多种解释。其一明代戚晋叔辑《元曲选•逞风流王焕百花亭》:“若论着十八般武艺弓驽枪牌戈矛剑戟鞭链镗锤。”其二元明间施耐庵著《水浒全传》第二回:“那十八般武艺矛锤弓驽铳、鞭简剑链挝、斧钺并戈戟、牌棒与枪扒。”其三明万历年间谢肇淅《五杂俎》:“十八般:一弓、二驽、三枪、四刀、五剑、六矛、七盾、八斧、九钺、十戟、十一鞭、十二锏、十三挝、十四殳、十五叉、十六把头、十七绵绳套索、十八白打。”

后世还出现了“九长九短”、“六短十二长”以及“大十八般”、“小十八般”等武艺内容说。综合历代“十八般武艺”的内容删去重复共包括下列种目:属抛射兵器的有:弓、弩、箭、矢、铳。

属长兵器的有:戈、矛、枪、棍、殳、杵、杆、杖、棒、斧、钺、戟、大刀。

属短兵器的有:剑、刀、鞭、锏(简)、钩、镰、锤、拐、环(圈)

属软兵器的有:链、流星、绵绳套绳。

属徒手的武艺统称为“白打”。历代“十八般武艺”中所指的这些种目并未能包括武器的全部。例如飞刀、袖箭、三尖两刃刀、橛、匕、鸳鸯钺、阴阳锐、状元笔、铁尺、绳镖、三节棍等均未包括。至于武侠小说家笔下剑造的许多“奇门兵器”就更难以尽收了

十八般兵器

一弓:马箭、袖箭、步箭、

二弩:弩箭、诸葛弩、斗子弩、俚弩。

三枪:长枪、叉枪、火枪、蛇枪、看枪、标枪、线枪、神枪、戟枪、勾镰枪、拒马枪、飞枪。

四刀:大砍刀(长刀)、斩马刀、腰刀、杆刀、朴刀、钩刀、眉刀、匕、刀、三尖刀。飞刀。

五剑。

六矛。

七盾。

八斧。

九钺。

十戟。

十一鞭。

十二锏。

十三槁(挝):骨朵、锤、锥、椎、链子锤(流星锤)、蒜头锤、骨朵锤、卧锤、重锤。

十四棍:双头棍、操钩棍、狼牙棍、闷棍、脚棍、齐眉棍。

十五叉。

十六钯:铛钯、钯、扒、省钯、铲、月牙铲、马叉。

十七绵绳套索。

十八白打。

十八般兵器——剑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候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昔葛天卢之山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据以上所述无论剑之创始人为谁其出生于黄帝时代可无置疑。黄帝于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o四年〕建庙国号有熊氏当时尚系初入青铜器时期但由此推知剑之出世极为古远历史悠久故后人称之「短兵之祖」确可当之无愧。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渐进步。春秋战国之时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法。周礼考工记云:「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又考古记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隔青谓之〔即剑盘〕以下把握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由上文可知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已。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剑制大抵沿用于远古历代仍多变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郑锷云:「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言虽如此当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戮亦为文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者轻而不易击坚长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证以古籍有言:「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说谅有所误。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制应属可信。

剑既亦为仕宦书生所同好于是流为艺品始则于剑身之上雕铭刻画继则于剑柄上美化其型附加蕙饰进而于剑鞘上镀金嵌玉各其匠心历代相傅靡有不然。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于矛形刺兵及短匕始原于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于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初学记•武部•剑》:「其后楚有龙泉秦有太阿、工吴有干将、镆耶、属镂越有纯钩、湛卢、豪曹、鱼肠、巨阙诸剑。」

《管子》曰:「昔葛天卢之山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此剑之始也。」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乃使使聘之问以剑戟之术。处*女将北见于王道逢一翁自称袁公问于处*女:『吾闻子善剑愿一见之。』女曰:『妾不敢有所隐惟公试之。』于是袁公即执林于竹竹枝上颉桥未堕地女即捷末袁公则飞上树变为白猿遂别去。见越王越王问曰:『夫剑之道则如之何?』女曰:『妾生深林之中长于无人之野无道不习。不达诸侯窃好击之道诵之不休。妾非受于人也而忽自有之。』越王曰:『其道如何?』女曰:『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门户亦有阴阳开门闭户阴衰阳兴。凡手战之道内实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布形候气与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腾兔追形逐影光若彷佛。呼吸往来不及法禁。纵横逆顺直复不闻。斯道者一人当百百人当万。王欲试之其验即见。』越王即加女号号曰『越女』。」(其言妙契精微深得剑术之要。所谓「门户阴阳」即斗剑时进退纵横之法。而「内实精神外示安仪」则是描述斗剑时精神贯注从容不迫观变进招的形态。)

金庸更将此段传奇写进了他的武侠小说《越女剑》中将剑道的至高境界作了非常深入的刻划与探讨。

在剑的演练中一般分为「站剑」和「行剑」两种。「站剑」一般指动作迅敏捷静止动作沉稳富雕塑性。而「行剑」则相对显得停顿较少动作连续不断均匀而有轫性。同时剑还有长穗、短穗之刀穗又称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动以惑敌演练时显得龙飞凤舞形象优美。尤其长穗随剑飘舞更显神妙。

练剑要求身与剑合剑与神合。《绿水亭杂识四》中说:剑「锋锷如槊刃而以身为之柄微州目连猷人之身法轻如猿鸟即剑法也。」这里说的「以身为柄」就是说以身领剑这是练剑之要。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带步光之剑杖屈卢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为阵关下。」(《典略》:「周有屈卢之矛。」)

汉刘熙《释名•释兵》:「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又敛也以其在身拱时敛在臂内也。其旁鼻曰镡镡寻也带所贯寻也。其末曰锋锋末之言也。」

《战国策•韩策一》:「韩卒之剑戟皆出于冥山、棠溪、墨阳、合膊。邓师、宛冯、龙渊、太阿皆6断马牛水击鹄雁。」邓师邓国有工铸剑因名邓师。宛冯宛人于冯池(荥阳)铸剑故号。龙渊河南西平有龙泉水亦名龙渊可以淬刀剑特坚利故名。太阿《吴越春秋》:吴有干将越有欧冶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阖闾「请干将铸作名剑二枚。干将者吴人也与欧冶子同师俱能为剑。越前来献三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剑匠作为二枚一曰干将二曰莫耶。莫耶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采五山之铁精**之金英。候天祠地阴阳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精不销沦流。……于是干将妻乃断剪爪投于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耶。阳怍龟文阴作漫理。干将匿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甚重。」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湛卢之剑恶阖闾之无也乃去而出水行如楚。楚昭王而寤得王湛卢之剑于床昭王不知其故乃召风胡子而问……风胡子曰:『臣闻吴王得越所献宝剑三枚一曰鱼肠二曰磐郢三曰湛卢。鱼肠之剑已用杀吴王僚也磐郢以送其死女今湛卢入楚也。……臣闻越王允常使欧冶子造剑五枚以示薛烛烛对曰:「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也臣以杀君子以杀父。」故阖闾以杀王僚。一名磐郢亦曰豪曹不法之物无益于人故以送死。一名湛卢五金之英太阳之精寄气托灵出之有神服之有威可以折冲拒敌。然人君有逆理之谋其剑即出故去无道以就有道。今吴王无道杀君谋楚故湛卢入楚。』」

《初学记•武部•剑》:赵晔《吴越春秋》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剑五枚三大二小三曰豪曹。秦客薛烛善相剑王取豪曹示之薛烛曰:『实非宝剑也。今豪曹五色黯然无华已殒其光亡其神此剑不登斩而辱则堕于饮中矣。』王曰:『寡人置剑卢竹上过而坠之断金兽之颈饮濡其刃以为利也。』」

《初学记•武部•剑》:《吴越春秋》又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名剑五枚一曰纯钩二曰湛卢三曰豪曹四曰鱼肠五曰巨阙。秦客薛烛善相剑越王取豪曹、巨阙、鱼肠等示之薛烛皆曰:『非宝剑也。』取纯钩示薛烛曰:『光如屈阳之华沉沉如芙蓉始生于湖观其文如列星之行观其光如水溢于塘此纯钩也。』取湛卢示之薛烛曰:『善哉!衔金铁之英吐银锡之精寄气托灵有游出之神服此剑可以折冲伐敌人君有逆谋则去之他国。』允常乃以湛卢献吴吴公子光弑吴王僚湛卢去如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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