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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光辉岁月(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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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傍晚,景甜果然过来喊我去吃饭。

“走吧,人都到齐了,都在等你”。

开始我还有点推辞,但一听景甜这么一说,心想再推辞就没意思了,就跟老爸老妈打了招呼跟她出门。

走出几步路老妈追上来,把一把钥匙递到我手里,又对景甜说:“甜甜你认得我们家吧?麻烦你送阿彬回来啊。”

我心想哪有让人家女孩子送我回家的道理,刚要说我能摸得到,景甜就已经答应了,“婶婶放心好了。”

老爸老妈在市区租了一套房子,今天我就呆在店里还没来得及去看看。

走出大市场,景甜带我走到停车场一辆红色凌志车面前。

车身散的光芒让我的心有点凌乱。

看来这妞读书不怎么样,做生意可真是一块好料。只是现在的社会可不是以会不会读书来衡量一个人有没有出息的,我一时有点羞愧。

坐进车里,一阵好闻的花香味迎面扑来。

在一片香氛中,我才现景甜换了一身装束,上面是小翻领的紧身衬衫,两个小巧却又挺拔的**把衣服衬得鼓鼓的,下身是一条牛仔裤,同样是紧身的,把她的小屁股绷得紧紧地。

景甜注意到了我的目光,脸上微微一红。

我不敢再看她惹火的身材,咽了下口水,默不作声的坐在副驾驶位置。

景甜看着我把保险带系在身上,转过头对我笑笑,“我开车技术还可以的,你放心好了。”

我见她误会了,忙解释,“不,不是这样的,只是习惯了。”

“到底是大学生,比我们有修养多了”,景甜笑了笑,也把保险带系到了自己身上。

路上我问她,有哪些同学?景甜让我放心,喊来的肯定都是认识的,而且都不会是乱七八糟的人。

我心想她又误会了。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名牌大学高材生这个狗屁的幌子,只会让我感觉到无地自容。

饭局定在喜洋洋大酒店,看上去金碧辉煌的很气派,这让我更加感到惭愧。仅仅四年,我居然还不如一个丫头片子混的好。

进了包厢,里面坐了一圈子人,差不多有十个吧,唯独中间留了两个空位。我们推门刚进去,就有人起身打招呼了。

“啊,嘿,是晓彬啊!”

我一看,还好,面熟,但已经叫不上名字。其实里面坐的人都面熟,也都站起来跟我打着招呼。

其中一个寸头对景甜嚷嚷着,“我说景老板怎么会请我们吃饭,原来是晓彬回来了!”

景甜也笑着回敬他们,“平时你沾我便宜还少啊?”

一桌子人都笑着落了座。因为有点挤,我紧靠着景甜的身子。要命的是,这小妞还故意往我这边挤了挤。

趁着上菜前男人们相互间递着烟,我使劲想着他们的名字。还好,只一会我就大概想起了几个。

“晓彬现在在哪工作?”

真要命,都是以这样的问话开篇。想来这一桌人只有我留给他们四年的历史空白,只好把毕业以后怎样开小餐馆,又怎样被逼关门的经历说了一遍。

大伙也都唏嘘一番。随即又听那寸头说:“晓彬以后肯定比我们都要混得好,念书的时候他就跟我们不一样,成绩又好打架也厉害。”

我想起寸头有个外号叫大头。听大头这么一说,其它人也开始回忆着逐渐把我的光辉往事丰满起来。

那时候我家还在山里的小镇上,骑自行车从学校回家至少要骑两个多小时,所以高中三年我基本住校。

反正高中那会大家都知道,肯定会有些小痞子溜进学校来找事,一般情况下,只要老师没注意,学生们都是痞子们眼中待宰的羔羊。

“北街阿二,他最厉害!”

有人提到当时社会上混的好的,又经常有手下小弟跑学校找事的,就是住在北街的这个大混混。

“再厉害怎么样?还不是被晓彬打得跪地求饶?”

有人接话,语气里很是不屑。

这时候桌上的几个女生也用崇拜的目光看着我。说不好,她们中间就有被我从痞子色爪下解救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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