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剑耀长街(1/2)
西宁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虽在宋境内,却位于大宋,西夏以及吐蕃三者的边界地带,作为三地文化与贸易交流最频繁的地方,品流较为繁杂。宋有明文规定,像这样现在边境战事较少的时候,三地商旅均可在西宁城内免检通行,所以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国境线西北最为繁华的城市之一。
别过狄青后,我和雷绯于第二天傍晚时分来到西宁,城内果然贴满那个痴情刺史马大人的悬赏令。在找到适合的身体之前,为免我这副高丽美人的脸蛋儿被认出来招惹麻烦,我特地找了间小店铺换过一身男式文士打扮,再戴上斗笠掩面。
商量过后,我们在城西一家老字号客栈要了两个小客房,打算先好好休息一晚再说,由于怕在大堂用膳过于招摇,所以我点了些酒菜,两人在雷绯的房间里吃饭。
“刚才付过按金和饭钱后,我们身上的银两已消耗贻尽,待吃过晚饭后,大哥打算先去想办法弄点钱,凌霄可留在这里等我回来。”
我笑了笑,从脑后抽出一根纯金打造的发簪,让长发垂落肩上道:“大哥不必担心,我又岂会让我们一路挨饿呢,还是留了点后着的,大哥稍后可到附近当铺把它当掉,我想足够我们大食大喝一段时日的了。”
这东西是我在黑风寨的时候就一直配戴在身上的,少说也值一百两银子,我做人一直谨慎,凡事都喜欢留点后路。
“凌霄确是心思慎密哩。”雷绯接过金簪道。
我补充道:“还不止呢,到时候大哥记得亲自领我去刺史府,把那马大人的赏银也拿了,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
雷绯大笑道:“难怪你那么大方把寨里的财物都全分给别人,原来一早就有这种打算。”
两人相视而笑。
饭后,雷绯拿着金簪,找当铺去了。
我回到房间,本想练练功,不过连日来天天都和雷绯对练,也着实有点倦了。透过窗户远望华灯初上的大街,各式灯红酒绿的人物在窗前经过,外面的气氛逐渐变得热闹起来。
我们住的客栈坐落在一条颇有名气的大街,来的路上我已经看到至少又三家酒楼,两家青楼,还有一些售卖鱼虫书画杂货和胭脂水粉的店铺,都是些以前我最喜欢逛的地方。
此时,刚吃过晚饭,既饱且暖的各族公子哥儿们,开始三五成群地往这些地方里钻,有的还牵着衣着大胆,身材火辣的娘儿们,素闻关外人生性豪放不羁,此刻看在眼内,不禁有点心头燥热起来。
耳边传来街道上飘来的莺歌燕语之声,令我又想起以前和王瑞瑜、周中宝两个酒肉朋友一起过的快乐日子,心里有点飘飘然的感觉。若我那小兄弟还健在的话,我实在不敢保证自己还能不能在这里多站一刻。
等等,不能玩,去看看总可以吧?
约半炷香时间后,我穿着整齐,戴上斗笠,兴高采烈地走在街上,看过街头铺里悬挂的唐朝字画,再欣赏街尾摆卖的小雀儿,心情就像回到了珠玑镇般自在。
更要命的是那名唤叠峰楼的窖子,光是名字就让人遐想连篇,站门口招揽客人的那几个甜姐儿,浓扮雍容,穿得极有地方特色,身体的暴露程度令我这花丛老手也看得胆战心惊。
鼻子嗅着香喷喷的脂粉味,我不由自主地陶醉起来,若不是斗笠遮头,别人看了可能会以为韩恩熙是个有特殊癖好的变态女人。
突然间,感应到后面有人在盯着我,心理暗怪自己大意,又好色误事了。
“婆娘快看,这里有五千两会走路的银子哩。”身后响起高亢难听的男声。
“哎呀,你眼花了吗,银子什么时候会走路了呢?”回应的是把故作娇柔的女声。
“奶奶的熊,这妞儿就是姓马的刺史要找的高丽美人,我用鼻子都能闻出来,真香。”
“死鬼心瘾又犯了,要不老娘让你先把她给上了再送回去?不过赏银你只能要二千两,其余都归我。”
“一言为定,小娃儿,快过来给爷我乐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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