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突厥风云 第一百二十八章 初闻麒麟王(2/2)
“贵国有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战神麒麟王在,还有何可担忧的?若是我突厥也有如此能人在,又何愁后顾之忧?”可汗不由地轻叹,此前王廷内乱之后,人才凋零,前途堪忧。
朗木斯闻言,极为自豪地说道:“当然,麒麟王是我们吐蕃的守护神,有他在自然无须担忧,但若两国能联成战线,必能事半功倍,减小伤亡。”
初闻麒麟王之名,潇雪甚为好奇,问道:“麒麟王,是什么人?”
朗木斯有些不可思议地问道:“公主难道没有听说过我们王爷的大名?”貌似在他心里,麒麟王之名应是天下皆知一般。
潇雪撇了撇嘴,道:“有什么奇怪的,他很出名吗?”
朗木斯郑重地点头道:“那是当然了。麒麟王是我们吐蕃国的三王子,他英勇无敌,能征善战,为吐蕃开疆辟土立下了汗马功劳,被士兵和百姓们视为战神。可以说我们吐蕃国能有如今的繁荣和强盛全是他一人的功劳,所以他早已成为我们吐蕃百姓心目中的无冕之王,深受百姓爱戴。他十三岁就披甲上阵,南征北战,立下赫赫军功。一人一骑独闯敌营,斩下千余人首级,吓得叛军望风而降,威震四方。到了十五岁被封为麒麟王,统帅千军万马,攻城略地,简直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从此吐蕃战神麒麟王之名传遍四方。”
“的确了不起,此等英雄人物,我倒想亲眼见见。”潇雪暗忖着点了点头,如此英雄人物倒是值得一见。
朗木斯闻言,更加自豪,絮絮叨叨地继续赞道:“麒麟王不止战功卓越,还是我们吐蕃第一美男子,是无数少女心目中的夫婿人选……”
边上的格尔轻咳了一声,打断了他滔滔不绝的话,并且给了个警示的眼神。朗木斯接收到眼神,立即闭了嘴,神情有些敬畏。
潇雪正听得兴起,不满地瞪了他一眼,挑眉道:“怎么,你不服气他的话吗?还是你觉得你自己才是吐蕃第一美男子?说得也对啊,既生瑜何生亮。不管你再怎么出色,都只能被掩盖在麒麟王的光芒之下,我真是替你感到惋惜。”
格儿黝黑深邃的眼睛直视着她,说道:“听公主的口气,似乎很欣赏麒麟王?”
潇雪点头道:“那是当然!我最欣赏的就是英雄人物,尤其像他这样一位身份尊贵的王子,自小就远离养尊处优的皇宫,混迹沙场。凭自己的实力获得荣誉,这份毅力和决心就让人佩服。他是战神,全心全意地守护着自己的国土和子民,这是一个有血性的男儿应当有的责任。他做得很好,也因而受到百姓的爱戴。”
天竺王子插话道:“本王子可听说,这个麒麟王十分嗜血,冷酷无情,杀人如麻。他的好几任妻子都是被他活活掐死的。”
“我早说过,传言未必是真。王子刚才没有深刻体会到吗?古来英雄多寂寞,他们受万人推崇,被置于高山之颠,高处不胜寒,又有谁能体会他们内心的苦楚。更何况,生于皇家那个杀人不见血的地方,哪个还能一直保持着纯真的心而安然无恙呢?”
“就拿我唐哥哥,哦,不,我是说大唐的新皇来说,他身居秦王之时,太子就视其为眼中钉,多次暗下杀手。此次皇位之争,玄武门上兄弟刀剑相向,世人只知新皇心狠手辣,不顾念手足之情,可谁能体会他内心之苦。”
“将心比心,麒麟王的性情如何且不论,时势造人,生于什么样的环境就养出什么样的人。但终归到底,他能深受百姓爱戴,就足以表明他是个英雄,值得人敬佩。”
格尔深望着侃侃而谈的潇雪,眼中泛出异样的光芒。
自那日晚宴后,潇雪便专注于勤练武功,无论内功、剑法都大有精进,在医术方面也略有涉猎,还新研制了不少奇效的疗伤药和解毒丸。吐蕃的使团在突厥停留五日后便离开了,小白龙也跟着小黑龙去了吐蕃。
分别那日,潇雪依依不舍地将小白龙送出十里外,一路上千叮咛万嘱咐交待格尔一定要善待它,也不管格尔早就不耐烦地用冷眼射她。
接下来的日子,她稍有闲暇,便和蒙放一起骑马狩猎,或是和李紫凝闺房私话,要不就是陪着可汗喝酒聊天,日子倒也过得惬意。
一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
三日前,收到流星从长安发来的飞鸽传书,称潇雨目前正忙着助皇上清除叛逆,一切平安,盼其早日前往长安团聚。潇雪心中也甚是挂念哥哥,于是辞别可汗和托利夫妇,与蒙放、潇墨三人一起前赴长安。
来到长安已是半个月后的事了。新皇登基后的长安比之以往显得有些萧条,街市上来往的查哨士兵特别警觉,仔细地打量每个过往的行人,稍有嫌疑,就会被抓去详细拷问,这都是玄武门之变后留下的后遗症。
潇雪和蒙放两人赶了半天的路,都有些饥肠辘辘,经过商量之后便来到醉仙酒馆吃饭。这家酒馆似乎并未受政变的影响,生意依然红火,旧地重游不禁有些感慨。那面墙壁上的那幅雪梅图还完好无损,可人事已非,一个名丧九泉,一个隐归深谷,而自己也几经生死,成长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