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选择题(1/2)
要攒钱,需要朋友;要发财,需要朋友,更需要敌人。
无论是现实世界的商业发展,还是小说里猪脚吊炸天的降妖伏魔。想要成功,都必须做掉一个又一个敌人。
心慈手软老好人?历史上从来没有这样的成功人士。
林东虽然是个临时工,却不缺乏上进心。添一个两个敌人,根本无所谓,只希望敌人都像朴振英,自我感觉良好认不清位置的傻b.
韩国艺人地位低,但也属正常人的范畴,享有公民权利。经纪公司老板?用个显浅的比喻,使用童工黑工奴隶工的黑作坊,谁会把这样的黑心老板当人看啊?!
洗黑钱,造假账什么的就懒得说了。单单是限制恋爱,限制自由的艺人合约,要是玩真的,统统都要作废,这经纪公司一个艺人都保不住。
泡菜经纪公司又涉黑又涉政,满世界找靠山,还要制定些行业规则。全都是为了控制艺人,让他们不敢闹事。
但东哥是什么人?中国人!
s.m和t-ara的立场,随便动手打人是不对的……”
“不用再说。都是我的错,行了吧?!我现在就离开,不需要等明天。”
林东没有再多说一句多看一眼,直接回到房间收拾东西。本来就不属于自己的地方,现在也没什么可留恋了。
李居丽站在门口,看着林东一股脑地把衣服往行李袋里塞,没来由的一阵烦躁,“不用急,明天再搬也是可以的。”
“我做事从来就是随心所欲,想揍人就揍人,想走人就走人。你想管我?还嫩了点。”
说话间,林东已经把家当收拾好,也就一个行李箱的东西罢了。
天仙也是有火气的,不是被取笑就是被奚落,这怎么能忍,“你还讲不讲道理啊?我本来就是为你好,动手打人就……”
林东丢下行礼,做了个难度系数一点零的“门咚”动作,用嘴来封杀,不给李居丽再说教的机会。讲了半天吃口水,说到就要做到。
许久许久,唇分,拉出一条银白色的口水丝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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