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第三十一品 知见不生分(1/2)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说义不?”“不也,世
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
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
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注释】
1法:梵语音译达摩,意思是通于一切,小的大的,有形的无形的,真实的虚妄的,表现为具体事物的,表现为抽象道理的,等等,通通叫法。2法相:即万法各自表现的特殊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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