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焰,歌(2/2)
“刘歌参见王爷。”正在他们盘问时,进来个人。他大概就是那个侍君了。瘦瘦高高的,长相很一般,跟另外三个比起来都可以说是丑了。但美丑都与我无关。而且,他还戴了人皮面具。这古人是怎么回事,都看不出吗?他的脸根本一点血色都没有,这都现不了吗?唉!都与我无关。
“起吧!现在宣布一条规矩,以后在府里就都不用行礼了。否则家法伺候。好了,吃饭。”我并不喜欢天天有人跪我,新时代的女性怎么可以受这些旧封建限制呢?但是担心他们接受不了,特意搬出了家法。他们哪里知道我的家法是什么,只是一起说是。只有残夜和方敬梓掩面而笑。
那个侍君也没什么特别,只是坐在那里吃,什么都不说。又一个怪人。按理说他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也是以前唯一的一个,那他怎么在我‘失忆’的一段时间怎么一直没出现?
“咳咳”敬梓轻咳勾回了我的注意,他的眼神使劲往身边的残夜飘。夜的脸明显成多云状。原来我一直盯着那个侍君看,大米饭粒让我拿筷子全挑了出去,我还浑然不觉。哎呀,吃醋了。
“小晴,快去再给王爷盛一碗饭。大哥,你也多吃点啊。”敬梓在一旁打圆场。
我挥挥手“不用了。”拿起筷子将挑出去的米又篓了回来。
“王爷!那不能吃了。”刘妈和敬梓一起出声阻止。我也知道脏了,但是我看桌子很干净也没在意“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人家辛苦种出来的东西怎么可以浪费,又不是很脏。”说着扒了一口饭。再看他们看我都是一脸的崇敬。也是,身为王爷说出这翻话着实不易。加上借用李绅的诗句,产生这种效果也不稀奇。气氛又重新变的活跃起来“王爷,你真是好文采。”马屁声不断,我也得意了一把。
我一顿风云残卷,把晕那三天的饭都补回来了。夜和敬梓不断提醒我慢点吃,好幸福啊。
“你是饿鬼投胎吗?什么家都会被你吃穷的。”梧桐打趣道。他现在已经摸清了元宝的脾气,在他的心里似乎没什么等级观念,对人都很宽容。所以他敢开宝宝的玩笑。
“我是饿鬼,那你是我的人启不也是同道中人?”我回了一句。他浅笑,如春风一般吹撞着我的心房,梧桐啊,我该拿你怎么办。
梧桐在心里道:宝宝,你可注意在你说‘你是我的人’时,那两个男人的眼光都可以把我吃掉了。看来你还没有跟他们圆房吧。想到这里他突然很高兴。
“刘歌吃完先告退了,王爷王妃请慢用。”他叫刘歌,好美的名字。“刘歌等等,”我匆匆吃掉最后一口饭“走吧,我去你房间,我有话跟你说。”
他没有答话,只是引着我往外走。他带我走到了王府的最西角,靠墙角建的一个小草房,我想不到豪华如王府竟也会有这种地方,我平时根本不会往这边走。进了屋子更觉四处透风,亏着现在是夏天,要不然冬天住这里冻死了。
他点起一盏小小的油灯,这里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而已,这让我很是诧异。按我想侍君的级别相当与小妾,地位不是很高。可是他却可以吩咐总管让王爷等他吃饭,可见金元宝是很喜欢他的。可是什么原因他会住在这么破的房子里呢?
“王爷无须疑虑,是刘歌喜欢住在这里,清净。”他看出了我的疑惑。
我找个地儿自己坐下来“歌,你大概知道了吧。我失忆了,所以我们之间的事我都不大记得。我问的直接一点,我们有夫妻之实没有?”
听到我的问题他明显一惊“有又如何?没有又如何?”
“有就对你负责,没有就遵从你的意愿或走或留随便,我决不强求。”我一本正经,我确实也是这样想的。
他低头迟疑了很久,幽幽的道“有。”
刘歌撒了这辈子第一个谎。
我心道:金元宝,好你个大色女,我还以为‘自己’是处*女呢!现在又多出来个男人,麻烦
我抓起刘歌的手向外走,“跟我去前面找个房间住吧。这里不住了,不准说不要。你们两个给你们主子收拾东西。”这里实在不能住了。现在人少,王府又这么大,虽然我对他说不上有什么感情,但真的不放心他在这里。
他也没有多话。我拽着他走到了我的房前,我的屋子是独立的一个房子,在王府的正中间,房子通了四条回廊通向别的房子。我的右边尊位是王妃敬梓,左边原来是付然,在我昏迷期间已经办了出丧,暂时没人住。后面是夜。
“以后你就住那里吧。”我指指左边“以后多跟王妃他们串串门。”我拉着他走进去。他大概是金元宝唯一喜欢的人了,我现在占了她的身体,也得善待她的人。
一切收拾停当我回了房间,一进门竟现敬梓和夜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