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史上第一只棉手套(2/2)
“公子,你……”北宫雁聪慧无比,对于张曜灵眼下的处境也是洞若观火。之前张曜灵自毁名声故意混淆视听就是示敌以弱,但是她没有想到张曜灵居然在暗中连地道都挖好了,这怎么能让她安心呢?
“别担心,本公子是什么样的人,就那几个老不死的老贼,怎么能风流倜傥的本公子比?”张曜灵故意这么说想要打消北宫雁的担心,不过感觉自己手中的那只绵软小手依然是紧紧地握着自己,只好继续安慰道,“好了,别担心,我这只是为了方便行事,小心驶得万年船,谨慎一些,等过了明年,本公子就不用这么偷偷摸摸的了。”
“真的?”黑暗中看不到张曜灵的脸色,北宫雁却可以清楚地看、感受到张曜灵语气中的强大信心,心中的担心去了大半。
“当然,你还信不过本公子的手段吗?”张曜灵紧了紧自己的手掌,旋即又话锋一转,“不过这还需要时间,这里面,我还需要你的帮助。”
“我能做什么呀?”从王猛来到之后,北宫雁就解放了出来。不过在清闲之余,北宫雁也觉得自己有些无聊。之前帮公子处理公务虽然劳累,但是那样可以帮到公子。现在无所事事,张曜灵每天看似清闲,却一刻都没有停止过暗中的运作。北宫雁干看着自己却帮不上任何忙,心里面多少有些埋怨自己的无用。
“你的作用可大了,你也知道本公子喜欢运筹帷幄于千里之外,掌控大局是我所长,至于这具体的细枝末节,那就需要你来帮我了。你呢……”张曜灵装腔作势来了番义正辞严的慷慨陈词,前面却突然出现了一线光亮,这一下子就打断他的长篇大论“……好了,到地方啦,等会儿再跟你细说,现在先去看看我的棉花怎么样了吧。”
“呼!终于又见到可爱的阳光了!”
一步跃出暗无天日的暗道,张曜灵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贪婪地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
“来吧,带你去看看我的棉花,看看它有没有像你说的那么没用!”前面的男子已经走出去好远,张曜灵快步跟上,一边回头招呼还是有些反应迟钝的北宫雁。
“啊?哦!”北宫雁先是一愣,随后反应过来,小跑了几步跟上张曜灵的脚步。这一路走来,在那暗无天日的暗道中也不知道到底走出了多远,不过少说也是有几百米了。北宫雁边走边左右观察着眼前的这另一处院落,但是观察良久,还是没有看出什么东西来。这明明又是一个普通的小院子,平平无奇,和之前的那一处院落并没有多大的差别。公子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搞得小动作,这地道挖这么长,都不知道通到哪里去了。
“行了,别看了,从这里向北一百二十米,就是咱们现在住的刺史府。”即使是走在路上,北宫雁也是东张西望,即使这样只是徒劳无功。把一切都看在眼里的张曜灵轻瞄了一眼,无奈地叹息了一声。
“什么?这么近?公子说的是真的?”北宫雁大吃一惊,长长的眼睫毛像一把小刷子一样忽闪忽闪的,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中满是惊愕。如果这里距离刺史府只有一百多米,那张曜灵这一路岂不是都走的是冤枉路?这一路走来,从城中一直走到城西,又在地道中走了好长时间,这一直走也应该走了差不多三四里路。如果真像张曜灵说的那样只有一百多米,那张曜灵这绕了个大圈子,却是为了什么?
“本公子怎么会骗你呢?如果你不信,等会儿你爬到墙头上,就能看到我们刺史府前面的那杆大旗了。这本来是那个韩桦老头挖了来准备对付我的,结果那老小子被我先下手为强解决了,这地道也就没派上用场。后来我有了一些新想法,所幸这里知道的人不多,我就把它占了下来,就当作是我现在的秘密工厂了。”张曜灵轻描淡写地说道,这条地道本就是当初张曜灵抄韩桦的家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那个韩桦老头和苻雄内外勾结,一心想着里应外合。在城门处做好布置的同时却又在城中核心的郡守府做好了另一手准备,本来是为了到时候理应外和的时候可以制造更大的混乱。结果张曜灵抢下一步先发制人,猝不及防的韩桦一家全部束手被擒,这一切的精心布置也就成了一堆无用的摆设。而后来张曜灵在上邽城安定下来,将郡守府变成了自己的刺史府,却又发现这条地道距离自己的小院很近,但是自己却又不能直接走过来,这一番七拐八拐虽然很浪费时间,不过保密性更好,也更安全,多走几步也无所谓了,就当是多锻炼身体了。
“原来公子早有准备啊,却只把我这个小丫头蒙在鼓里,公子好坏!”北宫雁很快也想明白了张曜灵这么做的良苦用心,不过嘴上依然是很有些委屈,这一句说的就很有些撒娇的味道了。
“之前我还没准备好,怎么可以就这么告诉你呢?现在就不一样了,我那些基础工作都完成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就看你的了。”张曜灵自然知道北宫雁只是在给自己找一个台阶下,轻轻一笑也不在意。
“我的棉花做的怎么样了?”张曜灵一路逗着小丫头说笑,最后一拐来到一间僻静的厢房,对着里面的一名中年妇人就问。
“公子拿来的那个棉花倒是一件奇物,这保暖效果简直和裘皮相差无几。就是这棉絮太少,所以就只做成了这一个东西。”那妇人从旁边的一个抽屉里拿出一个鼓囊囊的麻布交给张曜灵,也不知道里面塞的是什么东西,鼓鼓的,还很蓬松。
“哦,这样倒还有些样子,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能做成这个东西就已经很出乎我的意料了。”张曜灵接过来,把这个麻布套在自己的左手上,却正好把他的手掌、手指全部包裹起来。一旁的北宫雁瞪大眼睛细看,却发现这个麻布原来是一件缝好的织物,做成一个圆筒状,倒是和张曜灵的这只手匹配上。
“来,雁儿,你试一试,看看有什么效果。”张曜灵试了试,活动了一下手掌,随后就把它取了下来,将它交给了跃跃欲试的北宫雁。
“啊?好!”北宫雁一愣,不过很快就兴冲冲地接过来,将这个麻布套套在了自己柔若无骨的细嫩柔荑上。和张曜灵那宽大的手掌明显不同,北宫雁套上去之后明显觉得自己的手掌偏小,这个麻布套几乎要把自己的手腕都包进去了,前面手指前端却还有着不小的空隙。
“公子,这是什么东西啊?我戴上还有些小了。”北宫雁活动了一下手指,这个麻布套厚厚的,却又很蓬松。摸一摸,里面的东西不像丝绸,也不像丝麻,自己竟然猜不出来这里面填充的是什么东西。
“这是我用那棉花所产的棉絮做的一个小玩意,叫做手套。因为棉絮太少,再加上时间不充裕,所以就只做了这一个不分指的。等明年我种下更多的棉花丰收之后,我用那棉花再做一个更好的五指分开的手套,那就比这个好看多了。”
这只是张曜灵做的一个实验,毕竟他前世也不是种棉花的。不过看来这个实验做得还是很成功的,这确实是前世那种广泛种植的棉花。但是这种作物在这个时代仅仅是作为一种不起眼的观赏作物,其棉絮更是没有人知道它的最大用途。
棉花具体是从西域那个国家传过去的已经不可考证了,但是张曜灵记得很清楚的是,一直到**百年后,到了明代,棉花才得到了大规模的种植,棉布逐渐成为了寻常百姓的日常衣物。在中国古代那个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体制下,不但农业的创新乏善可陈,就连交流传播也是非常地缓慢。后世时期那些广泛种植的玉米、花生、甘蔗之类的经济作物,现在连个影子都没有,大部分还在拉丁美洲的印第安人那里老老实实地长着。而就连从西域传过来的那些胡萝卜之类被冠以胡名的作物,其种植范围也仅仅局限在西域周边,南方地区甚至要几百年之后才有的种。传播如此缓慢,发展创新那就更没得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