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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节 诱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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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榭,那意思就是说,这个小厮是水榭阁的?武大感觉到,水榭阁这个词似乎在刚刚被提及的够多了,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这小厮刚才说的水榭阁的兴建史并没有一丝一毫的倾向xìng说辞,因此从话语当中,丝毫判断不出他很水榭阁有什么关系。

但是他的身上却穿着“水榭”字样的衣服,这是为什么?难道说他跟自己一样,仅仅是随便抓了一套衣服换装的人?所以说才对“水榭阁”没什么归属感。要是这样的话,他就肯定是个不好对付的人,也就可以直接肯定了,他提及武松的目的,就是为了敲山震虎敲出自己的身份,让自己原形毕露。[.]

不对,不对,这不符合逻辑。这个人跟我不一样,他是了解这小厮衣服上的记号在哪里的,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一下子就知道我是来自于莫愁馆的,那么他一定也知道自己衣服上的记号我是有可能看到的,虽然我发现的可能xìng确实是不大,但作为一个聪明人,即便是不大的可能xìng,也会做十成的准备,他只需要在话语当中做一点点关于语气的更改就可以做到完美无缺,这么简单的事他不可能不做,那也就是说,他真的是水榭阁的小厮?

武大的脑子里转了无数个圈,这个时候他真的感觉到了什么叫做“白天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叫门”,平时的自己,在桂花楼里安安静静的当那个东家,在谁眼里都是大爷一样的人物,什么时候需要这么费力的去揣摩别人的心思和身份,也只有现在这样,刚刚害了这么多条人命,急于脱身的时候,才会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烦恼。

武大的领口越来越紧,那尖嘴猴腮的人对武大在进行着胁迫,武大觉着如果长久的保持这样的动作,那四周势必会出现很多围观的的人,毕竟相比于火灾,两个活生生的人发生的打架斗殴无疑更有观赏xìng。更何况,现场一定有认识这个小厮的人,保不齐观众当中就有他的一两个帮手,而这些帮手必然是跟他穿一条裤子的,要是这样的话,今天对于自己来说,就真的是万难脱身了。

武大的脸对着燃烧的莫愁馆,此时的莫愁馆已经燃烧了一半,楼房的大梁因为烈火焚烧的原因不断的断裂着,然后发生着塌陷,自己杀人越货的房间,那些血水,那些脚印,还有那六个下贱女人的尸体,自己的一身血衣和放着银子的钱袋,这个时候都应该在火焰中消失了他们的本来形状。也就是说,现在可以走了。

那么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一个离开的理由,但这小厮现在正在胁迫自己,想让他松手和放弃图财的念头是很困难的,最重要的,自己也吃不准这人到底究竟是不是一个真正的小厮,但事到如今,其实武大可以做的选择不多。

“这位前辈。”武大一脸哀求的样子,同时双手向那小厮抱拳,因为自己的脖子正被掐着,在加上武大的身材矮小,所以这拳头抱的不高,看起来到好像要挥拳打这小厮肚子的样子。这弄的那小厮也是一愣,习惯xìng的做了个躲闪,这一躲闪,就把抓着武大领口的手松开了,并且本能的往后退了一步。

小厮的这个动作,显得笨拙而又可笑,武大觉得心里稍稍的安定了一些。他见那小厮把手松开,规规矩矩的弯腰施礼。“这位前辈,小的给你赔不是了。前辈说的很对,那银钱是不可能藏在莫愁馆里的,藏在那里的话,小的也不可能攒下钱。只是您也知道,干咱们这行攒钱不容易,所以小的刚才一下子没有想明白这其中的利害关系,这才信口说了个谎话,欺骗了前辈,还请前辈多多原谅。现在小的知错了。”

那尖嘴猴腮的人露出很意外的表情,但这表情一闪即逝:“想明白就好,我也不会难为你。实不相瞒啊,我也是从你那个时候过来的,刚来胭脂巷的时候手头没有钱,所以刚开始挣的那些银子看的比命还宝贵,别人要那自然是不会给的。为了这个,我也吃了不少的苦头,可是后来我看开了,只要人活着,那挣钱的机会到处都是,不能因为这一点点的钱财,而葬送了以后挣大钱的机会。你醒悟的很早,我还是很高兴的。看你这个机灵劲,以后有的是大钱让你挣。其实以你的聪明也应该明白,今天我就是吃定你了,这银子也算是我作为前辈跟你这个新来的收的见面礼。你也别生气,等你在胭脂巷混个五六年,也随你怎么欺负新来的,他们那个时候也是会无所不从。这就是属于胭脂巷的规则,每个人都得遵守。”那小厮得意的笑了笑。

这是怎样的一种得意啊,这种得意在武大看来是最为丑恶的嘴脸。他见过恶霸抢占百姓财产的时候的样子,那更多的是一种单纯的胜利的表情。而这小厮的脸上,更多的是一种嘲弄。尤其当他说到“五六年”的时候,眼睛里表达的意思分明是“以你这德行也配在这活五六年?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打死了”。但武大转念一想,这人越是这样的没有城府,就越能证明,他是一名真正的小厮,而不是什么其他身份的伪装者。

是啊,我下午的时候才来胭脂巷,傍晚的时候才杀人,就算是有什么仇家想来这算计我,那现在出现的话,速度是不是也有些太快了?

刚才那小厮退后之后,武大跟那小厮便有了一步多的距离,这个距离让彼此看来都非常的清楚,但武大知道,这种距离也会让自己在这胭脂巷上很显眼。毕竟,如果这胭脂巷上出了一名矮子小厮,总算是一个比较大的新闻,不可能所有人都不知道的。而且在火灾渐渐无聊之后,自己的身影也更能吸引眼球,这时候自己需要做的是,跟这个人站的近一点。一则能够让他放下一些防备的心里,二则也可以更容易找机会干掉他。

武大想到这里,就往那小厮的身边走了一步。那小厮竟然本能的想闪开,能够看的出来,那是强行的稳住了身体,然后低头看向武大:“你想干什么?”

这话中已经少了一些胁迫,而多了一些胆怯。但是周围都是人,武大必须要把戏演完,演好。

“前辈,小的的钱虽然没在莫愁馆里,但是银子这东西你也知道的,揣在身上多有不便,鼓鼓囊囊的,也容易被人抢走,所以我把钱放在一个别的存在了。我也有心孝敬前辈,所以想现在就去取,你看怎么样?”武大听那小厮刚才说,钱财是不能够放到jì院内的,但是银子这玩意的确不好携带,即便是只有几两也不可能天天揣在身上,更别说那些走路起来就会叮当乱响的铜钱了。因此,这些钱毕竟是要被放到胭脂巷以外的什么地方。这些地方肯定是依据个人习惯而定,自己这么说,肯定是合情合理的。

而且这小厮敲诈自己,就应该想到了这个,否则的话,他辛辛苦苦的敲诈一场,最后只能得到身上的些许零钱,那就太不够本了。

“嗯。”那小厮点了点头:“你这么说,倒像句实话。钱这东西是不可能放在身上,不过你这小子也别耍滑头,去拿钱可以。但是现在的莫愁馆已经焚毁,你要是不回来,我可没地方找你,你去拿钱的话,我要跟你一起去。”那小厮的眼睛说话的时候,不经意的转了半圈,好像在盘算着什么。

武大完全明白他的心思是什么,他一定想的是,要尽量的把自己所藏的银子,全都讹诈走,可能他还在估算,自己这在胭脂巷干了不长时间的小厮能够有多少积蓄吧。一定是这样的。

“这个前辈,这样不太合适啊。在哪里放钱,毕竟是属于我的一点秘密,让别人知道不太好。小的以后还要仰仗前辈,在这胭脂巷上混,怎么可能欺骗于你。前辈在这里稍等,小的半个时辰之后就回来,保证把前辈要的银子赠予前辈。”武大说的言辞恳切。

“你是不是当我傻?”那那小厮的尖嘴猴腮因为愤怒而紧紧的抽搐在了一起,活像是从前卖的烧饼里因为没有揉开面团而弄的残次品。“我难道还不了解你?我现在放你走,你定然带着银子远走高飞,再也不回胭脂巷了。毕竟这莫愁馆出了事你也怕担责任。乖乖的让我去跟你拿银子,什么事都没有,你要是不让的话,我可喊了啊。我就喊莫愁馆还有一个小厮在我这,大家怎么想,我就不管了。”小厮做出威胁。

武大心里明镜儿似的,眼前的这人不可能同意自己独自去取钱。从某种意义上说,武大现在更想的是找个什么办法把这人干掉,而绝对不仅仅是自己逃命。毕竟他知道自己的脸,他跟自己说了这么长时间的话,武松如果来胭脂巷调查问到他的话,他只需要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形容,别人或许听不出来,但是武松是自己的弟弟啊,多年生活在一起,肯定会马上想到跟自己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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