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灵玄(1/2)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做人要低调!”
这句话作为千古名言流传于世,无数人将之当成为人处世的神器。
可神也有拉稀的时候,神器自然也有失效的时候。
低调确实是做人的王道,可对某些人来说,低调是没有用的。
比如方游,不管他平时如何低调,却总是如漆黑夜里的萤火虫一样,亮的星明,亮的耀目,他那忧郁的眼神,唏嘘的胡喳子,风sāo的走步,都深深地迷住了幻海城中下至三岁幼女,上至八十老太……
好吧,上一句中的后半句纯属某人的幻想,方游没有忧郁的眼神,眼角的眼屎倒是经常没有擦干净;方游也没有唏嘘的胡喳子,他才刚二十岁,还属于嘴上没毛的;方游更没有风sāo的走步,他那一身如同破布拼凑起来的衣服,就是让他走机械舞步,他也风sāo不起来。
不过,屁股决定脑袋,腰包决定魅力,只要腰包够鼓,别说方游没有忧郁的眼神,唏嘘的胡喳子,风sāo的走步,就算他是世上第一丑,那也会魅力无限,让无数少女、少妇拜倒在他的大裤衩之下。
但可惜,方游没有鼓鼓的腰包,有的只是比脸还要干净的口袋。
当然,这干净指的是口袋里空空如己,而不是指口袋本身干净,虽然方游的脸已经很脏了,但他的衣服那是怎一个脏字了得,这衣服上的口袋自然也不例外。
没办法,谁叫方游从事着一个神圣而伟大的职业——乞丐。
有人说:“乞丐当三年,皇帝也不换。”
方游只想仰天咆哮:“不带这么坑爹的啊,你不换,我来换啊,我想做皇帝,我想**三千……”
不过,前面说方游不管如何低调,但却总是如漆黑夜里的萤火虫一样,亮的星明,亮的耀目,倒真不是骗人的,方游在幻海城的确颇有名气,只不过,这名出的比较奇特,属于异类之名罢了。
幻海城是三千天朝最繁华的城市,也是三千天朝最有名的城市。
而三千天朝是灵玄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也是灵玄大陆上唯一的天朝。
由此可见幻海城有多么厉害了,不过,幻海城之所以能成为三千天朝最有名的城市,却不仅仅是因为幻海城的繁华,更多的是因为在这座全国富人最多的城中,也有着全国最多的乞丐。
幻海城乞丐的数量那可是数以十万计,可在如此多的乞丐中,能做出以下事情中任何一件的,除了方游之外,还真找不出第二个。
上街乞讨从不下跪;
对于老弱病残的手下,从不让他们上街乞讨;
有着二十几个手下和小半条街的地盘,却过着比普通乞丐还不如的生活;
……
在旁人眼中这些连傻子都不会做的事情,让方游想不出名都不行。
可虽然方游有些名气,但有人说得好,“围裙也是裙”,同理可证,“有名的乞丐也是乞丐”。
所以,方游虽然很想牛逼起来,但却只能一直走在通往牛逼的道路之上,这条道路名叫苦逼。
不过,方游倒也没有因此改变自己的做法,他也向来不在意旁人的目光。
就像此时,在灯火通明,朗朗乾坤,众目睽睽在下,他居然左手一只烧鸡,右手一只烤鸭,饿死鬼投胎似的往嘴里猛塞。
在方游风卷残云般消灭着食物之时,他的正对面坐着一个中年人,这个中年人大概五十来岁,虽然顶着个秃头,但面sè红润,神采奕奕,再加上一身的绸缎,若是不认识的人看到,一定会认为此人非富即贵。
可事实上这个中年人和方游一样,也是乞丐,不认识的人肯定会难以相信,但穿龙袍的都不一定是皇帝,还有可能是戏子,那一身绸缎的就一定要是有钱人,就不能是乞丐?
同样是乞丐,方游和这个中年人看起来却是天差地别,这让人不禁感慨,哎,都是乞丐,可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咧。
这个中年人名叫“秦寿”,江湖人称“禽兽”,秦寿也的确无愧于禽兽这个名号,他的所作所为,那真是丧心病狂、禽兽不如,杀人放火、**掳掠、灭人满门,没有是他不敢做的。
可秦寿越是丧心病狂、禽兽不如之时,反而没有多少人敢当面叫他禽兽了,因为随着他无恶不作,他手下乞丐团伙的人数是越来越多,所占的地盘也是越来越多。
现在,秦寿手下有着上百个乞丐,有着大半条街的地盘,在幻海城数十万的乞丐中也算是颇有势力,再加上他的凶名,道上的人见到了他,都得称其一声寿哥或秦兄。
方游和秦寿,一个贫穷却有着一颗赤子之心,一个有钱却是禽兽不如,这样的两个人本应是风马牛不相及,但此时却坐到了一张桌子上,这只能说,这一切都是天意,这一切都是命运,谁也逃不离。
秦寿望着有如饿死鬼般的方游,皱了皱眉头,张了张嘴,想开口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然后一杯接一杯地喝着酒,耐心等待着。
方游虽然吃相难看,吃得也够多的,但速度却是奇快,不一会儿,一桌的美食就被方游一个人消灭了三分之二。
“呼!好久没有吃的这么饱过了。”
方游吃的肚皮都快要撑破时,终于停了下来,靠在椅子上,仰头呼道。
见方游终于吃完了,早已急不可耐的秦寿立即道:“方游,吃完了吧,吃完了就该谈正事了,你是不是该给我一个交代了?”
秦寿说这话的时候,方游正将他那满是油的手在桌布上蹭着,蹭了几下后,方游又拿起一壶酒,当水一样灌了起来,好像没有听到秦寿刚刚说的话。
秦寿可以看不起别人,但不允许别人看不起他,一见方游将他的话当成耳旁风,一副不把他放在眼里的样子,秦寿真想掀了桌子,然后叫来自己的手下,将方游大卸一百零九块,然后一天扔一块,扔到海里去喂鱼。
可秦寿毕竟也是老江湖了,他知道“冲动是魔鬼,动怒如自杀”,现在还不到发火的时候,他也能压制住心中的火气,他也没有再开口,只是眼中的怒火如房间内的烛火一般跳动着。
“咕噜!咕噜!咕噜!……”
方游狠灌了几口美酒,才大喘气道:“好酒,那几块一斤的散酒和这几百一壶的酒,还真是没法比呀,只可惜喝了这一次,又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喝上了。”
说着,方游好像想起什么,望向秦寿,说道“对了,禽兽,你刚刚跟我说什么来着?”
若是眼神能够杀死人的话,方游恐怕早已经被秦寿眼中的怒火烧成灰了。
秦寿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但一开口,还是充满了怒气,“方游,不要跟我装疯卖傻,你前两天打折了我儿子的腿,难道以为装疯卖傻,就可以算了吗?”
“我可没这么想,你可别冤枉我。”方游立即摆出一副一脸无辜的样子,“我刚刚只顾着喝酒,真的没有听到。”
“好,就算你刚刚没听到,那你现在听好了,你打伤了我儿子,你今天必须给我一个交代。”秦寿大声道。
“我又不是聋子,你说话这么大声干嘛,震得我耳朵都麻了。”方游用小指抠了抠耳朵,摇头道:“再说,应该是你给我个交代才对吧?可是你那垃圾儿子先动手打伤我兄弟的。”
“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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