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日记(2/2)
陈默轻轻拿起这本日记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上,用潦草的字跡写著:
【1990年6月5日,我终於决定写下这一切,或许有一天,这些文字能成为我的证词,证明我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不是因为懦弱,而是因为……太痛了。】
陈默的心猛地一紧,一页页地阅读下去,仿佛在阅读一个垂死之人的心路歷程。
字跡时而清晰,时而模糊,仿佛主人在书写时,眼泪和药瓶交替出现。
【1990年6月10日,今天又是一个难熬的日子,
疼痛从早上开始,就像有一把刀在切割我的每一寸肌肉,我试著吃药,但药效只能维持一小会儿。
医生说我的病已经到了晚期,再也不能缓解了,我告诉苗苗,『如果有一天我实在受不了了,你一定要答应我,帮我一个忙。』
她哭著说『不要,妈妈,我求你別这么说!』但我知道,这一天终將到来。】
陈默的手指微微颤抖,他能感受到日记中每一笔字都浸透著绝望。
继续翻阅下去,他发现不仅记录了自己的病痛,还详细描述了她对死亡的渴望,以及她对周小苗的愧疚。
【我不能让苗苗看著我这样一天天痛苦下去,
她那么年轻,应该有她的未来。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撑不下去了,我希望她能帮我结束这一切。我知道这很自私,但我真的不想再受这份罪了。】
陈默的呼吸变得急促,他能感受到自己的太阳穴在跳动,从椅子上站立起身,目光落在床头柜上的药瓶上。
药瓶已经被警方封存,初步判断指纹的“存在”和“分布”,但確定指纹属於某个人,並且“只有一个人”,
至於是不是属於李淑芬一人,还需要等专业的提取、对比、排除后才能得出確切结论。
陈默脑中形成假设:“如果最终检测確认这唯一的指纹属於李淑芬呢?”
他走到窗边,推开窗户,让冷风灌进房间,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
窗外的梧桐树在风中摇曳,发出沙沙的响声,仿佛在诉说著什么。
他的脑海中不断迴响著周小苗的话,“只想帮妈妈解脱。”
但现在,证据却指向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方向。
李淑芬的日记和药瓶上的指纹都表明,这可能是一场“协助自杀”,而不是周小苗“故意杀人”。
他走到书桌前,继续翻找可能的线索,药盒和病历本他也全部带了回来,
他隨手拿起一个药盒,发现上面的標籤已经被撕掉了,而在盒子的底部,还有一行小字:“本药仅限本人服用。”
陈默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他回头看向审讯室的方向,深吸一口气,试图理清思路。
“如果李淑芬真的想结束自己的生命,她为什么要让周小苗买药?自己为什么不去买?还是自己没有能力去买?”
“身体虚弱无法出门?不想被熟人看到?故意將女儿捲入以“绑定”她完成“协助”?甚至可能周小苗说谎,药並非她所买?”
“或者,她只是想试探周小苗看看她是否真的会答应?”陈默在心中反覆问自己。
“如果李秀兰真的自己服药,为什么还要让周小苗去买药?
她难道不知道,这样做会让周小苗背上罪名吗?”陈默的声音在房间中迴荡,仿佛在自问,又仿佛在质问李淑芬的灵魂。
他走到门口,回头望了一眼不远处的审讯室。
“也许……”
陈默在心中暗想周小苗或许真的是无辜的,但他也知道,法律並不会因为“帮忙”而减轻罪责。
他的內心开始了一场激烈的挣扎——是坚持法律的严肃性,还是为周小苗爭取一个公正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