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立论作难(1/2)
“世谈占田令,皆谈其安上济下尽利用之宜,仅是数载,便將离散之百姓编户入册,实为传颂千载之大功绩哉。然吾以为,占田令於朝堂、於天下而言,其瑕之巨瑜难掩也。”
听到这刘麟轻轻点头,心道这个游子远,补丁打的倒是不错。
所谓的千载之大功绩,指的就是太康元年和太康三年,占田令推行后的惊人效果。
就后世文献所载,公元280年,西晋在册户数246万,而到了公元282年,则激增到了377万户。
这一户数变化,对於西晋朝廷来说,简直就是个奇蹟般的功绩,甚至后世研究者一度认为,占田令是的的確確如它设计的那般,真的打击到了世家大族,让其將匿户放了出来。
可隨著研究的深入,又有研究者根据当时具体的社会环境提出了另一个解释,那就是编户造册之人,並不是世家大族的匿户,而是因为积年战乱导致的没能入籍且居无定所的流民,也就是东晋南北朝时期所言的浮浪人,並没能动摇到世家大族的根本利益。
但不管是哪种解释,对於西晋朝堂来说,都是一剂强心针。
这也是为什么东晋南北朝前前后后土断了十多次,都抱著占田制不放,最后土断实在行不通才弄出了均田制的原因之一。
因为真的有先例在前,短短两年就可以增加近一半的赋税百姓!
“男子占田七十亩,女子占田三十亩,合计百亩,即古者一夫百亩之制。而丁男课田仅五十亩、丁女课田仅二十亩,合计七十亩。”
游子远轻挥麈尾,继续道:“此策虽可励民垦荒,然乏制约之法。”
“於为官者,一品得占田五十顷,其后每品递减五顷,至九品犹可占十顷。然逾制若何?罚则全无,实乃纵容兼併,蠹民之利也!”
“於为富者,占田令明载: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及士人子孙,皆得荫庇佃客、衣食客。然今人士族所荫者,少则千百计,多则近万之数!岂非误国害国耶?”
“如此,试问在座诸公,尔等为官为富,长此以往,天下將谁属?可復为朝廷之天下耶?”
麈尾再挥,立论已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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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此直白刺骨的话语,一时间惊得水畔边鸦雀无声,只余溪水潺潺而流。
刘麟有些诧异地抬眸看了眼游子远,这个傢伙,竟然真的將自己写给他的东西看明白了。
《孟子》曾云,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
占田制定下的,就是一户一男一女共占田百亩,但为了鼓励开荒,只对其中的七十亩课税,七十亩之外的,能种多少得多少,朝廷分文不取。
可不能小看了这三十亩的差值!
对於封建时期挣扎在生存线上的黔首小民来说,这三十亩不需要课税的耕地,是完全可以让他们陷入疯狂的存在!
而这,就是占田令所设计的“占田—课田—户调”体系里的前二者,这一政策对庶民耕种开荒的激励程度极高,赋税大幅增加,由此才出现了所谓的太康之治。
但这一政策的弊端又极其严重,因为对於官员来说,占田令虽然限制了他们占据的田地,但政策落地后才发现,这个限制就是个美妙的扯。
因为对於超出了占田数上限的世家大族来说,占田令没有定下对他们的任何实质性惩罚措施,连晋武帝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接姑息纵容。
俗话说得好,顺天哪有顺手快。
与其去费力开荒,不如使一些小小的上不得台面的手段,將那些小民挤得连七十亩的基础课税都课不上,挤得他们变卖家產,成为自己的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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