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第一次炼制(2/2)
“呵呵,要的就是这句!所以我决定下次闭关...突破到后期就可以了。”美妇随即依偎在中年男子怀里,低头抿嘴说道,又说:“那三个帮怎么办?不可能就这样算了呀!”
“还能怎么办?禁止他们接任务,卖场也不对他们开放呗,同时在苍乌坊、苍瑞坊都实施这个决定。想杀我儿!没让他们死就已经很好了,另外还要告知上水坊、博乐斋。”拍了拍依偎在怀里美妇的肩,冷声说道。
在随后的时间里,五人帮,野狐帮、金刀帮感觉事事不顺,不管做什么都难得自己想要的结果,去参加拍卖会却被告知卖场人已满,自己想卖个东西都会被各种理由拒之门外;万商盟拒绝三帮还能想到,可其他两家又为什么呢?
还不止,就连一些小势力也渐渐对三帮有了排斥;明眼人都知道,在苍镇坊最大的势力要数万商盟,更不消说三大商会间形成了一种无言的默契,如此形势难道还看不出其中深意吗?要看不出真是白活,不如直接挖个坑睡在里面算了,免遭讥讽。
在这段时间中铁狼谷已有十来人顺利突破到下一层,都是处于临界点,只需一个契机便能一举突破。五十几人基本算是铁狼帮中的jīng英,在修炼方面虽比不上内门中的那些核心,但也好过大部分内门弟子。
而另外两人修炼丹炼器之术,一位叫徐宁的现在已经能炼制介于凡器和法器之间的准法器,如果有好的火焰定会达到品级之上;另一为叫史海则可以炼制出粉末状丹药。如被其他人见到定会煞羡不已,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炼制出准法器和粉末丹药,已经大大的超过很多人,这可能也是压力产生的洞里吧。每每看见其他两人时,都摇头叹息;你看,旁边灰烬废品一大堆,炼制出最好的也没有准法器或粉末丹药。
材料超出其他两人一倍有余,就是李珀凡心里也不悦,那一次次在库房拿走的材料都使他看得肉痛,你们要是能炼制出准法器或丹药粉末,心里或许还能找到平衡点。
木屋中的王洛此时已到最后时刻,正用那微不足道的神识控制着炉中的胚,这是凡铁在炉中融化成的液,煅烧,不停的煅烧,渐渐成形,其中杂质也在慢慢被炼出。“按照书上所说,应该是这样啊?为什么每次到最后时刻都无法成功?难道是我取出太早?不然何以次次断裂或只能是凡器。”
看着炉中成形的匕首,他心情总算好点,没有再次出现裂纹,为了掌握控制灵气注入火焰的快慢多少,仅此就花费七八天时间。时而文火时而大火时而猛火,由低到高虽容易但亦可使材料烧毁,而由高到低掌握不好火焰就会熄灭。待后,又得练习对各种材料融化的掌握,他并没有像其他人那般直接用材料一次一次的练习,而是分步cāo作,可到他真正炼丹时那量便不是他人能比的。随即又经过几个时辰的温养,炉火慢慢变小直至熄灭。器炉与丹炉又很大不同:由于炼制法器,器炉一般都很大;而丹炉则不需很大,但绝大部都是三四十公分宽,高二十几公分以上。当然事事都有例外。
“呼,总算炼制出一件准法器了。”待冷却后取出,把玩于手中,虽然只是凡铁,但王洛仍然爱不释手,随即又拿起旁边炼制失败的准法器,对着只剩半截的剑稍加用力一砍,咔嚓一声,削铁如泥般的轻而易举砍成两半。“呃!这么锋利!...果然比以前的刀好,只是一把匕首,要是一把刀就好了。”
如此高兴之事,怎能一人独自暗兴,拿上匕首迫不及待的直奔一处茅草屋而去。“少爷,可还在炼丹?”
屋内并没有传出声音,王洛等待片刻后还未见少爷出来,透过窗见依然在静静的炼丹,喃喃自语:“不知少爷炼出什么丹药呢?”又是片刻,带着失落的心情回到木屋中,走时将自己爱不释手的匕首放在门边。对其他人来说是不屑一顾,一件准法器就如此高兴?还值得你当个宝似的送人。
的确,在王洛心中这就是一个宝,早已将王乾当做自己真正的主,可以这么说,要他现在去死,他也不会有半句废话;承诺如能随意否认,那还叫承诺吗?
此时,王乾早已炼制出丹药粉末,却静思什么是炼之道,又为何要将灵药炼制成丹药呢?可灵药也能直接使用,在《丹药入门》中对这样的记载大有很多。每一株灵药都有自己的功效,一株一株分开服用不是同样可以吸收其中的灵气以及发挥出它的功效;可加在一起为什么丹药能比单株灵药含有的灵气或功效更强,功效能想到,可是灵气为什么会一加一大于二,就好比两碗水倒在一个桶里,不管怎么弄桶里只有两碗水,另外的水从哪里来?在外界不加入的情况下究竟是什么使灵气增加的?
随即将手上的粉末倒进口中,入口遇水即化,顿时一股充沛温和的灵气顺着喉咙溢满全身;王乾立马运转功法,灵气就像找到一个出口,分散的灵气最终汇集于丹田,再被丹田中的真气炼化,转瞬间又从丹田分出一根如头发丝般的真气沿着功法路线运转。如此半个时辰,吞下的粉末全部化为真气,但对于丹田只是杯水车薪。
在丹田中稍不注意根本无法察觉如薄般雾漂浮其中的真气,退出内视,王乾不得不又对丹药再次充满疑惑,只是一小口丹药粉末,但却超过自己半天的苦修,这究竟是为何?为什么经过炼制后的丹药能有这样的效果。
唉,越想越头疼,起身的王乾决定到外面放松一下,连续一个多月的修炼难免会有倦意,最好的放松方式当然是享受大自然。“咦!谁放在这里的一件准法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