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楔子(1/2)
在比崎伊鲁大陆的某处荒芜之地上,有这么一处战乱流连,兵荒马乱的小镇——罗尔斯小镇——被称为“荒芜的集镇”。
而罗尔斯小镇是卡洛男爵手下的一座城镇,地处国与国的边界。东临希卡利欧王国的希亚城,北临兽人王国——危机四伏。
黑暗历年五百二十载七月二十八日——这一个特殊的日子——“祭灵节”这一天,从小镇外迎面而来一个两鬓苍苍,银白发丝,下巴乃至鼻下胡须夹杂白色的老者,看着装打扮……想必来头不小。怀中抱着一个尚不满月的襁褓婴儿,手掌下拄着一把木杖,每一步都要木杖的支撑才能……缓步前行。
老者走进罗尔斯小镇,看着街上冷冷清清,毫无一人,甚至连街道谋生小贩都不见一位,却不见有任何害怕。口中反而喃喃自语:“娃儿,你父母将你托付于我,幸好老天有眼,未让那群奸贼得逞。终于……终于从那地狱般的地方逃出来了……果真是老天爷有眼啊!哈哈……!”面色有些激动,说到最后,竟像精神病一样,仰着老脸——狂笑不止。
笑声中,有劫后余生的欣喜若狂,欢快,放松??
就在此时,不远处传来烧杀抢掠的喊叫声??
寻声望去,一座木屋被烈火与血腥笼罩,村民横七竖八的躺在大街小巷里。有的村民甚至带着家人离去的怒火与怨恨,随手拾起柴刀就往山匪强盗身上砍。
从未杀过人的村民与杀人早已经麻木的山贼强盗比,结局早已经预定。
老者眼中,只有血与火的颜色染红了他的视野,村民与山贼的蛮横——成了眼瞳视野“舞台”中绘声绘色表演的角色。
他叹了口气,对这个时代充满了无奈的忧愁,让他想起了自家主子曾说过的一句话,“如今世道,天道之下尽皆刍狗,无人可以置身事外——这就是时代的法则与悲哀,亘古不变的规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一道耀眼的寒光一闪而过,为这个月夜披上了一层恐怖的色彩。
——山贼斜眼盯着老者,目光如鹰,对猎物冰冰冷冷——他注意到了老者。
在山贼的眼中,“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活着才是唯一的真理,不择手段就是迫不得已。”
陈风是这伙山贼中的二把手,身手了得。每年一次的“祭灵日”和“寒食节”是山上最热闹的几次出手,因为这几次机会能帮助到山大王的选举,而罗尔斯小镇和周边几个大小村庄都是他掠夺的范围。
陈风立在马上,冷冰冰地像极了冰块。寻常人家连近他身边的勇气都没有,就会被冲天的怨气和心惊的杀气“吓得尿裤子”。
只是扫了一眼,就别过了头,好像对方已经是个死人,不值得他过多关注——也没必要。
马旁一个手下的惨叫声,引起了他的注意。
转头望去,一个手下已经尸骨无存,死得连个影子都找不到。
陈风立马紧张起来,对方既然能够无声无息的当着他的面杀人,那对方同样能够悄无声息的击杀他。
把刀提在手上,转头向四周望去——除了破落的屋子,血染红的大街小巷,自己的手下,也就只有刚刚那个老人。
一个激灵,转过头看过去——老者安然无恙地站在路中间,笑眯眯地看着他们。顷刻间,冷汗涌上来,“这下子算咬到硬骨头了!”
陈风心里想,那一刀虽然是无意识地顺手一刀,可刀气却也不是个老头子能够活下来的——除非对方也有不同凡响的手段,有别于常人。
看到老者逐步向前走来,身体一紧。正想着怎么应付时,自家手下有眼无珠,呆头呆脑的提着一把砍刀就厉声呵斥老头,“老头儿,快把身上值钱的东西给大爷我交出来,兴许风哥心情一好,留你一条狗命!”
陈风低着头,默不作声,时而抬头抽出眼斜视这无脑手下,恨不得一刀活劈了他,真是气死他了!
摇着头,他终于知道“什么叫白痴”“什么是,不!作!不!会!死!”
抬起头来,有些尴尬的看着对面的老者:“前辈,”指着白痴手下“全是这家伙自寻死路,和晚辈没有半分关系啊!”
白痴手下一听,就急了,忙抬起头说:“风哥,这不过就是一个糟老头子,有什么好怕的?再说了,兄弟我可跟了你有三四年时间,你不能说如此绝情的话吧!”
陈风抚额苦笑,有些无语——对于这个无脑白痴,没眼力见的笨蛋手下失望到了极致。
当真是“他不入地狱,无人可入地狱”。
老者拄着拐杖,笑呵呵地打量着这群强盗山匪,“老朽除了这条老命以外,可没东西能够给你们了啊!”
几百年没见过强盗山贼了,这次遇见,让他起了些心思。
白袍手下也不算太傻,一看那金丝亮丽的白袍,明眼人一眼就能知道对方是个有钱的主。
听了这话,本就因自家老大的话窝了一肚子火正愁没地方撒,好不巧的就想拿这老东西撒气。
握着柴刀,大踏步地向前冲去,步子迈得老大。身长近七尺的身高,腿长是明显的。没一会儿功夫,就冲到了老者面前,照着面就是一刀下去。
嘴角得意地笑。他有信心,对付一个挺有钱的老爷,难不成还要严阵以待?
老者脚一晃,刚好就避开了这一刀。
白痴手下露出惊愕的表情。但转念一想,可能是巧合,就又提刀砍去。这一刀算是用上了6成的力。
陈风骑在马背上,看着手下脸上的无所谓,暗骂:“狮子搏兔亦用全力,真是白痴一个!”
又是身子一晃而过,避开了这一刀。可白痴手下有了第一次的失误,第二次警惕多了。脚一晃,身子扭动起来。一刀切下去不中,没事,干脆顺势横削。
老者面上有了一些小变化,一手怀抱婴儿,一手抓着木杖就向柴刀顶将而去。
出人意料的是,老者好像生了根,并没有像反作用力一般倒退,可对手却不同,被木杖顶得胸闷,接连倒退数十步,险些吃了个“狗啃泥”。
老人盯着对手恼羞成怒的面容,只是将木杖放在地上,深邃的目光盯着对方,久久不语。
手下还想动手,可陈风的一声冷斥将他迈出的步子止住了。
陈风面无表情地看着老者,终是叹了口气:“你还不明白吗?老前辈已经手下留情了啊,不然,你现在已经是一具死尸了!退下吧。”
老者目光炯炯有神,目光中闪过一丝赞赏的神色。
“前辈,赐教!”
陈风不再多言,拱了拱手,以表尊敬。遂踏马背,飞身下马。手中大刀将陈风衬托的宛若惊世风华的大侠。
只是几步,陈风就已现身在老者身后,大刀带着呼啸声朝着老者脑袋力劈而下——势大力沉。
眼看大刀就要使老人家身首分离了,眼神一晃,老者不见了踪影。
大地上多了一道分外明显的刀痕。
??
陈风倒也不慌,反手朝虚空刺将而去。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一股不知名的力量将大刀以巨大的力量硬生生地一分为二。
——刀片摔落在地上,刀柄还在陈风紧握的手上发抖。
老者的声音又传了过来:“很不错了,可惜此地荒芜,限制了你的天赋异禀。”
他倒也干脆直接,甩掉手中的刀柄。“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望前辈收在下为徒!”说着,重重的在地上磕头,磕了三个响头。
空气凝固了,画面静止了,只能听到磕头声。
老者沉吟了片刻,勉强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这整的陈风分外不解其意。
接下来的话,让陈风醒悟过来。
“你天资聪慧,自小习武。可收你做个仆从。”
“凭什么?!我家风哥还让你这老头贬低了。风哥,听兄弟句劝,回山上,和兄弟们一起快活岂不好?”
听了老者的话,手下们就开始忿忿不平起来。
“??”诸如此类的话不知道还有多少。一阵接一阵,但被陈风呵止了。
陈风目光坚定,重重的点头同意。
老者放下了手中的木杖,抚须欣慰地点头:“这是《劈风刀》,很适合你。”
说完,从布袋里取出了一本古籍。
上书“劈风刀”三个大字赫然醒目,翻开来一看,纸质枯黄,还有些油渍,有些纸还破了。
“看完之后,记得烧了。”说完,越过陈风就向前行去。
他不知道,因为这一举措,这世上没了山贼陈二当家的,多了鼎鼎有名的劈风刀郎。
之后,李道一又收了一个年仅十七的小胖子,文文弱弱的书生。前者以“两把菜刀打江湖”闻名天下的梅花霹雳刀“李大胆”,成了李家掌厨的;后者以“一把儒剑扬天下”闻名天下的“浩然天劫剑”許悠然,成了李家管事的。
而陈风,自然成了李家忠心耿耿的护院头头。
天下人皆不知,名扬《地魁榜》的三人尽相识相知在一府,同在一府效力。
陈风:人称“劈风刀郎”,常以古剑劈风示人,也是醒目的标志。年仅三十四,名列《地魁榜》三十三,行迹飘忽不定,曾在军中战功卓著,立下累累功勋??
李大胆:“梅花霹雳刀”,五年前横空出世。仗着两把菜刀灭掉了希亚城派出来的一支二十人的精锐小分队??《地魁榜》五十七
许悠然:“浩然天劫剑”,年龄是二十四,已拜入稷下学宫。三年前的状元郎,曾仗剑走天涯,战“明王”不败;嘴辩群儒仍不落下风,似有余力;计焚盘阳军粮营;智谋明城??战绩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地魁榜》二十七
八年时间,有了李道一的插手,小镇又恢复了往日的安宁祥和气氛。镇上的人不知道,是因为陈风与李大胆的出手了结了附近的山贼。只知道镇上自八年前多了个李府,多了一个南阳城首富。
杨凌除了日常适当的习武外,其余时间,就是在与小伙伴玩闹和自家酒馆或屋顶度过??
暖暖的阳光普照在身上,抬头仰望着蔚蓝的天空和蓝天白云,心里无限放松。
在这么应景的地方,与恬静的大自然拥抱,劳累一天的他,疲倦感涌上心头,只想闭目休息。不知道睡了多久,一阵叫喊声把他从美梦中惊醒过来。
起身一看,是自家小妮子在喊自己,扰了自己美梦的若是别人,他定会下手教训一顿,可对这丫头只有怜爱,不禁摇头苦笑。
八岁的孩子,在经历了两年前那件事情后,却变得越来越成熟稳重,行事风格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遇事冷静,一般的大人都比不了,
“哥,你果然在这偷懒,我就知道。”白色倩影带着股香气,来到屋顶上,白色的连衣裙染上了灰尘,或许是爬上来时粘上的,“让李伯伯看到你免不了一顿胖揍。嘻嘻!”
对着杨凌一阵坏笑。可这笑看在杨凌眼中,是如此的美好,真希望时间停留在这里。
望着身旁丫头,杨凌有些无奈,眼睛里满是宠溺。道:“丫头,这次找我又是什么破事啊?”
“每日锤练的那么累,还不如上屋顶晒太阳,反正咱家有的是钱。”
“我看你是想上房揭瓦吧!”
丫头翻了个白眼。
张云烟才六岁,可美人胚子却也初具雏形,人美心善,古灵精怪的,满身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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