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2/2)
袁来娣是五十年代初期的高中生。毕业以后,由于父亲过世,家庭经济条件发生困难,便中断了学业,参加了工作。到杨树浦棉纺织厂工作,当了一名挡车工。一人要管二十几部机器,断线打结,来回穿梭,还要保养机器,的确很辛苦。不过,她原来是新中中学田径队的队员,长年练习长跑,身体素质较好,且饭量很大,经常吃不饱,并且,脾气倔强、性格豪爽,不像南方人,倒挺像北方人。
那时班上有个男生很喜欢袁来娣。经常在袁来娣的抽屉里塞面包,有时还夹着电影票,课后还偷偷约袁来娣逛马路。那个年代是学**、重家庭成份的年代。工人阶级领导一切,农民伯伯是同盟军。那个男生家庭出身是小业主,家里开过“胭脂店”(相当于现在的小商品似的杂货铺),故父母不同意他们交往。后来,袁来娣选择工作,而那个男生考上大学,两人中断了联系。
袁来娣与隔壁王福林的交往,是林纾芝撮合的,林纾芝是介绍人。王家是正宗的本地人,也是根正苗红,家庭出身贫下中农。本人是公交车司机,正宗的工人阶级。袁来娣不算漂亮,但曲线明显,人很丰满,身体素质好,且很会做家务,袁家的实际当家人。买、汏、烧,一人承包。而且袁家是人口大家,五姐妹,吃穿用都由袁来娣操心。父母身体不好,甩手掌柜。陆阿香本人就是农村的妇女出身,看在眼里,记在心头,自然非常喜欢袁来娣。林纾孜芝一提起后,陆阿香马上应诺,倒是袁来娣犹豫了一阵子。
王福林也是高中毕业,到公交公司当一名司机,是街道劳动工资组安排的。本人出身好,又是高中生,到了公司就参加培训。分配在14路电车,开打虎山路至东兴桥路终点站。本人性格内向、沉稳、和气,不斤斤计较,与同事、工友的关系较好。袁来娣对王福林唯一不太满意的地方,就是王福林太老实、耿直、不圆滑,有时木讷,缺乏主见,与人打交道比较吃亏。
但是,袁来娣的母亲吴文馨是比较喜欢王福林的。因为王福林的性格正好与袁来娣互补。如果两人都很强势,那这个家就不能和谐。再说,王福林比女儿来娣弱,那对女儿来娣有利,比女儿来娣强,就麻烦了。另外,王家出身成份好,家庭虽然不富裕,但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嫁在隔壁,可以继续照顾家庭弟弟妹妹,还可以贴补家庭。虽然木讷,但王福林对吴文馨很孝顺。公交公司有时发一点福利品,他都要拿给吴文馨一点,平常总要买些水果、糖果之类给袁家的弟弟妹妹。所以,袁家的兄弟姐妹都比较喜欢王福林。“三反、五反”运动刚开始,袁来娣的父亲袁振平即患脑液血就过世了。母亲吴文馨决定将女儿嫁到王家,怕错过了这桩婚事,将来女儿嫁到远处去。
“三反五反”运动主要是反贪污、反浪费、反盗窃,与父亲没有关系,但父亲突然去世,使得袁来娣无法接受。但为了承担家庭负担,也为了更好地便于照顾母亲和弟妹,袁来娣只得无奈接受这桩婚姻。婚后,王福林完全顺从妻子的安排,经济全部上交。自己只拿点零用钱,且没有不良嗜好,两人感情还算和睦。袁来娣认为,结婚的目的,也是为了养儿育女,生活幸福,居家安康。既然生活比较安定,日子也比较顺当,自己也就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袁来娣虽然比较强势,但是进了王家门,自然对婆婆陆阿香,还算是中规中矩,比较听话。婆媳之间没有太大的隔阂。王燿兴生下来后,陆阿香非常宝贝。一方面,王福林是小儿子,比较听话;二来本来就喜欢小儿子。自然对孙子王燿兴格外疼爱、也非常宠爱;无形之中也养成了王燿兴的娇气、傲气,穿衣要名牌、吃饭要高档,使得袁来娣心里觉得不快。与婆婆的关系微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