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又一个第一次(2/2)
“就是这两个小偷,在我一进门的时候,这个女孩子就假装摔倒在地,然后这个男孩子的就上来跟我吵架,接着他们的同伙就从背后把我的包给抢走了。然后这个男孩子拉着我,不让我去追他的同伙。”
“同志,你先冷静一下,不要这么激动,你报了警,我们肯定会调查清楚的。在没有调查清楚之前,你是没有权利指责,两个小孩说他们是小偷。”一个年纪大的警察说。
女店员来到警察面说。“不是这样的。这两个小孩在我们这里订了一个蛋糕。因为是现作的,所以他们在店里面等了半个小时。在出门的时候,这个男的开门撞到了这个女孩子,把女孩子撞到地上,蛋糕摔碎了。这个男孩子上去要这个男的陪蛋糕。就这样,他们站在门口吵了起来。这个时候来了一个抢包的人,抢了这个男人手上的包。男人被抢后没有立马去追,而是楞在那里。经过他边上的女伴提醒,他才跑出门口去追,但是这个时候抢包的人已经跑远了。后来他就把气撒在了,这两个小孩身上。还打人了。”
“谁打人啦,我只是推了一下这个男孩子,把他推开我想去追那个小偷而已。”
女店员听后马上拉着我来到警察面前指着我的脸说。“还说没打人,你看把小孩子打的脸上都肿起来了。”
“那你要是这样说,我还说你这个是黑店呢。要不然怎么会,我刚进你的店就被人家抢的包呢?你跟他们也是一伙的。”
“你那个包是黄金做的,我开这么大一个店,来黑你一个包,黑了你这个包够我下半辈子吃了,还是够我下半辈子喝的啦。”
“我包里装大哥大呢?花了我三万多刚买的。”
女店员,就这样跟那个男的吵了起来。
“你们自己这么吵架?能把事情解决了。还报什么警,你们自己吵完不就行了吗?既然你们报了警,我们警察介入了,我们会调查清楚的,你先说。”年纪大一点的警察对着那个男人说。
“警察我跟你说,这两个小孩肯定是小偷,跟抢我包的人是一伙的。”
由于这个男的是受害者,所以他对我的行为非常敏感。我拉扯他的动作引起了他的怀疑,所以他认定我跟耗子是一伙的。
“我再警告你一遍,是不是小偷不是由你说了算的,我们警察会进行调查的。你现在就是配合我们警察办案。把事情经过从头说一遍。损失的财物说一下。说的时候不要加入自己的异想。我们警察会做出我们自己的判断。”
那个男的还是情绪非常激动的,跟警察说这个事情的经过。一个年轻的警察拿出本子记录了下来。
然后两个警察又问了女店员事情的经过。还是老警察问年轻警察进行记录。
然后年纪大的警察,来到了我面前问我说。“小朋友,你多大啦?叫什么名字啊,爸爸妈妈呢?”
“我叫小丁,今年10岁了,爸爸妈妈出去打工了。”
“那你把今天的事情跟叔叔说一遍。”
“今天是妹妹的生日,我想给妹妹买个蛋糕,就来到了蛋糕店。买好蛋糕,以后我们想去医院接爷爷出院。在出门的时候,这个叔叔把妹妹撞倒了,蛋糕就摔碎了。我要这个叔叔陪,叔叔说是妹妹不看路自己撞到门上的不肯陪。我们就在门口吵了起来。这时来了一个人抢了这个叔叔的包。叔叔就楞住了,边上的阿姨,后来叫他去追。他就跑出去了。我怕叔叔跑了,没人陪我们蛋糕,我就上去拉了一下叔叔的手,然后叔叔就打了我一巴掌。店里的阿姨看到,就帮我们报警啦。”我把警察来之前,在心里想了好几遍的话。说给了警察听。
警察听完以后说“爸爸妈妈出去打工了,你现在是跟爷爷住吗?爷爷住院了,住在哪个医院你知道吗?”
完了,熊爷爷住在哪个医院,耗子没跟我说。我一下就楞住了。
“爷爷住在某某某卫生院二楼。”海燕见我楞住就接着说。
年纪大一点的警察问完,就站了起来对那个男的说。“基本情况我们已经了解,因为你的财事损失比较大,跟我们到所里进一步,进行调查吧。”
“只带我们去吗?这两个小偷你们不带去啊。”
“最后再警告你一遍。是不是小偷不是你说了算,是由我们警察来决定了,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我们儿童保护法有规定,未成年人在没有得到监护人的允许,我们不能把他们带到派出所里去进行训问的,我现在叫我的同事带着这两个小孩去医院里面看他爷爷,在得到他爷爷允许的情况下。让爷爷一起来派出所接受讯问。知道了吗?”
那个年轻男人受害者。虽然他敏锐的察觉到了,我跟耗子是一伙的。但他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把自己放在了全世界的对立面。
首先,他跟店员发生了争执,说这个店是黑店。引起了女店员的反感。把矛盾扩大化,扩大到了无辜人身上。第二面对警察调查的时候,极度的不配合。老是把自己的主观臆想强加在自己的说词身上。面对警察的讯问,警告不够冷静。站在了警察的对立面,引起来警察的反感。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遇事要冷静,不要被情绪控制。不要把自己放在所有人的对立面。
最后我想说的是那个女店员,她的同情心和母爱心泛滥。蒙蔽了她的双眼,所以在警察面前,她就尽量帮我们说话。有时候你也看到的未必是事实,因为你不是当事人,不能站在当事人的视角上看待事情。所以报警的时候,你只要把你看到的跟警察说就行了,不要加杂自己的个人感情色彩,那样会误导警察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