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拾荒与流浪(1/1)
看了三毛的《拾荒梦》,想起自己从前卑微的理想与廉价的快乐,突然很想哭。文章里说,在一次关于理想的作文课上,她写道:“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老师认为,拾破烂是没出息的,责骂了她,她又写道:“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街头小贩,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又可以大街小巷的*玩耍,更重要的是,一面做生意,一面可以顺便看看,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好东西,这……”
她的倔强很可爱,尽管面对老师的责骂,也只是从拾破烂上升到小商小贩,她的理想生活就是一定不能离开新鲜的空气,自由的生活,还要不断的发现被遗弃的好东西。
我也曾经认为,那些小商小贩是快乐的,至今也没有放下去流浪的心思。也是因为想呼吸新鲜的空气,想看纯净的蓝天白云,想过没有约束的日子,想离开一切人地生活。虽然旅行家也可以这样做,可我很穷,所以,认为只有流浪,才能达到理想。
童年时,我的性格便很孤僻,几乎不需要朋友。七岁了,便开始享受莫明的忧郁。习惯一个人去学校。我喜欢一边走路,一边看前方天空的白云苍狗,朝霞夕阳,还有在蓝天下肃立的那些孤独的树,我多次渴望,就这样背着书包,沿着公路,看着天,走到越来越远的地方。山村的学校静悄悄地,没有游乐园,没有体育场,我喜欢玩耍的地方就是学校西南角的垃圾山。我在这垃圾山里拾了五年的快乐。垃圾堆里常能捡到老师用剩的粉笔头,同学不小心掉在地上,被扫到垃圾堆的橡皮擦、三角板、铅笔头,还有没有写完的作业本,这些都是我眼里的宝贝。表层的垃圾堆里找完了,我还拿着小木棍,挑开垃圾堆下面,看看有没有其他的宝贝。我也喜欢捡地上的烟盒。将软包装的烟盒纸展开,整平整,用线连起来,就可以做成一个漂亮的家庭作业本。烟盒的纸质,比常用的本子可好多了,所以常把字写得细细密密的,怕浪费了它。
长大了,不在地上捡破烂了,却仍舍不得扔破烂,看起来每一件旧东西都会用得着,于是堆了一屋子破烂。后来,打扫卫生时,将旧东西搬到公司后面的走道里放着,被一个女主任着实骂了一通,“你们这些人啊,就是摆脱不了农民的习惯,破破烂烂舍不得丢,弄得到处又脏又乱。”我很伤心,于是一股脑全清扫出去。跟女儿一起散步的时候,无意中发现女儿也喜欢在路边捡东西玩。她没有在农村住过多久,这应该不是农民习性吧。可她也喜欢在垃圾箱里看来看去,喜欢把路边捡到的“宝贝”带回家。
有了孩子的人,是没法去流浪的。我也想过,背着宝儿,去城市流浪。可是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她想要的生活,所以只能放弃。
如果选择流浪,我会沿着农村走。因为只有山村才有新鲜的空气,才有自由。只有山村才有可口的瓜果,才有毫不吝啬的施舍。
我可以背着毛毯,带着笔记本与水壶,从最近的农村出发。饿了就到老乡的地里用半天的劳动换取一顿食物。农民从不会拒绝给饥饿的流浪人一碗香喷喷的米饭。困了累了,就找个草坪,或树阴脚,铺上毛毯,看着纯净的蓝天与白云,轻嗅着清新的山村空气,在野鸟的鸣啼里,酣然入梦。
我的偶像是荷马,他的身影常在我梦里出现。穿着白色的长袍,披散着头发,一双失明深凹的双眼,却能洞察世态炎凉,他喜欢流浪在民间,带着他那也许陈旧的利拉琴,将流浪谱成歌,写成诗。三毛做到了,她离开了人群,去到了美丽的撒哈拉。我的梦想一直搁置着,也许这十年不行,再过十年,我便放得下。我不会弹利拉琴,也没有“荷西”,就一个人,沿着山村,*在绿树与炊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