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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蒙,”轮到屈景晨斜睨他了,“你还能不能再小心眼些?”
啪——仓蒙又一次摔筷子了。
混蛋,丫甩了我一脸菜汁!趁屈景晨的注意力不在我这儿,我赶紧手忙脚乱地抹掉。
“走先。”仓蒙端起食盘站起身,“让开。”他面无表情。
屈景晨挑了挑眉,才刚动了动,仓蒙就像是等不及似的,直接从他身后挤了出去。
“哎,你干吗?不吃饭了?”我问。
仓蒙回头诡异一笑:“我这人有洁癖,沾不得脏东西。”
“没听说啊,我怎么不知道?”我喃喃地,眼瞅着仓蒙渐行渐远。
屈景晨说:“你的猪脚没了。”
“啊——”我低头一看,继而双手握拳,“这个小人。”
“要不我再帮你打一份?”
“好啊。”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顺嘴应下,高兴地都快笑傻了。我发誓,真不是受美食的诱惑,毕竟屈景晨比猪脚要秀色可餐的多。
每个居心叵测的孩子上辈子都是性情纯良的天使。
我托腮直直地盯着屈景晨的背影,虽然他只简简单单穿着白色T恤和淡蓝牛仔裤,我仍然觉得他不管在哪里都是一道绝妙的风景。没办法,有些人天生的,气质使然。
“啧啧,假以时日,怎么得了?”我咂着嘴,这会儿忽然生出一种“吾家有儿初成长”的沧桑。
没一会儿,屈景晨就把一大份猪脚放我面前:“吃吧。”
色~诱!红果果的色~诱!不然怎么猪脚看起来个顶个的肉滑汁多?明天我就去把这打饭大妈新买的裤衩给扔了,让她不知羞,公然在我们宿舍后面晒!插起一个猪脚,我恶狠狠地咬了一口。
屈景晨问:“你跟仓蒙好像是一个地方的吧?”
“是啊。”
“听说你们两家关系特别近?”
“他爸跟我妈在一个单位,我们是邻居,从小一起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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