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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轻抚,阳光魅惑,一个令人十分愉悦的大晴天。
这样的天气适合睡到日上三竿,或者垫上一块花布躺在茂密青翠的草地上小憩,总之,怎么也不适用于我现在这种状况。
背着从图书馆借来的一书包足有三十斤重的书,我累得像条狗。向来自诩属骆驼,于是经常几天不喝水;又因为懒,没课的上午总是起得晚,早餐也省了,最直接的后果是导致我现在两腿发软,几乎虚脱,满脑子都是学校北门的鸡煲、烧烤。要不是助教请假,怎么也轮不到我来替袁大头当苦力啊。
真是趁我病,要我命。
明晃晃的太阳太热情,我再也受不了了,扯下书包“咚”一声扔到地上,一屁股坐在路边的花坛上,两条腿直直地伸着,摊成一个大字。
去他的形象。
大喘气的同时顺带瞄瞄过往的人群,期望能逮到个脸熟的帮手。
刺耳的轰鸣呼啸而至,我还没搞清楚状况,一辆鲜红色的法拉利堪堪停在距离我的脚边仅几公分的地方。
我傻愣愣地抬起头,只见一个人利索地跳出车外,向我款款走来。这是神马状况?我有些晕乎。来人很高,还未走到我身边就已经挡住我面前的太阳,他白衣胜雪,一束阳光打在他身上让他烁烁生辉。
他一路走,我就一路目不转睛地盯着看,直到他向我伸出手:“唐唐,我来了。”
我的小心肝儿,扑通扑通扑通……
大脑放空,受他清凉嗓音的蛊惑,当我正准备缓缓将手放进他那一看就知道很温暖干燥的手掌心时,冷不防,斜刺里飞出一个东西,啪一声砸到我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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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蹦起来,捂着脸。
坐在我旁边的始作俑者翘着着二郎腿,手指有节奏地飞快转着笔,似笑非笑地盯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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