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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 和甘虹一样的贱人吕夫蒙(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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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虹捂着脸走了,带着余晨走的。

尽管外面哗啦啦的下着大雨。

陈昭毫不在意。

老实说,他有八成的把握确信余晨是余欢水的种,但那又如何?

他可是当过皇帝的人,心态高的很。

和自己不一条心的儿子,就算是亲生儿子又如何?

能力强的杀兄逼父,自己夺位。

能力弱的和一只鸡似的,还拉拢老干部造自己的反。

这个余晨不过八九岁,就在甘虹的影响下,和余欢水玩冷暴力,那就滚一边去。

等到自己心情好了再去处理。

当然,前提是确信这小子真的是自己的种。

不过dna鉴定什么的,让甘虹去做。

陈昭才不愿意带着帽子,戴着墨镜去那地方。

更不愿意为了确信这个混小子是不是自己的种而掏钱。

没错,他懒得为甘虹多花一分钱。

再说了,他要是表现出对余晨的关注,这个甘虹就会上杆子来敲诈他。

像甘虹这种女人,就是一个双标狗,满脑子以为嫁给男人就已经是全部的付出了。

当然,她甚至认为嫁给余欢水是施舍,是菩萨肉身点化。

电视剧当中,每次吵架她都有经典台词——你陪我的青春损失费。

我呸!

娶了你,男人的青春才是最大的损失呢!

甘红就是网上常见的越活越作的代表,作到最后离婚分手,还要把过错都推到余欢水头上,讲他窝囊、废柴、爱撒谎,以致两个人过不下去,完了还心安理得地霸占所有财产……

按照电视剧里演的,她觊觎余欢水用命换来的100万时怎么说的?

给孩子啊。

余晨成了她的挡箭牌,换句话说,余晨成了婚姻正确。

余欢水要是不把这笔遗产留给余晨,那他就成了混蛋,小气、记仇、没有爱心没有担当,算不上一个男人,一位父亲。

而她呢,有了这100万,可以少尽一点义务,少付出一点辛劳。

说到底,还是打着孩子的旗号为自己的未来考虑。

余欢水的责任心和对孩子的爱,完全成了她控制这个男人的手段,而且还能找到为自己内心丑恶开脱的理由。

既然甘虹可以不要脸,可以肆无忌惮的用自己的孩子要挟余欢水。

那么陈昭干嘛要受他要挟?

孩子不只是我的,也是你的,更何况有很大可能只是你的,不是我的。

既然如此,我干嘛要牵挂老婆孩子?

早点离婚,早点分开,最好把余晨也判给甘虹多好?

余欢水想要的是真正美好的生活。

陈昭做的的目标也是在这座城市过真正美好的生活。

让甘虹净身出户,让公司三反派进局子,让欠他十几万的那个吕夫蒙连本带利的还钱,还有收拾那些所谓的“公益组织”。

到时候自己有车有房有存款,吃吃喝喝,游乐游乐,找一个愿意过日子不作的宁中则……,啊不是,找一个美妇过日子,不挺好吗?

什么,你说为什么找美妇不找少女?

咳咳!

也不是不行。

只不过他根据自身的经验,对比了一下宁中则和周芷若。

觉得周芷若直到生了孩子,进位皇后之后,生活上的情趣才能和宁中则相比……

总之,陈昭想着这些有的没的,自己做了晚餐吃了,然后一觉睡到自然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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