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章 合作(2/2)
丁文昊起身走到了红梅身边,低下头很认真的看着红梅,非常非常的认真。
如此一来两个人距离有些近,红梅却没有嗅到什么男人的气味儿,只是有一种淡淡的皂角的味道。
嗯,好天然、好纯粹、好干净的味道呢。
“你,在说谎,红梅姑娘。”丁文昊的话打断了红梅的胡思乱想。
红梅这一次脸上没有红:“大爷,婢子到时自然会有办法。”
丁文昊看了一眼红梅,立起身来:“会有办法?你知道这世上有恶霸吗?你知道这世上还有比恶霸更可怕的官家吗?你一个小小的女子,你能做什么?”
红梅愣了一下,她正想反驳时,丁文昊转过了身子:“我可以助你,红梅姑娘。”
“你要出府的事情上,我可以助你一臂之力——虽然不能明着帮你什么,不过有时候还能小小的助姑娘一把;出府之后,姑娘要立足的话,一切都包在我身上如何?”
丁文昊的话很诚恳:“我虽然只是一个书生,却是有功名在身的,并且我还是国公府的大爷——很多事情由我出面的话,不费吹灰之力;但是姑娘一个人做,怕就是难如登天了。”
红梅听到这里还真是心动了:能有这么一顶保护伞当然好了。
“大爷,那您对婢子有什么要求?”红梅很谨慎的问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什么事情还是先问个清楚明白为好。
丁文昊坐回了桌子,把一张纸推到了红梅的面前:“我听人说,红梅姑娘是识字的。”
红梅看了一眼丁文昊,没有作答:她感觉这句话有些不简单,但又说不出那里有问题,便给他来了一个不理不睬。
她的确是识字,识字的丫头不多却也不少;就算是原本不识字的杏儿等人,现如今也能勉强识得几个字了。
纸上写得是契约,除了丁文昊所说的那些之外,最主要就是一点就是写明,红梅要为丁文昊做五年事情:自国公府就算起;并且,红梅所想到的赚钱法子,不能再外传给第二个人。
红梅没有想到这个丁文昊居然想得很远,并且心极细;她轻轻的在纸上叩了几下,然后点头:“我答应你,大爷。”
没有什么可犹豫的,这只是合作并不是卖身;而且,五年的时间并不长:五年,她都不一定能自国公府脱身;况且,丁文昊还写明了,他用红梅的法子赚到银子的,会分二成给红梅的。
这契约说起来,很公道的。
听到红梅的话,丁文昊笑了,让红梅在上面写下了名字又按了手印;他也一样。
“红梅姑娘,我们先说一说现在府中的事情,然后再找机会谈一谈我在京中的铺子。”丁文昊收起了契约来,很干脆的说道,没有一丝拖泥带水。
红梅对于他先要解决自己的事情,感觉很不错:看来,这个男人可以相信的;她并没的推脱,因为事情迫在眉捷,不容她和人客气。
她谢过了丁文昊,便很干脆的问计于他:“要如何做,才不会让国公爷知道我发现了宝姨娘的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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