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道别(求收藏求推荐求投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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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喧回去后,依旧还是每天练着剑,然后教孤女练着剑,似乎根本就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直到,那天孤女掌握了属于她自己的剑意。
那天,正好也是她和他约定的一年之期。
“时间到了。”
吃完碗里的最后一口蛋炒饭,乐喧对坐在他对面的孤女说道。
“嗯,我知道。”她的语气很淡,听不出是高兴还是悲伤。
忽然她又问道:“我该走吗?”
乐喧沉默了一下后回道:“是我要走了。”
“我知道你总有一天会走的,每到月圆的时候,你总是会去赏月,不过……”
“我……我可以跟你一起走吗?”
“不行。”乐喧的语气同样很淡,听不出是高兴还是悲伤。
“那……你还会回来吗?”
“我……”乐喧本想说不会的,但是他看见了孤女的那双眼睛,于是他改口了。
“我也不知道,或许会,或许不会。”
“那我在这里等你!”孤女的眼睛中闪着光。
乐喧又有些后悔了,刚刚他应该还是说不会回来的。
饭已吃饭,他该走了,他还有些事情要做。
“我该走了。”
他已经拿起了剑,拿起了包袱,当然还有那柄短刀,短刀算是孤女给他的。
“对了。”他忽然停下自己的脚步,转身望向孤女。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姓林,叫林朝英。”语气依旧很淡,不悲不喜,只是眼睛有些红,许是今天的风有些大。
“我叫乐喧……嗯……再见!”
“再见!”
有人说离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但什么时候才能重逢呢?
吟鞭西指,乐喧骑马向着白驼山的方向赶去。
孤女站在门口,望着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忽然觉得自己的衣襟有些凉,低头一瞧,原来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湿了一片。
收拾收拾心情,她只是等待着,向以前一样继续等待着。
中间等得有些无聊了,便开创了个门派,叫做古墓派。
期间还发生了一件小事,有个叫做王重阳的不要脸的小子,看上了她,求而不得之后,便到处宣扬说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