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男儿当杀人(求收藏)(2/2)
君不见,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鹿有谁怜?世间从来强食弱,纵使有理也枉然。
君休问,男儿自有男儿行。
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生若为男即杀人,不叫男躯裹女心。
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
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雄中雄,道不同,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美名不爱爱恶名,杀人百万心不惩。
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人。
放眼五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
要评论这首诗的好坏,算不上精品,但是每一次孙权读罢,都觉得热血沸腾,这才是男人应该过得日子。
歌声起,血光现。
孙权手握长枪,犹如巨蟒翻身,长枪舞动,呼呼作响,一股凌厉、凶狠的气息自枪尖射出。
几步之外的太史慈闻言,更是热血沸腾,虽然这些句子和现在的诗词毫不搭边,但是听闻起来,却别有一番风味,只觉得内心有一股力量在滋生,急切的想要找一个人来发泄一番。
爆喝一声,只见长枪如泰山压顶一般像刺客砸落而去,面对孙权凶猛一击,刺客没有躲避,反而双手握剑,横亘在头顶,企图封住孙权强力的一击。
“噗!”
企图挡住孙权长枪的士兵,轰然间跪在甲板上,最终一口鲜血喷出,脸色惨白,双手握住剑柄的手臂向下弯曲,好似快要断弦的风筝,随时都可能断裂。
长枪压在长剑上,力量越来越大,跪在甲板上的刺客双腿打颤,雪白的牙齿紧紧的咬在一起,咯咯作响,原本惨白的脸又变得潮红无比。
站立在刺客面前的孙权脸色狰狞,萤火之光也敢于皓月争辉。
“死吧!”
孙权一声怒吼,握住长枪的双手一松,然后瞬间握住枪杆向下一压。
苦苦抵挡孙权的刺客在孙权松手一瞬间,终于能够缓一口气,可是换气刚到胸口,一股巨力又砸落下来,生生将刺客的气憋在心里面,无法呼气。
一声惨叫,刺客倒在地上,手脚抽搐,潮红的脸色逐渐惨白,双眸中神采灰暗,舌头因为无法呼吸长长伸出,悔恨!无尽的悔恨,想要挡住孙权,却丢掉了自己的性命,死的前一刻刺客心里满是凄凉,步两个兄弟的后尘,他也踏上了黄泉路,悔恨而终。
杀掉其中一人,孙权并不停留,长枪一摆,如蟒蛇吐信,枪尖横扫,锋利的尖刃在空中刮起嘶啸的刺耳声。
“砰,砰!”
两声响声,挡在太史慈面前的刺客被洞穿喉咙,而后被太史慈一撩,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后,轰然倒地,应声而亡。
“你们没有一人能够活着离开!”
孙权冷冷一笑,脚步一转,弯腰、屈膝、低头,横削而回的长枪随着孙权低喝声,在孙权的推动下,咻的一声探出,直刺刺客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