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地精(1/2)
既然准备出城,就得做一些必要的准备.霍格先把厨房的菜刀装到了怀里,这是为了切割一些猎物的肉用的。野外不仅有怪物,也有一些野兽。碰上野猪或野狼什么的,烹调的材料就出来了。接着在屋子里找了个亚麻布袋,虽说一些东西能直接放到包裹里,但包裹只剩下几个格子没有东西,万一到时候放不下还得靠袋子。水和食物就不用准备了,魔法造的面包跟水虽然没有味道,但至少能填饱肚子,反正以前在游戏里也是靠这个过来的。
到了屋外,先去马厮去了趟,给马喂了点草料。本来想骑马去,后来想了下,这是自己的初战,战斗的时候自己自保可以,但马不一定保住,还是算了。主仆三人租的房屋本来就在镇子边,距离无人的旷野没有多远,走路得话1小时就到了。
出了屋门,霍格就把“地图”给打开了。地图上本是一片漆黑,随着霍格的走动,地图也一部分一部分的被点亮。霍格看了下,自己在地图上显示为一个黄点,而这个地图也继承了插件的功能,可以随时在上边做标记。有了这“GPS”,至少以后不用担心迷路的问题了。
走了不到10分钟,就看到了由卫兵把守的大门。由于洛克镇并不富裕,整个镇子是由木头栅栏围起来的.把守大门的也只是些1级到2级的战士。镇子外边是一块块的农田,远处能隐约看到一些小城堡,城堡是小贵族们兴建的,用以保护农夫及农田的安全。农夫与土地都是属于贵族的私人财产,任何人都不能侵占。这个世界没有所谓的中央集权,领主即是领地上权利最大的人。
刻意偏离了镇子外的商道,霍格专找偏僻的地方走。记忆中镇子5里外有一个不小的森林,里面应该有一些野兽和地精在那里生存。太阳照射着大地,但开了冰盾的霍格感觉一直不错。冰盾阻拦了毒辣的阳光,使霍格感到一阵阵清爽,这就是法师才有的福利。
等看到森林的时候,已经是一小时以后了。中间遇到了一只野兔,被霍格用奥术飞弹打的皮开肉绽,获得了1点经验值和一堆不能吃的肉。但让霍格确认了最重要的事,杀怪果然是能获得经验的。将那个已经分不清面目的肉装进亚麻袋子,准备当诱饵用。
进入了森林,光线暗了下来。阳光透过树叶照射下来,斑驳的光影,给森林添加了一丝神秘的韵味。脚下的树叶有些腐烂,踩上去软绵绵的。霍格心里开始有些害怕,以前杀怪是在游戏里,死了无限复活,现在可不是游戏,死了可就没了。早知道先去买点亚麻布造点装备出来,至少多点护甲。
突然响起“咕咕,咕咕”的声音,吓了霍格一跳,一看,是只山鸡。这次换了寒冰箭,2秒后,一直冰冻山鸡从树枝上掉了下来。鸡肉没用,顺手装进了袋子里。在林子里转了半天后,霍格终于发现了值的狩猎的目标,一只野猪正在一棵松树上蹭松脂。看来不管在哪个世界,野猪的习性都没有改。这时,野猪也发现了霍格,不管明显它看不起这个“瘦小”的人类,看了一眼霍格又哼哧哼哧的继续“工作”。1秒5后,霍格的冰霜箭已经射中的野猪,这时野猪还没有反应过来,霍格的火焰冲击已经击中了它的腹部。野猪只来得及哀号的一声,便离开了这个世界。
第一时间看了下经验,涨了60点。还好,看了经验是根据生物的强度计算的,兔子山鸡什么的对人没有什么伤害性,只得1点经验,而野猪就是对上没有武器的壮年男子也毫不畏惧,所以给了60点经验。
击杀野猪后霍格信心大增,他也发现了,自己的伤害明显偏高。游戏里没有武器装备,10级法师想要杀死一个野猪也不可能2下完事,难道是融合带来的属性加成?
其实霍格不知道,没穿越之前“原霍格”就是一个魔法天才,不仅是12的智力,还带有魔法天赋跟施法天才的专长,否则没有人教导,怎么可能通过偷学就学会魔法。而他融合“原霍格”的灵魂后,又激发了艾泽拉斯法师的记忆并融合,霍格的属性得到了全面加成。1级的智力达到了14点。(智力反映人物的记忆,推理和学习能力,也对法术效果有一定的加成。霍格加上奥术智慧智力足有15点,只比妖孽兔子雷1级的时候差1点,但发展潜力比雷斯林还要大)
拿出菜刀,将野猪分尸。先割下一些大块的野猪肉,肋排也割下来2块。至于野猪的肝,霍格根本不清楚野猪肝的样子,只能找了个几个圆圆的内脏丢进了袋子,回家挨个试去。猪大肠就不要了,虽然烹调里有血肠这个食谱,熊肉好找,蜘蛛的毒液没地方找。打开地图,做上标记,野猪的尸体一定能引来一些肉食动物,一会再回来看看有收获没。
关闭地图的时候,霍格的眼睛掠过“插件”选项,忽然想起插件里还有一个血量显示的功能。打开插件,选择显示血量,有了这个,杀怪的时候,能观测到怪物的血量,以便更好的做好战术准备。
继续再森林里闲逛,之间本着蚊子再小也是肉的精神,杀死几十个小动物,袋子里早就装满了,后来杀死的都丢在了地上。终于,在霍格逛回去的时候,终于发现了今天要找的目标——地精。
3个地精正在那野猪的尸体旁边,由于霍格只取走了野猪身上最好的肉,野猪还剩下一大多半。那3只地精正在为分野猪肉而吵闹。霍格踩树叶的声音惊动了它们,发现是个“瘦弱”的人类时,地精的天性显了出来。
“人类人类肉好吃”
发现了更好的“猎物”的地精们拿起丢在地上的木棒,一股脑的想霍格跑来,边跑边喊“人类**肉多好吃。“
霍格冷汗直冒,据说地精什么都吃,没想到居然爱好人类的**。手却没闲着,一指跑的最慢的一个地精,变羊术将其变成了一只绵羊。这是那2个地精已经跑的了霍格身前2米处了,瞬间,冰霜新星爆发,2个地精被冻在了原地。然后是燃烧之手的咏唱,3秒后,随着霍格的手指向的方向,锥形的火焰烧向了前方。火焰过后,2具烧焦的地精尸体留在了地上。
不愧是1级法术,杀伤力不错。打开人物面板,发现2个地精给他增加了0左右的经验。地精的实力比不上野猪,经验却高一点,难道是人形怪的缘故?
这时,被羊的那只地精已经解除了魔法,呆呆的看了下同伴的尸体,尖叫一声,丢下手里的目棒,转头就跑。
霍格施法了个一级冰霜箭,并特意朝地精的腿射去。成功命中,地精的腿上顿时挂了一层冰霜,倒在了地上。一看血,已经掉了一多半了。再次变羊,发现被羊后的地精的血果然在缓慢的增加,看来变羊术依然带有这种效果。
过去踹了一脚,解除了变羊术。这时地精估计是知道跑不掉了,跪在地上直磕头“法师饶命咕噜肉难吃”
地精的通用语根本不标准,费了半天劲霍格才听明白“你叫咕噜?”霍格问道。
“是大人。”地精连头都不敢抬。
“想不想活命?”听了这话,地精更是没命的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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