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六十章、再决高下(5)(2/2)
而klin(1991)则指出,在信用缺失、经济违约处罚较低的经济政策环境下,会使违约者有利可图,那么经营者处于自私与利己主义的考虑,就会普遍选择逃废债。
国外关于“三角债”形成原因大多是从外部环境里的激化因素来考虑,而没有抓住企业间进行私下借贷这种经济行为的深层次原因。
企业的天职是进行生产,那么生产就需要庞大的资金链进行支持与周转,企业之所以进行借贷或者赊销赊购,实际是企业进行“金钱——产品——金钱”之间转化的必然行为。
这一行为里包含两个支撑点:
一是资金是维持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但在我国当前的经济金融环境下,抵押担保仍是银行融资的主要参考标准,而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因缺少相关资产而无法获得银行融资,只能转向民间借贷或上下游企业赊销,这是三角债形成的根本。
二是本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商品交易中的基本规则,但当企业之间金钱和货物企业在时间或空间上相对分离,企业就会产生赊销与赊购行为,当这种行为时间进一步增长,实际上就形成了企业间的“信用”关系。
信用关系是一种由买卖双方承认并接受的特殊关系,那么债权的保兑保付就是这个信用的基础。
但在我国当前社会现实中,却存在以下情况:
一是债务人手中没有钱,确实无法履行债务;
二是债务人手中有钱,却不想履行债务,欠债不还。
实际上随着2017年以来经济下行期日益明显,逃废债企业日益增多,社会上欠债有理、欠债有利的观念疯长,导致“三角债”不断增多。
我国“三角债”形成的原因
按照我国当前的现状,可以将“三角债”成因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信贷市场活跃度不高,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
截至2017年末,我国社会融资规模总额为174.64万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数额119.03万亿元,占比68.16%,意味着在我国,银行信贷仍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企业融不到资的情况却比比皆是。
其原因主要是我国信贷产品设计相对创新性不足,融资方式仍主要依靠抵押保证担保等模式进行,但中小微企业、高新科技企业、个体工商业等普遍存在缺少抵押物的情况,从银行获得信贷融资的可能性较小,迫于无奈,只能通过赊账的方式延长账期。
一旦资金链短缺到期无法偿还其他企业的货款,就会同时造成赊购企业的资金链紧张,最终环环相扣,形成三角债务。
(二)信用环境缺失,还款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征信环境仍主要依靠人民银行系统的征信报告系统,其内容覆盖企业、个人及关联方的资产状况、银行系统融资状况、担保情况、信用卡情况及逾期违约情况等,但内容只限于通过银行进行的融资。
由于目前征信系统尚不完备,企业的民间债务暂时无法显示在征信信息中,即使企业不履行“三角债”的还款义务,对其企业发展或经营者个人生活都未产生较大的影响,这就直接导致了一部分企业故意拖欠债务。
其他企业纷纷效仿,其中不乏一些资金实力较好,有还款能力的企业,这样的做法直接影响整个信用环境及社会风气,导致“三角债务”的雪球越滚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