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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跟着主公有肉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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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歌行!”

崔家舅母的内心翻江倒海,虽然歌辞里略有不通顺的地方,但是绝掩盖不了这位“纨绔公子”的惊艳绝绝。

此子才思敏捷、七窍玲珑,岂是专横跋扈、鄙俚窝囊之人?莫不是上智下愚……萦姊,害我矣!

(“萦妹”,系杨穆(崔家舅母)之姐,嫁与东汉末年任青州刺史的焦和为正妻。崔琛(崔家舅父)有意嫁女于刘无,杨穆令其妹杨萦打听消息,后知其品性恶劣而拒绝。)

不行,如此天资聪颖的神童,岂有便宜他人的道理?嗯,我这就去书写信件,以免夜长梦多!

“好!吾儿多才,能力超群,老身甚慰!见尔忐忑,老身不扰,小女素闻歌辞而喜,故,尔等多讨教……”

崔家舅母撇了自己女儿一眼,随后急匆匆的离去,跟刚才的从容不迫成反比。

几个意思?涮傻小子玩呢!

啥时候变成‘吾儿’了?给个心理准备好不好!

“表哥,表哥!快唱歌啊?把这首《短歌行》唱与小妹聆听!”

崔母一走,两个小萝莉便如脱缰的野马,拉住刘良的衣襟不放,亲热的不得了。

对于这两个小萝莉,刘良一点心思也没有,即便是倒贴家财亿万,他也不愿去理会。主要是,他看不惯二女如此之小,却心计颇深,懂得趋炎附势,宴席上的不理不睬与此刻的不依不饶,可以看出端倪。

“启禀老爷!颜良颜大人,带人回来了。”瑶儿的通禀,解了刘良的燃眉之急。

“二位表妹,兄有事,见谅!”

抬起屁股就跑,刘良可不愿意在这虚与委蛇,更何况是文丑来了。

一溜烟的跑到东厢房。

看到一位膀大腰圆的壮汉,身高估计怎么都有两米,比颜良还要高半个多头,一身布衣、草鞋,衣服不起眼的地方还有些许补丁,脸上轮廓突出、皮肤黝黑,汗毛粗而浓密,但双目却明亮有神。

刘良第一眼便喜欢上长相“有个性”的文丑。

“主公!良,携文丑回来复命!”

文丑傻愣愣的站立,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气得颜良直接用脚踹其腿窝,踹跪在地。

“呃?哦……拜见主公!”

见文丑根本就不在意颜良的脚踢和怒视,刘良就知道这孩子被颜良欺负惯了。

“起来!自家兄弟,不跪!”刘良想扶起文丑,谁想这大块头重的跟个牛犊子似的,根本就扶不动。

“呵呵,我自己起来。不跪正好,衣服破了我可没得换。”

文丑傻笑,颜良捂脸,众死卫哄然,而刘良却越来越喜欢这位不做作、耿直憨厚的大汉。

“取五十金来?替文丑兄置办行头!不足,尽管来取?”刘良直接吩咐手下阿大(晴儿的大哥)。

“诺!”

“主公,太多了,用不了这些钱财,五金就够了。”

文丑傻呵呵的回应,对于这种不劳而获的赏赐,他真心接受不了,特别是用五十金购买衣服,恐怕会心疼死他。

五十金,是什么概念?

汉代二十两(重量)为一金,一两的二十四分之一为一铢,也就是一两等于24钱,所以一金等于24钱x20两,就是480钱,一枚铜钱是五铢,也就是说,一金等于96枚五铢钱。

上前说了,1五铢钱=1元,一金=96元,而50金=4800元。

用不到五千块钱置办身上的全套服饰,以刘良现在的身家做比较,金额确实不算是太多。从此处可以看出,文丑绝对属于穷困的什么都没有的纯吊丝草根一枚。

“主公的赏赐你也敢辞?叫你拿着你就拿着,浑人!”

颜良恨不得再踹上文丑几脚,可当着刘良的面不得不收敛脾气,“主公!丑,乡野人,不懂礼数,良,请恕罪!”

“丑兄,性情中人,浑俗和光、豪放不羁,庬,甚喜!又怎会怪责?良兄,且放宽心!”

刘良有点鄙视颜良这种为了自己荣华,而担心被文丑拉低身份、被其拖累的小聪明做法。

傲气?虚荣心吗?

好,等我招来张三爷,看我让他怎么治你!

“二位兄长,整理好行头,且去休息,明日咱们一同前往河间和涿县。”

对于能够出去“玩耍”不用呆在家里“死宅”,好动的颜良、文丑自然是欣喜,揖礼回应,“谨从主公安排(听主公的)……”

张颌、张飞,我来了!你们可千万不要让我失望哦……

晚宴,如期举行。

现如今,刘良已经把普通老百姓的“两顿饭”规矩改了,至于菜式吗,还是和以前差不多,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足够的调料和食材,只能稍加改变点做法),再加上“君子远庖厨”,不得其法的他,只好多些肉食、多加米饭。

可即便是如此,那些死卫们巴不得永远与主公不分离,也永远牢记住一条:跟着主公,有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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