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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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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常闻圣人之事,常人多为谈论,可圣人非人乎?然也。

圣人之为,实为常人所事。可常人之学识,未及圣人矣。而圣人为世人所传颂,常人泯灭于世。何也?

人所敬重,政治与人情相合处,故为圣人矣。常人未得此,故泯灭于世。

世间之物,如破石烂衣,而有人刻意而雕刻、而穿,必受其名也。

而人之明星,亦合此理也。

与此而论,人之明星不过为其需求而成,或为名,或为利,两者无有高下之分也。

重名者,重利者,人之私也。然重名者,必是富贵之人,也亦是欲名之人矣。而人之重利,或为财,或为色,仅是人之欲耳!

为名为利者,其受其累,所谓“人之能力越高,则担之责任越重”之实情,不啻而为一叹。

千古而来,而求名利者,逝之如流水,只增书中几行字矣。

滚滚红尘,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或异闻怪事,或生偏论,不过人亦云尔。我之文字,亦是如此。

书中他人之论亦有,我之思想亦有,而成其文,而成其韵味,仅识字耳!

欲言明星之人,又非明星也。

我时常孤身漫步于各处,或在夕阳之下,晓看天边晚霞。或在花树之下,惯看风搖落花,不知时光之流逝,但知岁月邀人老,与之惊鸿一面,便终生难忘。

名利非我所愿,帝乡而不期,交友以良游,以此了却残生,人之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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