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立据为证(2/2)
看着吴昊那夺人心魄的眼神,还有更近了的烈火风狼,吴士惊慌道:“你……你不能这样做。”
“如果我真的要这样做呢?”吴昊一点也不放松,盯紧了吴士。
吴士的神色变了几变,最后,干笑着说;“哈哈,堂弟,我刚才是脑袋短路了,不好使,你就别见怪,让你的魔兽回去吧。”
“那玉佩,你还要不要拿回去?”吴昊从储物戒指中掏出红翡玉佩,摆在手掌当中。
吴士当即连连摆手,“不拿了,不拿了,这玉佩的主人就只有你吴昊了。”
“那你许下的三个条件呢?还作不作废啊?”吴昊将玉佩收起来,又问道。
吴士的头点得像捣蒜似的:“不作废,不作废,只要我还活着,三个条件永远有效。”
吴昊也点点头说:“很好,现在,我要你立字为据。”
“堂弟啊,现在在丛林里,我没有带纸笔啊。”吴士找了一个原因,他不想写这张字据。
“你没有,我有啊。”吴昊的身上随时都带着纸笔的,他这个习惯都是受到父亲影响才形成的,想到父亲,吴昊的心又一次黯然了。
吴士看着吴昊递过来的纸笔,无奈之下,只能按照吴昊的意思,写出一个字据:
本人自愿将红翡玉佩赠与吴昊,并答应吴昊条件三个:其一,禀告家父,让吴昊进入吴门精英学院修练,其二,禀告家父,取消本人与倪胜男小姐婚约,其三,待吴昊想出再作答复。
立字人:吴士
X年X月X日
吴昊贴身将这张字据藏好。有了这张字据,吴士也就不能赖帐了。
“吴昊,这下你满意了吧。”吴士写完了字据,看着吴昊说。
“嗯,你我都清楚,在中周大陆,一个人对于自己立下字据,不去遵守的后果是失去信用的严重性,有了这张字据,我才能够对你放心,不怕你以后不会兑现你的承诺。”
吴士心中暗道,哼,只要你没有了这头烈火风狼在身边,我还不是可以轻易将你杀了,再夺回这张字据,你死了,我就不必再遵守什么许给你的条件了。哈哈,我真是太聪明了。
于是,吴士对吴昊说:“吴昊堂弟,咱们这就回吴门去吧?”
“不急,我还要回到住处收拾点东西,你先回去吧。”吴昊向他挥挥手。
“啊……不行,我来的时候,有人陪着我我才不会迷路的,现在,你让我一个人回去,万一我迷路了,那该怎么办呢,不如这样吧,你先陪你出到丛林外面去,你也不用收拾什么东西了,到时候需要什么,跟堂兄说,我给你准备就是了。”吴士心想,难道他知道我的计划?
想了一下子,吴昊做了决定:“哦,不行不行,我还是得回去跟我爹说一下,免得让他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