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做“电灯泡”(1/2)
正常男人和女人一起吃饭都是男人去跑腿,但是考虑到安强是公众人物,所以余钱钱就自告奋勇的去买早饭了。
安强盯着林娜想说什么,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本来嘛,他就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林娜被他盯的不自在了,朝他笑笑低着头自顾自的玩起了手机。看她这样,安强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尴尬的玩着手中的墨镜。
“好吃的来了。”余钱钱端着一大堆的东西过来了。别看她平时老抠的,在偶像面前还真舍得花钱。
安强把自己喜欢吃的皮蛋瘦肉粥放到林娜面前,林娜说了声,“谢谢,我不喜欢吃这个。”说着拿起一个汉堡自顾自的的吃了起来。
安强闹了个大红脸,余钱钱看出了他的尴尬,赶紧伸手拿过林娜面前的皮蛋瘦肉粥,说,“没事,我喜欢吃。”说着拿起来吃了一大口,其实余钱钱是想帮安强解围,皮蛋瘦肉粥也是她她知道安强喜欢吃,买给安强的。而她自己根本不喜欢吃皮蛋瘦肉粥,一闻到皮蛋味就要吐,而且吃了以后会浑身起小红疙瘩。为了安强她可真是豁出去了。
安强感激的朝余钱钱笑了笑。从前包里掏出一张老人头给她,算是买早饭的钱,余钱钱刚想拒绝,看他那副不收就好像跟自己没完的样子,就客气的收下了,并礼貌的找了他三十五块五。安强一愣,不想接,余钱钱硬把钱塞在他包里。
吃完早饭,安强提议一起出去玩。余钱钱很痛快的答应了,拉着林娜就走。安强一脸黑线的跟在后面,心想,要个不识好歹的女人啊,本来自己还想跟林娜好好交流交流,现在好了,多了个电灯泡,而且是一个二千瓦的电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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