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 十年之上(2/2)
我正站直身体观望四周,看有没有着急找小孩的人,却明显感觉到衬衫被拽了一下,紧接着便听见几声沉闷的“咕咕……”。
“叔叔,妮妮肚子饿了!”
“肚子饿了?好……”我正想掏出包里的白脱面包和偶尔改善口味的红宝橘子水时,小姑娘伸手指了指旁边那家红的白的条状招牌。
“美国肯德基家乡鸡!”我终于明白怎么回事了,从她之前的描述来看,家境相当不错,她爸爸竟然有移动电话大哥大!这玩意可是那个年代的稀罕物。
1997年的肯德基,基本上就相当于现在的米其林三星餐厅,虽已入华近十年,但依然是潮店的代言人,要知道当时上海普通工薪阶层一个月工资也就两、三千块,花几十几块去吃一份洋快餐,普通人却是需要想想,尤其是我这种打小便没有了父母的孤儿。
把手伸进自己的裤兜,捏巴着那几张纸币,那是我两个月存下来的零花钱,本来打算给自己买双新球鞋的……
“拜拜了,我的球鞋!”我在心底向那双满心期盼喊我主人的球鞋说再见,接着便义无反顾地带小姑娘走进了“开封菜”。
小姑娘吃得很开心,我吃得很痛心,尤其是正吃着的时候被一个胡子大叔抓着衬衫领子拽起来,那种憋屈、酸爽甭提了。
“小册老,骗阿拉囡囡是伐!”胡子大叔怒目圆睁,像极了刚才阻止人贩子时的我。
“我,我……”鸡肉卡在喉咙里,而脖子卡在大汉满手金镏子的手中。
“囡囡!哈瑟妈妈了,呜呜……”接着又有个打扮时髦的年轻女子一把抱住了小姑娘。
“爸爸妈妈,不要骂叔叔!”在这部充满了悲欢离合的家庭肥皂剧中,主角一直很冷静,笃定地吃完她那份薯条和鸡块后才慢慢说起刚才发生的事情……
小姑娘给我的感觉,一点都不像七岁的女童,而她父母从误会中醒悟过来后也赶紧向我道歉并道谢,胡子大叔甚至还从手包内拿出了一沓人民币,这个待遇和落差让我感情上一时难以接受,所以我以**精神果断拒绝了酬劳,虽然事后还挺后悔。
寒暄了几句后,那对搞事的夫妻便带着女儿匆匆走了,甚至都没问我的姓名。
哎,世态炎凉、人走茶凉……我无奈地挠了挠头皮尴尬地笑着。
“再见,叔叔……”小姑娘拉着她父母的手走时最后还回过头来招呼了我一声。
“拜拜,我的脖子,我的肯德基……”我也招手回应道。
那年,她七岁,我十七岁。
那年,他十七岁,我七岁。
那天,我心情很不好,任谁年幼的时候被父母遗失在公园门口,心情都不会太好。
我努力睁大双眼,抬头观察着周围形形色色的每一个人,想从他们中找出那对粗心的夫妻,他们七岁的女儿就这么站在人流密度极大的公园门口,随时随地都会出现各种阴谋和状况的。
这时,一个人出现在我眼前,没错,一个白衬衫折在海军蓝长裤内,斜背着电影里那种老式挎包,留着中分的青年……学生,如果我眼睛没问题,他穿着一双只有中学生才会整天穿的球鞋。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这么一个孤独的形象深深吸引着我,总感觉那种平凡背后蕴藏着深厚并可以依靠的力量,很独立、很倔强、很男人,或许这就是我脑海中那个大胡子爸爸年轻时候的样子。
“疼!”当我的右手被一个农妇抓住时,我并没有立刻出声,甚至还同她驳了两句,在确定对方试图将我带离此地时,我终于慌了,手足无措中彻底乱了方寸,这一点都不像平时的我。
“住手!”不知何时,刚才在街对面看见的白衣青年已经来到我身边,一把拽住了农妇并将其吓跑,我知道,他在我人生第一个拐点拯救了我的人,可我接着又拉了拉他的衣角,因为我肚子饿了。
嘿嘿,看不出其貌不扬的叔叔还挺有钱,竟然真的请我吃肯德基,虽然妈妈平时以“垃圾食品”为由不让我吃这个,可我那时毕竟还小嘛,哪里控制得住自己的嘴巴,所以我吃到了人生最满足的一顿开封菜,尽管后来找到的爸爸不由分说差点揍了大叔一顿,总算结果还不算太坏。
临走时,我努力挥着手,告诉他我的名字,他似乎也听到了,向我频繁挥手。
我真的很希望再遇见那位大叔,我想告诉他,那个时候我便开始喜欢上了他。
那年我七岁,他十七岁。
那年她十七岁,他二十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