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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到她,我的思绪总是很乱,不同于初恋女友,不同人任何女人的乱,大概是我和她的事本来就很乱吧,也大概是感情这种事,本来就理不清道不明。那一年,机场一别,我还以为见不到这个很特别的,夏天穿毛衣的女生了,结果在第一次上课那一天,奇迹般在阶梯教室看到她了,那时候她没有再穿毛衣,而是一件淡紫色连衣裙,后来,我知道她叫紫薇,我说了一句很傻的话,你和紫薇花一样漂亮,很熟之后才知道,她在爸妈没有离婚之前还有一个名字。
从那天起,我知道她是从澳洲来的,因为她妈妈嫁给了一个加拿大人,也知道了她的家在哪,后来更是知道了她妈妈那一手并不擅长的做菜手艺。还记得那一年中秋节是在她家过的,嗯,和她那时的男朋友,虽然我仍记得这家伙的名字,抱歉我不想回忆起来。
我记不得紫薇是怎么和这个男生分手的,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时候我正在解决跟另一个女生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我只记得是那一年的圣诞节,由此可见,她两应该还保持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我纠集了一帮人,莫民奇妙的打了这家伙一顿,确实很莫名,这个男生对紫薇很好,没有其他因素的话,他是个结婚的好对象。
不幸的是,我是那个其他因素。
这个问题我想了快二十年,直到今日才有点明悟,其实我当时完完全全就没有打算追过紫薇,但为什么我两的关系会突飞猛进的进步呢?我从不认为是人在异乡的关系,温哥华华人多到要死,要长相比不上混血,要钱,算起来也不见得比她家多,为什么我会导致她两分手呢?
后来,我就真的相信,感情这个东西,是真的要看感觉的。
所以,我想让余筱萍知道,我对她没感觉,也许这么做,有点残忍。
紫薇是住在家的,不像我们从国内来的需要租房子,或者是住寄宿家庭,知道我想从姑姑家住出来之后,紫薇帮我找了房子,大概这就是缘分,后来我很义正言辞,本质上是不要脸的和紫薇说,你看吧,当初是你帮我找的房子,又不是我找的,所以之后生的事,过错要记在你身上,嗯,我很荣幸的得到了一个巴掌,成功的气走了紫薇,在揪心的痛苦之中还要保持着无所谓的表情,那是我离开温哥华前一天,也是最后一次见到紫薇。
很难想象一个女人,一个倔强到偏执的女人会是多么让人无奈,而正是这个偏执的女人成功的让我气走了紫薇,现在想起来有些可笑,想我堂堂一个铁血真汉子,竟然被一个女人吃的死死的,简直就是耻辱,不过还真是说说罢了的耻辱,事实上,这个女人的付出,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最后能做的只能是后悔,后悔为什么会住进那栋房子,后悔为什么要让紫薇带我去找房子。
写了这么多,手都有些痛了,灯还不能开太大,把董洁弄醒了就不好了,真不知道自己写这些有什么用,最后还要烧的干干净净,唉,如果把这些年的时间都算上,紫薇也快四十了,四十岁的紫薇是什么样子呢?想起来很真是很可爱的事情,有段时间紫薇问我喜欢怎样的头,我说喜欢卷,她问为什么,我说我女朋友是自然卷,我这辈子就喜欢卷的女生了,而那时候特别流行很直很直,很有下垂感的型。
把这些已经开始零碎的记忆一一写下来,改天存进银行里,等着死的时候留给子孙,说不得还能大赚一笔呢,呵呵,我的子孙,又是谁生育了他们呢,我自己都不知道。
提前准备了好久,到机场的时候现还是忘记了东西,楚志星是个笨蛋,从来不收拾东西,又把他的围巾落下了,哼,冷死他。
从北京坐飞机过去要好久,不过都是白天飞,白天到,如果是晚上到,还有些害怕呢,虽然楚志星告诉我说不用怕,在温哥华就算没人接,他也不会走丢,不过我才不信呢,虽然这家伙很会认路,说起这家伙认路,还真是厉害呢,好多第一次他去的地方,都能找到路,好厉害,虽然我不是个路痴吧,还是自愧不如的,这家伙就像是上辈子去过一样,轻车熟路的,说不定在温哥华也是呢。
前段时间和欢姐学英语,好头痛,希望能在温哥华能用的上,这样我走丢的话,也能找到回去的路,这样就不会让楚志星帮我了,什么都不会待在他身边还真是难受呢,傻傻的都要他照顾,讨厌这种感觉,喜欢在凤凰的时候,最后那几天,可以和冰冰姐一起拍戏,一起上镇上去玩,真是有些羡慕呢。头痛喔,怎么跟老妈说要上学的事呢,连楚志星过年想要去都不知道怎么开口,唉,还真是麻烦。
扯远了,一想到那家伙都是麻烦,挑三拣四的家伙情愿饿着肚子也不吃飞机上的套餐,害的我也只好陪着不吃,不知道本小姐肚子已经呱呱叫了吗?真是的,饿死你,饿死你…
其实和楚志星一起出去玩挺有意思的,他总是会找你不知道的地方去玩,就算是自己去过的地方,他也会找出你不知道的地方,每次都会有惊喜,这次大概也不会例外,他真的对温哥华很熟的样子,对什么都轻车熟路的样子,是在台北的时候来过吗?真是好奇呢。
然后就看到了余筱萍,大概是这么写的吧,没好意思问人家筱字是哪个筱,偷偷问的楚志星,是个少见的名呢,我的名就很多人在用,算是普普通通,不过台湾那边就很奇怪,没有两个字的姓名,如果我要是三个字的话叫什么呢?
还真是傻傻的想法,楚志星知道了一定会大笑的,还是不要给他知道的好。
余筱萍和楚志星很熟,楚志星在北京好像都没有多少熟人,板着指头都能熟的过来,大概是他在台北认识的吧,不然我应该也认识才对,这家伙讨厌死了,总是喜欢带我去跟他的朋友认识,哼哼,他酒量还没我好呢,小时候在饭桌上爷爷都用筷子蘸着酒给我喝,到了部队,过年过节都偷偷摸摸的喝,而且我们都喝白酒,楚志星偏好啤酒,嘿嘿,他有个小秘密,一喝红酒,就很容易醉,想灌醉他就要用红酒,半瓶就差不多了。
扯远了扯远了,在机场见到了余筱萍,楚志星说不久之后有她生日,呵呵,楚志星都没有买礼物送人家,不过他是挺漫不经心的,人家跟他说话都有一搭没一搭的,不过这个姐姐好会穿衣服,要学习呢,楚志星说要温哥华一直待到过圣诞节,那就还有好长一段时间呢,要去认识一下这个姐姐呢。
原来余筱萍一家都住在加拿大,果然是在台北认识的,他们一家都是台湾人,听楚志星说,余天还是很有名的人物呢,嗯,是老兵了,呵呵。晚上在余筱萍家吃饭,她妹妹和她长的一点都不像,他弟弟和妹妹倒是长的挺像。
在加拿大吃到了饺子,真不容易,在国外应该很难吃到正宗的饺子吧,还是全家人一起忙活,和面擀饺子皮,自个儿包的,不过这些活郭岳可做不了,那个大懒虫,是脖子上挂饼子都会饿死的人,用我妈的话说,放在二十年前,饿不死也得给批斗死,社会主义大蛀虫。
他和余天尽聊些无聊的东西,最不喜欢楚志星板起脸来一本正经的说话了,就像个小老头,我班长训新兵一样,一点儿也不像平时,平时楚志星倒是像个小孩子,会懒床,没事的时候要么找何勇他们去玩,要么就窝在家里,跟我小时候倒是挺像的,那会我下了舞蹈课,就喜欢待在家自个玩,不过那时候可没这么大电视看,家里这会还在用二十一寸呢,要是老妈知道楚志星买这一套家庭影院花了多少钱,要是楚志星是我妈儿子,一定会被拔了皮,呵呵,浪费的家伙。
现余家人还是很有意思的,余筱萍性格跟冰冰姐有点像呢,不过就是跟个公主一样,特别会撒娇,我都没见过那么会撒娇的人呢,李阿姨有点怪怪的,楚志星说她有阴阳眼,好渗人,不过再家里看不出来,大概是我们人多吧,鬼都不敢出来,呵呵。
楚志星跟余筱萍全家都很熟呢,在饭桌上坐在余天旁边,呵呵,狗腿子,坐领导旁边的不是领导的就是狗腿子,呵呵。反正跟我不熟,我偷偷吃饺子,吃了十五六个呢,一天都没吃东西,饿死了,不用管楚志星,这家伙饿不死,他的口头禅就是饿了打电话叫外卖啊,哼,等没有电话的时候看你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