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洪大年哥(2/2)
洪旗抽了口冷气,当初这幢刑侦支队大楼,总造价也不满三千万,而现如今,整个刑侦支队,全年的人头经费(包括人员工资、办案经费、办公支出等),也只有两三个三千万而已。
这个鲁春好是好,可惜,他的开销太大了,我们用不起啊……
洪旗第一次对于鲁春起了敬畏之心,小半天就糟蹋了三千万,市局一年的经费,又够他糟蹋几天?
如果鲁春知道洪旗在想些什么,肯定会嗤之以鼻。鲁春他有钱,存折户头上躺着够买一万个老婆的六亿大圆,这是铁铮铮的事实,任何人也改变不了的。受损三方开出的赔偿价码三千万虽然不是什么小数目,却还在鲁春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相比起损坏一只“天眼”让他赔三十万就要死要活那会儿,如今的鲁春,不可谓不财大气粗。
另外,人们常说的“强者恒强”,之所以能够成立,往往是因为看似中立的第三方,总会有意无意地偏袒强者。以江夏警方为例,作为鲁春的担保方,是有责任、有义务督促鲁春赔款还钱的,这也是为什么司机、餐厅、酒店三方明知道鲁春穿着一身破烂货,却还是义无反顾地签订调解协议的原因,即使鲁春丧失赔偿能力,不还可以把担保方告到法庭上,由担保方赔钱的嘛……
而事实上,尽管鲁春有钱,而且非常有钱,但是,江夏警方就是要偏袒他,你有什么办法?
年好古他从不曾知道鲁春乃“亿万富豪俱乐部”之中的一员,打从签协议之始就存了阴他们的念头。你要告我们,好啊,我们愿意赔钱,可我们现在经费紧张,节省点,每年还一万、两万还是可以的,协议上又没写明最后期限,也没有利息方面的要求,我给你拖,拖到最后,有你来求爷的时候。
而这其中,荆楚国际大酒店被阴得最惨,不但两千万如空中楼阁,还喜滋滋地答应把司机应得的五十万赔偿预先垫付。可笑酒店方的经理还一个劲的握住年好古的手,一再表示要赶制一面,哦不,十面锦旗,以表达酒店方对人民卫士的感激之情。
与人家一千万、两千万的收入比起来,司机方面获得的五十万赔偿实在是上不了台面,寻思着五十万本就不多,也就不凑这个热闹了,正好酒店方准备回去定做锦旗,于是托词领钱,跟着一块儿走了——事后他们才知道,作为受损三方中的弱势群体,警方对他们的照顾与偏袒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以至于洪旗与年好古在司机口中的称谓变成了“洪大”与“年哥”,这也是洪旗与年好古意料不到的。
酒店说要送锦旗,餐厅方面一瞧,也得表示表示,毕竟凭空敲诈了一千万,对于中介方的市局也该稍微意思意思。餐厅的“四只眼”经理总认为洪旗的发火是敲竹杠的最高境界,这一指桑骂槐,对方很快就乖乖答应了一千万元的赔偿,不得不佩服——敲竹杠,还是警察内行。所以,非要请局长与两位支队长大人莅临“布拉格风情”,餐厅方面将以最高规格招待市局几位最尊贵的客人。
年好古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说要先去给局长汇报,至于去不去,汇报完了才能做决定。尽管态度冷淡,餐厅方面却也认为是理所当然,他们现在自认为是与警局合穿一条裤子的主了,人家被敲诈了三千万大圆的苦主还在这儿呢,遮掩一些也是有必要的。于是说不急不急,我们可以去下面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