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混混(2/2)
“楞着干嘛?快点!”一个混混推了下林誉的肩头。
“快给孙哥点火!”另一个也说。
“别这么粗暴,我和他都是魔法使嘛。”被称为孙哥,实名刘宇的混混开始扮白脸,用双手整整林誉有些凌乱的衬衫圆衣领,“来,小高中生,给哥点个火,咱当个朋友。”
正常情况借火时,都会用手挡着烟以示尊重。刘宇并没有把手撤回,双手拽紧林誉衣领防止对方逃走,烟几乎戳到林誉脸上。咧开嘴角嬉笑着开口,一口难闻的味道喷出:“快点,大男人别磨磨叽叽。”
林誉头后仰,泛着醉意的双眼看着刘宇,一言不发。
“呸!娘的这么不给面子。”刘宇一口把烟吐在地上,松开双手,面色瞬间转为阴沉,“给你脸不要脸!”
三个小混混嘴里骂骂咧咧,用手对林誉推推搡搡。这是围殴的基本套路,看似不经意的推搡会有目的性的把人推往墙角,无路可退。
林誉的身子歪歪斜斜,最后后背抵在小巷墙壁上。有一个混混趁推搡间打了他腹部一拳。林誉肚内一阵翻涌,弯下腰呕吐。
刘宇用劣质皮靴的靴跟敲着地面,靴上挂着的三个银漆铁环发出“哗哗”的令人烦躁响声。
他的境界是一重线阶,光系,一名不知名大学的大学生。
刚才在林誉付账时看到他裤兜里的一叠崭新百元大钞,纠集着自己的几个普通人酒友堵到这里。
魔法使在醉酒状态对魔法的操控能力肯定会下降,因此刘宇对林誉的二重线阶身份不是很怕,更何况林誉面相只是一个高中生。就算勉强释放了几个魔法,也会有特使局前来。
一个混混对同伴打了个眼色,用手抓住林誉的后脑勺,想趁势把他摁在肮脏的地面上。
剩下两个同伴,一个拿着棒球棒,一个打开随身的折叠刀,刀锋闪着寒光。魔法使的肉身素质固然可怕,但他们也有武器。而空手的林誉身上显然是没有空间魔石的。
林誉的头挣扎着,似乎想抬起。
“滚。”他开口。
“滚你mb!tm跟谁说话呢小杂种!”一个混混高高举起棒球棒,那个按着林誉头的混混迅速把手撤回。
棒球棒是一种极为好用的非刀具武器。轻盈的重量和不易脱手的松脂握把让它在街头斗殴时比钢管更为实用。破坏力惊人,受过训练的棒球好手可以将棒球击出200千米每小时的速度。全力击中普通人的头颅能轻易让其瞬间晕厥和脑震荡!
“呀~嚯!”混混发出怪叫,用尽全力狠狠朝林誉后脑勺砸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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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私以为,失恋是成长中重要一环。这几章写的...并不矫情,失去过重要之人的人会懂。以后一直秀恩爱就没恋可失了(笑)。
和阿良那段聊天的剧情删了。如果有二卷,在二卷写吧。
接下来会提高剧情速度并略过支线。尽量在上架前写完一卷的八成左右剧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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