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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我的同桌王翠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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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中同桌王翠花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说话走路远远看去都如一个小子。有一段时间王翠花突然文静了下来,说话开始细声细气,走路两只脚也学会了放在一条直线上。结果把我们这些不明内情的人下了一大跳,以为她不正常了。谁知王翠花知道我们的想法后很不高兴。

她说:“你们才不正常了呢!人家恋爱了。”

后来我见到了他的男朋友,那小子长得又高又帅,走路时昂首挺胸如一只大公鸡。两个人黄昏时常常去小河边散步,被我碰到过几次。每次我一和王翠花打招呼,他总是立刻*高度戒备状态,浑身绷紧,不时地用余光观察我和王翠花的表情,仿佛随时准备扑过来和我打一架。再后来,突然有一天王翠花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不明内情的人以为她终于恢复正常了,其实是因为她和那小子已经办过手续拜过堂了。我遇到他们时,两个人也正在散步,王翠花边走边大大咧咧的说着什么,那小子站在她身边,依然如一只大公鸡,不过已是比赛后一败涂地的样子。

对于这种变化,我是这样理解的,王翠花天性是个大大咧咧的人。

我对这一解释的正确性非常有把握,因为我认为我对王翠花十分了解,化成了灰我都能把她扒拉出来。按照我的解释,王翠花本性大大咧咧,但后来为了嫁人,便不得不投男人之所好,送男人之所要,伪装成那种男人一见便丢了三魂七魄的文静女子。当然,王翠花能成功嫁出去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她的硬件还不错,就是说除了她那假小子的性格,单从脸蛋外表上看绝对是个漂亮女生。无论如何,总之她成功的骗住了那小子,和她一起领了证。而那小子呢?被卖了还当是捡了个便宜,还欢天喜地的帮王翠花数钱,结果很快发现上了当。刚从民政局出来,王翠花就因为兴奋忘了顾忌,跳起来兜屁股给了他一脚。王翠花在学校时是女子足球队的前锋,她那两只脚除了踢球还喜欢踢别人的屁股。我就曾经被她踢过,因而知道那一脚的分量。总之那小子被她那一脚踢醒了,于是大呼上当,但已悔之晚矣。因为钢印已经轧上多时,此时若立刻回去说反悔,不但有可能得个扰乱公务的罪名,说不定还会被当成拐骗良家妇女的骗子给铐起来。于是只好自认倒霉,但从此便一蹶不振了。

当然,我是男性公民,如此解释难免有性别歧视的嫌疑,而且如此损自己曾经的同桌也实在太不顾同学情谊了,甚至有人还会不三不四的说我大概是曾经喜欢过王翠花,但是被她给踹了,于是乘机造谣陷害,打击报复。对于最后一条我毫不担心,本人行事一向光明磊落,自有当年的同学可以作证。但对于前两条我却不能不有所顾虑。于是我抽空专门去拜访了一次王翠花,趁她丈夫不在家向她调查了一下,结果果然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本人在征得王翠花的同意之后,抱着为真理而献身,即使自毁形象也在所不惜的信念,将此调查结果公之于众,孰对孰错,相信诸公一定自有明断。

王翠花说,在未认识自己的丈夫之前,自己还是个容颜靓丽,天真烂漫,洒脱无羁的少女,言行举止都大方豪爽,大有古代女侠红拂、聂隐娘之风。但自结识了现在的老公当时的男朋友之后,却不得不时时小心,处处留意,言行举止不敢稍有越轨。何哉?我虽豪气干云,但怎奈身为弱质女流,蒲柳之姿,干起仗来远非人高马大虎背熊腰的准老公的对手,遂不得不舍小节,全大局,挨打与忍耐相较取其轻者,于是乃有软语温言,走直线之丑事。谁知辞公乃是一个天生怕老婆的主,当日在民政局钢印落下的那一瞬他便软了下来,开始对我这已转正的原配夫人唯唯诺诺,言听计从,不敢有一毫之不恭。余遂长出一口气,将原来担着的千百颗心全抛开了,独将一颗真心扶回了正位。于是便恢复原状了。试观余之今日,虽不敢奢比古时之花木兰穆桂英,亦是巾帼不让须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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