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2)
第二天,离开江苏,我回到了A市。
是的,兜兜转转了一大圈,跑到了美国,跑到了老家,我竟然还是回了A市,我最熟悉,最深刻,最甜蜜,最心痛,也最眷恋的城市。其实,这个想法,很简单也很纯粹,爱上一个人,往往在无意间,也会爱上一个城!
我很快就安顿下来,找了一个二手房,房子有些破旧,地段也不怎么好,而且离我家的别墅很远,在这个城市人间稀罕的另一端。我看不到习朗,当然,我也不用担心被他看见。
我知道,在这个时候,习朗和爸爸小舞他们,肯定又开始满世界地找我。
不过这次,我想习朗一定想不到,我就在A市,我就算是死,也要死在A市。
收拾好家具之后,我去街道上的简陋理发店修剪了头发,将一头飘逸的长发剪成了细碎的短发,额前的刘海恰巧微微遮住眉眼,显得脸型清秀瘦小。
然后,我上网找了一份工作,不需要怎么出家门,通过网络发送一些E-mail就可以,虽然工资不高,但也刚好维持一个人的开支,哦不,还有我肚子里的小宝宝。
我的生活正在趋于一种从未有过的平淡,就好像我取了一瓢冰水,却端着它,于数不尽的朝暮与变换的四季,走过了千山万壑,终于把冰水酿成了甘泉,然后一滴不剩地饮下,放在心里可以每时每刻地思念。
我想,这种感觉,就像我的婚姻,或者我对习朗的爱恋,能这样把他放在心里,可以随时想想,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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