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序章 我写小说(2/2)
在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的势力及于一切,所以我们到欧美的博物院去参观,见到所有中世纪的绘画都以圣经故事为题材,表现女性的人体之美,也必须通过圣母的形象。直到文艺复兴之后,凡人的形象才大量在绘画和文学中表现出来,所谓文艺复兴,是在文艺上复兴希腊、罗马时代对“人”的描写,而不再集中于描写天使与圣人。
中国人的文艺观,长期以来是“文以载道”,那和中世纪欧洲黑暗时代的文艺思想是一致的,用“善或不善”的标准来衡量文艺。
《诗经》中的情歌,要牵强附会地解释为讽刺君主或歌颂后妃。
对于陶渊明的《闲情赋》,司马光、欧阳修、晏殊的相思爱恋之词,或惋惜地评之为白璧之玷,或好意地解释为另有所指。他们不相信文艺所表现的是感情,认为文字的唯一功能只是为政治或社会价值服务。
我写得小说,读者们当然可以觉得表现的手法拙劣,技巧不够成熟,描写殊不深刻,以美学观点来看是低级的艺术作品。
我希望传达的主旨,是:爱护尊重自己的国家民族,也尊重别人的国家民族;和平友好,互相帮助;重视正义和是非,反对损人利己;注重信义,歌颂纯真的爱情和友谊;歌颂奋不顾身的为了正义而奋斗;轻视争权夺利、自私可鄙的思想和行为。
并不单是让读者在阅读时做“白日梦”而沉缅在伟大成功的幻想之中,而希望读者们在幻想之时,想像自己是个好人,要努力做各种各样的好事,想像自己要爱国家、爱社会、帮助别人得到幸福,由于做了好事、作出积极贡献,得到所爱之人的欣赏和倾心。
有些读者喜欢把人一分为二,好坏分明,同时由个体推论到整个群体,那决不是作者的本意,有时一个人是一个坏人的同时,也可能是一个好人。
我写小说,旨在刻画个性,抒写人性中的喜愁悲欢和不懈奋斗。小说并不影射什么,如果有所斥责,那是人性中卑污阴暗的品质。政治观点、社会上的流行理念时时变迁,不必在小说中对暂时性的观念作价值判断。